中央政府之下,当然是目前季汉掌控的十一州刺史官职最为显眼。在这里,关彝对州级政府的侧重点做了修改。
东汉时代,十三州,一百零八郡。州刺史是年俸六百石的中级官员,州下面的郡太守才是两千石的高级官员。那时候的州刺史,对下面的各郡只有监察权而无具体的民政、财政、人事、军事权。对各郡举荐上来的孝廉更是半点干涉的权利都没有。
这样的安排是合理的:中央直接对郡一级行政单位进行有力控制,使得地方上无法形成强大的割据分裂力量。顶级世家的展受到限制,中级世家乃至豪族都还有存活、展、强大的空间。相对而言,由于大中世家的彼此牵制,老百姓的生活也会过得更好一些。
到了东汉末年,由于各地叛乱此起彼伏,其叛乱范围往往宽达数郡乃至数州。单独的郡太守已经无法有效掌控局势。所以汉灵帝听从刘焉的建议,改州刺史为州牧。
州牧的权力就太大了:整个一州的民事、财政、军事全都由其负责。所以汉灵帝一崩,加上董卓的粗暴执政,整个东汉瞬间分崩离析。
三国时代,蜀汉只有一州,没什么好说的。曹魏和东吴都实行的是大军区制。即给重臣加上各种将军、都督某某诸军事等头衔,让他们出任某一军区的司令官。而各州的刺史或者州牧,若是没有将军或者都督头衔,则只负责民政。这是初步的军、民分开。
现在,关彝对地方上的权力设置是:
其一,继续保留州、郡、县sān_jí行政机构。在此之外,以退伍或者伤残老兵出任乡长、亭长,加强地方掌控。
其二,继续推行大军区制。地方行政长官手里也就是几百维持治安的郡县兵,真正的野战军与民政体系较为完整的分割开来。
其三,弱化州一级政府的人事权和财政权,但同时加强这一级政府的监督权、考核权。民政权方面,州政府的主要职责也是指导、协调等功能。
总之,国家毕竟太大,分为十几个州也是必要的。但是中央政府的影响是要直接贯彻到最基层的。所以,人事权和财政权一定要分散到各郡。各级州政府更像是中央的派出机构,而不是真正的一级政府。
好吧,其实明朝的巡抚一开始也只是中央派出的官员而不是一级省政府。但是随着地方与中央的博弈,巡抚渐渐成了事实上的高官。关彝也不知道这样的制度能够坚持多久。但是他心里很清楚:农业社会由于生产的分散性,使得全国各地除非是在受灾的时候,其他时间彼此的经济联系很弱。这是天然的割据力量的根源所在。由于分裂力量的增强,中央政府为了保持统一,不得不加强地方官的权重。分权到了最后都是成了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