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以上的四道圣旨,其震撼度和后面这一项比起来,都不算什么了。
西元274年十二月十五日,刘谌、关彝、李密联合署名,颁布了划时代的《大汉宪章》。
在这部国家大宪里,从法律意义对国家、民族、皇帝、皇位传承、国家机构、地方组织、国人的权利和义务都做了一个纲领性的规定或者指导意见。
这其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汉族的概念。
《大汉宪章》详细说明,汉族之名,根源于汉朝。汉朝之名,源于高皇帝当年被封为汉王。而汉王之所以为汉王,是因为封地在汉中。而汉中之得名,是因为汉江。汉江之得名,乃是因为在远古时代,古代先贤就注意到:长江、黄河都是西东流向,而汉江却是南北流向并沟通黄河长江。所以,古人把这条南北流向的大江称为汉江,就是以此指代天空中浩瀚的银河。(诗经:倬彼云汉,昭回于天、维天有汉,监亦有光)
故而,汉者,瀚也。汉族者,银河一族,浩瀚之族,无垠之族,永恒之族。
《皇汉宪章》之下,还有《大汉民法》、《大汉刑法》、《大汉诉讼法》等汲取了罗马法、波斯法的精华,并结合本国本族实际,在各国学者的努力下,耗时三年才修订完毕的各类法律法规。至此,李密这位最高法院第一任最高法官,才变得名副其实。
在以上这些划时代的指令之后,还有一道看起来不太起眼,但却让关东世家心惊肉跳的圣旨:凡是今年有人在九品中正制中被评选为中中及以上的,其人所在家族的族长,于归元四年三月五日,到长安城内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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