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葬鬼经>第五十二章 重孽

那些被怪物射出来的触须,全都出现了一些难以描述的变化。

从一开始的柔软带着些许活性,到离开肉身之后,看着犹如钢针,一根根都没入了泥地里,地面上只留下了一排窟窿眼。

看见这一幕的时候,不光是我们傻眼了,连易大喜神也是如此,额头上全是被吓出来的冷汗。

“狗东西.....这是铁了心要整死我啊.......”

易大喜神满脸后怕的说着,带着我往后退了几步,跟红毛怪物拉开了距离。

也许是被易大喜神用铜剑插得太狠了,红毛怪物并没有继续攻击我们,而是跟活人一样,痛苦万分的用手捂着眼睛,缓缓将铜剑给拔了出来.......

被刺破的眼睛,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直接瘪了下去,深绿色的脓液顺着眼眶就往下流,隔着十来米都能闻见那股恶臭。

“大喜神牛逼啊!”七宝惊呼道:“一刀就废了它眼睛!这是宝刀未老啊!”

“狗屁刀,那是剑......不对,好像是匕首。”我嘀咕道。

“是蚨匕。”易大喜神叹道:“那是我们湘西五门的法器,你们没见过也正常。”

据易大喜神说,这法器之所以叫做蚨匕,就是因为它通体都由青蚨打造而成。

青蚨就是铜钱。

铜钱聚阳,匕首聚煞。

用相应的法术阵局,将两者彻底融合于一体,则就打造出了这种极其特殊的法器......

“小胖,你说这冤孽不是咱们能对付的......你是认出它的来历了?”易大喜神忽然问了句。

胖叔一脸凝重的点点头,小心翼翼的又往后退了几步:“我师父说过,在清朝末年,西南苗疆的蛊师曾经借助道家的手段,潜心炼制过一种冤孽........”

按照胖叔的说法,这个红毛怪物,应该就是苗疆蛊术与道家邪法的结合体。

“先取成年男子尸身一具,用活蛊封住男子七窍,之后又用道家的招魂术,将死者魂魄从地府召回阳间,趁着魂魄被引入肉身的时候,再拿铁针封死九穴十关,不让魂魄离体.......”胖叔喃喃道,越是往后说,额头上的冷汗就越多:“魂魄不能离体,煞气自然增生,从普通的阴魂变成恶鬼,只需要半盏茶的工夫.......”

在这时候,红毛怪物瘪下去的眼球,忽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缓鼓胀了起来。

先前被蚨匕插出来的那一条缝隙,更是越挤越紧,直到最后彻底消失......

看见这一幕,易大喜神也有些慌张了:“这冤孽不对劲......愈合速度太快了......”

“它是活的。”胖叔低声说道。

“叔,阴魂变成恶鬼之后,那个冤孽就算是炼成了?”我好奇的问道。

“没有。”胖叔叹道:“阴魂变成恶鬼,这只是第一步,之后还得在死尸的身子里养蛇类活蛊,听我师父说,那些活蛊都是最罕见的蛊蛇,最粗不过筷子粗细,最细的堪比银针。”

“那些蛇不吃血肉,只吃煞气,所以在养蛊的那段时间里,魂魄受到的折磨是难以想象的,越是痛苦,自身的煞气就越多,那些活蛊就活得越滋润.......”

说到这里,胖叔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在这种状态下,足足要养它七年,七年过后,魂魄的煞气之重,已经足够杀掉那些寄生在体内的活蛊了,并且还能把它们体内的生气都吸取走.......”胖叔咬着牙说:“到这时候,冤孽才算是炼成。”

“这叫啥冤孽啊?”七宝好奇的问。

胖叔低声说,“重孽。”

一听重孽这两个字,我忽然想起,老爷子给我看的那本《方生志》里,就有这么一个名字。

“重孽似人,体养生气,魂魄衍煞,因虺而生,又称蛇子孽......”

听见我这一番话,胖叔点点头,说没错,就是这玩意儿。

“书里记载的太模糊了,连最基本的样貌特征都没有,也没说要怎么对付它,只是提了这么几笔.......”我苦笑道,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了胖叔跟易大喜神身上:“易爷爷,胖叔,你们有把握吗?”

“目前来说没有。”胖叔低声道:“这冤孽的活性极强,普通的术法奈何不了它,除非是在极短的时间内,一口气打散它的魂魄,或者在短时间内直接摧毁它的肉身......只有这样才能除掉它!”

“那你的意思是?”易大喜神一皱眉。

“就像是你刚才用蚨匕捅它一样,只会让它疼,但对它造成不了多大的伤害。”胖叔低声说道:“想要干掉它,那就必须一口气做绝,否则的话.....春风吹又生!”

“有点难啊。”易大喜神苦笑道:“这冤孽的恢复力比我原来遇见的都要强,想一口气把它除掉......难度大过头了!”

“所以我说让你敲锣啊,先让老四把它缠住,我再想点办法,困它个一时半会。”胖叔嘿嘿笑道:“你需要时间来布阵,我明白。”

话音一落,胖叔撒腿就跑,易大喜神紧随其后,直接往山里跑了过去。

我跟七宝还没反应过来,这俩人就只留个背影给我们了。

“赶紧跑啊!!等着挨雷劈呢?!!”

七宝低吼道,猛地拽住我手臂,大步跑着,很勉强的跟上了易大喜神他们。

在那个过程中,红毛怪....哦不对,是重孽。

它并没有痛打落水狗的意思,而是远远的看着我们,等我们跑出去一截路,这才慢条斯理的跟了上来。

说实话,它现在的动作可一


状态提示:第五十二章 重孽--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