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诸神灵域>第17章 崩溃的死神~

世界上有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穿越什么的,比如神祇什么的,但是我现在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是眼前的这两个人类的饭量根本不该有这么大!

没错,我就是死神,准确的说是东方神国的南区b22-25街区的死神。

今天17点我回家的路上遇见了几个月前遇见的那位人类女性。

就在我以为她又要逃跑时,她却走到我面前让我跟她过去。

之后一位人类男性就粗鲁地扣住了我的手腕,原来他们是想请求我带他们回家。

人类并非都是这么没有礼貌的生物,我见过的人类大多都彬彬有礼,起码表面上能做到友善礼貌。也许是风俗原因?也许我在她眼中就是一个低俗轻佻的神?

虽然我对他们存在诸多疑惑,但是能与两位异世界的人类沟通交流是我现在求之不得的事情,于是我带着他们回了家,一路上我都能听见那位人类男性对我的各种无礼评论,然而既然已经决定将他们作为客人邀请回家,那么这点我还是能够忍耐的。

到了家,我的妻子出来迎接我,她穿着印着爱心的粉红色围裙,今天也是这么可爱。

“亲爱的,你回来啦~你是要先吃饭呢?还是先洗澡呢……还是……”

“不,不,不,亲爱的。”我急忙闪身让妻子看到身后的两位人类。同时立刻给她传递眼色。我眼中的火光忽明忽暗,传递着信息,这是我们约定的暗号,也算是我们夫妻间的一些情趣了。

信息的内容是:“他们是异世界的人类,用我教你的礼节接待他们,他们对我们很重要。”

妻子真是冰雪聪明,瞬间就反应了过来,她理了理美丽的金色头发,躬身对两位人类说道:“尊贵的人类客人,请进吧,可别站在门口说话。”夫人让开玄关,引着两个人类进了门。

“和想像的不太一样……”我听见那位男性人类在评论我的家了。

我对我的家很满意,温馨的空间,是我和我的妻子稻神的温暖小家,我们在这里已经居住了四十多年了。

我不由得想起了以前的事情,我还年轻,为何最近老是爱回忆呢?

上学时,因为我的长相和神位在学校非常没有人气,我也挺向往和漂亮美丽的女神交往,我也不想放学后一个人独自回家。

曾经我很羡慕班上湖泊神那湛蓝的卷发,卷发里镶嵌的宝石和彩色贝壳熠熠发光让很多女神都为之痴迷。但是家族传统导致我没有打扮天赋,当我还在烦恼黑色的斗篷的开叉是两叉还是三叉时,湖泊神,狩猎神,丰收神这些英俊fēng_liú的神早已和班上的女神们出去联谊,约会了。

有一次我向父亲提出想换种颜色的斗篷时,父亲气的骨骼都颤抖得发出声响。他们非常非常传统。

因此我的童年回忆并不怎么美好,大概我在同学眼中留下的印象就是阴郁,孤僻吧。

直到大学毕业,我以优异的成绩加入了东方神国公务员序列。

我认识了我的第一位人类朋友,他是我的同事,他叫斯密斯,和我同一批考上的公务员。

他不介意我土气的打扮,工作结束后带我去喝酒,我们谈天说地,他喜欢音乐。金属、朋克、摇滚也让我非常着迷。那时我们经常分享cd,一起去演唱会等等,后来业余时间我们还一起搞一些音乐创作,自娱自乐。

我也开始学会打扮自己:我在面具上涂上金属镀层,为此我还和父亲大吵了一架。我在衣服上扣上金属链条、黑色斗篷上喷上火焰狼头,那时最流行乐队的符号。我在手指的骨头上带上造型夸张金属戒指,它们在我走路时会碰在一起叮当作响。

当然这些外在并不是重点,重点是我的性格也发生了改变,我开始乐观,积极,健谈,同时也开始愤世嫉俗,特立独行。

最重要的重点是,我在一次演唱会上遇见了我现在的妻子,稻神。

斯密斯和我在玩音乐时结识的朋友们参加了我与稻神的婚礼,在婚礼致辞上我感动得面具都在颤动。如果没有我的这些朋友,没有斯密斯我绝对不会找到自己的爱好,更不可能找到与自己志趣相投,并且如此美丽温柔的妻子。因此我把斯密斯请到了台上,作为我婚礼的见证人之一。

但是当他经过我的时候,我看见他花白的头发,才第一次深深的体会到,人类这种生物与我们神不同,寿命非常短暂。

斯密斯老了……

三十年的时间,就足以让斯密斯这个人类的形态发生如此巨大的改变。

直到今天,每到周末我都会去斯密斯的墓地逗留片刻,和他聊聊音乐,聊聊工作……

神也总是会成长的,我开始成熟稳重起来,我换上了职业款式的斗篷,唯独面具上的金属镀层我始终保留着,这是我对那段年少轻狂时光的回忆,也是对斯密斯的纪念。

我喜欢人类,尽管他们生命短暂,却活的全心全意,多姿多彩。

想到这里,我手指骨不禁捏紧了,我绝对不会屈服于那些神,就算他们的势力已经渗透到了神国高层。如果能够帮助我们对抗“诸神教”,就算被眼前这两个异世界的人类羞辱我也不在乎!

“亲爱的,我要出去准备准备,以便为尊贵的客人呈上丰盛的晚餐。”妻子为我们递上茶饮和果品后穿上外套就出门了。

“大叔,你能把你那面具摘下来吗?闪闪的怪幌眼睛的。”

我选择了无视人类男性。

“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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