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穿越重生>盛唐高歌>194 胜负已分

随着时间不断流逝,路越走越远,兰朵的笑容越来越少,内心越来越沉。

郑鹏和那辆脚踏车表现得实在太出色了。

第一天轻轻松松就跑了一百二十里,落后扎维尔六十里;第二天落后七十里,那是有那是扎维尔不惜马力,一天强行跑了二百五十多里的结果。

到了出发的第三天,兰朵有些绝望地发现,就是扎维尔很努力,像上坡的地方,下马拉着马跑,以减轻马的负载力,最后还是被郑鹏唱着歌追上,眼睁睁地看着郑鹏很风骚地一骑绝尘远去。

马的特点是冲击力强,耐力不足,特别是长途奔跑,百里追风体型高大、威武,冲刺速度快,这也决定它的耐力不会很足,连续三天超强度的奔跑,百里追风变得疲劳,就是给它按摩、喂精料,可它还是“追”不起来了。

现在还是炎夏,炎阳高照,马匹在太阳下奔跑,出汗特别多,也容易疲劳,还有一点很致命,中原的气候和安西地区差异很大,在适应性上,百里追风有点水土不服。

郑鹏一直注意锻练,身体素质不错,越踩越有经验,越踩状态越好,有时心情好,点着火把也能继续前进。

出长安时,郑鹏没看到扎维儿的背影,快到洛阳才追上、超越,而返程时,扎维尔全程连背影都没看到。

这一切,全程在李隆基的掌控之中。

每天都有快马把两人的情况上报,李隆基由最先的震惊、激动,变成了平静。

“陛下,郑乐正在日落前已抵达五十里外的驿站歇息,明日肯定能回到长安。”高力士接到消息后,喜滋滋地对李隆基汇报。

李隆基放下手里的茶碗,有些惊讶地问道:“出发几天了?”

“如果算上明日,第八日。”

“哦,突骑施的人到哪了?”

“回陛下的话,突骑施的人还在金桥驿,距长安二百里,不过那匹百里追风透支了马力,一天也就八十里左右,就是起早摸黑,至少要二天的马程。”

虽说想到快,但没想到这样快,李隆基闻言倒吸一口冷气:“很不错了,如果不换马,正常来说单人匹马来回起码要半个月,不骑马,光靠那辆脚踏车,竟然八天就完成,简直不敢想像。”

高力士笑骂道:“这个郑鹏,简直就一个市井儿,开始比赛时,瞧他那懒驴的劲,真想活活把他捏死,也不提前说一下,让老奴替他白担心一场。”

“朕何尝不是”李隆基哈哈一笑:“都想着把他砍头还是流放呢,不过现在想想,突骑施的人当日笑得那么灿烂,明日估计哭不出来了。”

比赛快要开始,郑鹏姗姗来迟,就背着一个大口袋,还从大口袋倒出一堆奇怪的木头,比赛都开始了,这小子竟然拿出一块胡饼啃起来,让当场的人都惊呆了。

就没看过这样比试的,简直狂到无边。

吃完饼,还一脸得瑟地说要让一下客人,被各方催促后,这才懒洋洋地组装,等郑鹏出发时,起码比对手晚出发了二刻多钟。

晚出发二刻钟,可能提前二天回到,这速度,没谁了。

当然,不排除百里追风水土不服,状态不佳等原因。

“看苏禄可汗明天还笑不笑得出。”高力士嘿嘿地笑道。

说完,高力士小声地说:“陛下,这事要不要安排一下,不仅让突骑施的人看,也让大唐的百姓也吐气扬眉,一振当日的颓气。”

“这事你安排,记得适可而止。”李隆基想了一下,开口说道。

当日紫电惊雷输给了百里追风,突骑施的人得意忘形,说了很多难听的话,不仅普通百姓,就是李隆基听了心里也不爽。

正好,把这个场子找回来。

“遵旨。”

比试已经进行了八日,要说最不担心的人,肯定要数苏禄可汗。

没人比苏禄可汗更了解百里追风,无论是爆发力还是耐力,都比普通马好太多,对于胜利,在苏禄可汗眼中,这是无须置疑的事。

再一次睡到日上三竿,苏禄可汗醒来梳洗后,坐在桌前开始享用丰盛的早饭。

各式精致、美味的糕点,摆满了一桌,这可比突骑施时丰盛太多了。

就是首领,苏禄可汗也不能太奢侈,需要做个表率,照顾族里的老弱病残,早饭也一杯羊奶,几样面点,要不加一碗羊肉汤什么的,再说领地也不够繁荣,有钱买些生活必需品还行,要买吃的、用的,选择很少。

长安,实在太繁华了。

“尊敬的可汗,比试了八日了,需要探听一下郡主的行程吗?”有个小头领小声地询问道。

苏禄可汗毫不犹豫地摇摇头说:“不用,板上钉钉的事,别费这个精神,让儿郎们好好享乐就行。”

虽说郑鹏弄了一辆有点奇怪的脚踏车,但在苏禄可汗眼中,不值一提,不过是一些没实用的花架子罢了,两条腿跑不过四条腿,更别说两个木轮子了。

带了三百人进京面圣,其中二百五十人还没进长安,就安排到城外的军营驻扎,没事不能随意进出,只有五十人进了长安,一部分充当比试的监督者,一部分随兰朵一起,保护兰朵的安全,剩下在长安的,绝大部分是突骑施高层。

难得来一趟,不能让这些头领去跑腿吧,换谁也不乐意,还不如让他好好过几天舒心的日子,就当收买人心。

反正,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比试,起码在苏禄可汗眼中就是这样想。

“还是可汗体恤。”小头目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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