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长生在武侠世界>第二百六十二章 驾临古荒山(第四更,还月票更)

大道争锋,不进则退。

这个大世,没有道理可讲,谁的拳头大,谁就有道理,当陆信再现世间,天下各宗狼狈而逃,不知多少宗门弟子惨死天暮城中,更另整个浩天宗顷刻覆灭,便是皇道四重天的李无极,也被天妖金展打成重伤。

一个金展,便已然让天下各宗忌惮,更何况还有一个更加恐怖的陆长生。

天下各宗纷纷奏请上古大宗,希望能有大能者出世,为天下各宗讨取一个公道。

可有意思的是,这些上古大宗并未做出任何回应,也让天下各宗无功而返,只是陆长生之名传遍天下,他昔年的各种事迹再次流传世间,也成为世人津津乐道的话题。

天暮城外。

萧浩然等人躬身相送,陆信与金展结伴而行,陆信也并未告诉萧浩然等人,他即将要前往金翅大鹏一族,毕竟人多眼杂,如果消息走漏而出,也难免此行出现些许差池。

此番陆信归来,浩天宗诸多修炼资源尽皆被魔宗占据,其势力也得到了质一般的提升。

在此期间,陆信吩咐萧浩然,等厉十一出关以后,让厉十一将孙万祥收入杀手王庭当中,专门负责情报收集这一块,显然,陆信对于孙万祥在情报收集上的才能十分看好。

诸事交代完毕,陆信也并无留恋,在萧浩然等人躬身相送之下,陆信与金展两人踏入虚空法阵,便向金翅大鹏一族所在的位置传送而去。

……

妖!

简单的一个字,却包罗了许多种族。

飞禽走兽,草木虫灵,凡是能诞生灵智化身成人者,皆可以被称为妖族。

最常见的妖族,莫过于飞禽走兽,他们尽皆乃是血肉生灵,只要灵气浓郁,在时间的推移下,自然可以吸收灵气精华,化身成为妖族,而这也是最容易化妖的种族。

妖族修炼与人族不同,与其说他们在修炼,不如说是在不断的进化自身,将自己的生命层次提高,化为强大至极的存在。

就好比传说中的龙凤,这是传说中的终极生命体,也是妖族最大的向往。

上古之时,有鱼跃龙门,一朝化龙的传说,也有火鸟于烈焰中涅槃,化为火凤的典故。

当然,这只是一个比喻,龙凤也未必便是妖族最强形态,就好似万古至强鲲鹏,那是以龙凤为食的存在,其妖行万古般的威能,也让妖族之人心生向往之意。

而妖族当中,最强大的种族却绝非飞禽走兽这两大种族。

地水火风,天地精魄,有天地火魄化人,所过之处焚天灭地,这是大妖,也可以称之为旱魃,此种妖族在天地之间注定会有他的一席之地。

一棵草,一块顽石,此种事物看似平凡,可能化身成妖者,却乃是天地宠儿,自身便孕有天地大道,有着世人无法想象的恐怖威能。

凡是此种化形成妖者,皆乃妖族当中的皇者,被万妖所崇敬。

当然,世间妖族还是以飞禽走兽这两大妖族为主,而这两族极其看重血脉之力,金翅大鹏一族便是妖族当中的血脉王族,自身也是堪比上古大宗的存在。

传说,金翅大鹏一族,体内流有天鹏血统,自身也是强大无比,只是金翅大鹏一族,族人极其稀少,想要诞生子嗣也极其困难。

从上古到今世,虽然金翅大鹏一族寿命悠久,可寿命也会走向尽头,为此转嫁妖魂者不计其数,有的活到今世,也有的神魂俱灭在上古,可以说此刻的金翅大鹏一族,也仅仅只有数百名族人而已。

但是这数百名族金翅大鹏,每个人的修为都极其恐怖,除了天地大教,这个大世很少有人敢与金翅大鹏一族结仇。

而有一个传说,让人细思极恐,传说金翅大鹏先祖,乃是须弥山大雷音寺的大鹏尊者,这金翅大鹏一族,便是大鹏尊者的后代子嗣。

……

古荒山,山高万仞,奇峰陡峭,说它是名山,是因为此乃一座上古神山,传说乃是天鹏滴血而成,有着浩瀚神能蕴含其中,也是金翅大鹏一族的圣地,更是他们万古以来的栖居之地。

如果没有金翅大鹏一族的允许,谁若擅入此山,其下场唯有形神俱灭而已。

一条古道崎岖陡峭,好似一条蜿蜒长龙,从古荒山脚直通山中腹地,而整座古荒山寂静异常,并无任何声息传出,只是整座山脉给人一种极其厚重威严之感,让人一眼望去心生无比敬畏之意。

清风拂柳,树叶哗哗作响,两道身影,从山外漫步而来,陆信一袭白衣,周身不染纤尘,金展面色沉凝,看向古荒山的眼神,更是浮现恍惚之意。

“一万年了啊,今朝我终于踏上了这片故土。”金展喃喃出声,脸上的表情极其复杂。

耳闻金展话语,陆信心有所感,双眸略显飘忽,金展因为昔日执念重归故土,可自己的故土又在哪里?

初来这个世界,他行走在红尘之外,前世种种都快被他淡忘,他也曾寻找回家的路,可这也不过乃是当初的妄想,早已被陆信深埋心底。

“不管前路如何,你只需知道,有我在你身后,你当可直抒自身心意行事。”陆信思绪回转,对金展温润一笑,继续朝古荒山行去。

轰隆隆!

当陆信两人来到山脚,横贯虚空般的金光洒落而下,诸天虚空隆隆炸响,一只万丈金鹏遮天盖地,当他周身金光散尽之时,一位金发青年立身陆信两人前方,其双眸开合之时显得冷冽非常。

“人族蝼蚁,此乃金翅大鹏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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