啡尝醉每天的营业时间是从下午三点开始,到凌晨五点打烊,这个营业时间充分说明了闵悟的客户群体——小资产阶级。如果要加上一个更准确的标签,女性。
事实上,啡尝醉开业几个月以来,这家地处深巷的小店,其人气就呈现出了几何倍数的线性增长。在壶城的一些地方论坛和网站上,这家店也是异常的出名,没办法,绝世美男老板实在是一个很没有实际价值,但是却十分吸引人眼球的题目。
闵悟的外貌自然是不必说的,就普通人类而言,文歆儿敢断言绝没有第二个人,能在外貌上接近闵悟的水准。即便在俊男美女扎堆的夜守界,闵悟的外貌也是秒杀众生。实话实说,闵悟作为三次元生物,却长了一张让所有二次元美男都自惭形愧的脸,这实在是很逆天。
所以,帅哥老板就成为了啡尝醉的噱头,直到不久之前,这家被风评为华而不实的“花瓶店”终于为自己正名。
某位在壶城的夜店圈子里拥有很高知名度的调酒师,因为不满自己的女顾客,或者说猎物,跑到了啡尝醉,带着自信满满的作品来到啡尝醉挑战。结果,用了一十五种酒类,并且每一样都是精品的调制品,被闵悟一杯随手调制的莫吉托就击败了。那名上门挑战的调酒师,回到自己的店面,就砸掉了几年来夺得的荣誉,从此隐退。
这件事情发生后,啡尝醉的名气如同山呼海啸般挡也挡不住了,一些之前还举棋不定的女客,蜂拥到啡尝醉。曾经,她们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冲着美男去的,现在,她们可以冠冕堂皇地告诉别人,那是因为啡尝醉的老板调酒很有一手。
从那以后,闵悟的生活就开始忙碌起来,每天在酒吧里不停地调酒,还要一直摆出招牌式的温柔笑容。不过,这可不是无常服务,事实上,啡尝醉的酒水价格是市场价的十几倍,对比一些同规模的小酒吧,更是达到了惊人的二十倍!
不过,新时代的白领女性绝不是空有其表,她们远比一般人想象得更有钱,也更舍得花钱,对于啡尝醉的高消费模式,她们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就像花钱供养闵悟一样,每晚在这家小小的酒吧里看闵悟卖笑。
而文歆儿和莉莉丝,如今已经成为了整个酒吧女客的公敌。所有女客都知道,在闵悟那“顾客止步”的二楼,住着两个美若天仙的绿茶婊,其中一个还是洋妞。虽然闵悟曾经解释过,这两位只是很要好的朋友,暂时借住而已。但是大量女客,都对两个美貌的女孩子保持了充足的敌意,时刻准备着抢夺她们的卧室。
“你说,闵悟把我们推出来,会不会是怕我们被那些泼妇撕了?”莉莉丝刚才走到路口,正好撞上一个闵悟的女客,两人用眼神厮杀了将近十秒,杀气充斥了整条小巷。等到交战结束,莉莉丝饶有兴味地问文歆儿。
“他有那么好心?”文歆儿不信。在文歆儿看来,闵悟是怕自己和莉莉丝断了他的桃花才对吧。
“说不定啊,我觉得刚才那个小妞,就有往我脸上泼硫酸的动机。”莉莉丝满怀恶意地揣测着。
文歆儿忍俊不禁,笑了好一会儿,才接道:“那你准备怎么办?”
“我就送她一瓶硫酸,告诉她往我脸上泼。”莉莉丝龇牙,露出两颗可爱的小尖牙,森森地说道:“然后我也拿一瓶,和她对泼。”
莉莉丝可是吸血鬼,除非是圣水和圣银,其它东西造成的伤害,都会飞速愈合。虽然硫酸具有持续的腐蚀性,可能会恢复得慢点,但是莉莉丝最后肯定还是一张俏脸,那女孩可就真的要变成鬼了。
“你心眼太坏了!”文歆儿笑得直打跌:“让闵悟知道了,他一定怂恿戒佛揍你一顿。”
莉莉丝现在是一怕闵悟,二怕戒佛,其他人还真的入不了她法眼。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忿忿不平道:“说好是好姐妹的,你怎么不帮我?”
“闵悟这人可小气,你坏了他的生意,小心他要你的命。”文歆儿恐吓莉莉丝,敢于恐吓吸血鬼的,文歆儿也算一号了。
莉莉丝做了个鬼脸,吐着舌头道:“闵悟钱可多呢!这一个月万把块的收入他可没当回事!”
“说的是呢!”文歆儿立刻惆怅起来:“闵悟享受着中洲夜守部的供奉,虽然到了壶城以后,壶城政府给不出沪城那么高的奉养,但是也不敢给太少,闵悟依旧是一个月拿两份供奉,一个月还是几百万。”
“你觉得我们去夜守分部找活干,一个月能上万吗?”莉莉丝很严肃地问文歆儿。
“真不好说,风十郎那会一个月只有几千。”文歆儿记得当时风十郎在沪城的时候,也是干过这种类似于“赏金猎人”的活计的,一个月总有几千块入账。
“风十郎这么废都有好几千?”莉莉丝惊喜:“我们俩合作一定能上万的!”
莉莉丝是很纯粹的从实力层面来考虑,事实上,如今的文歆儿都要强过当时的风十郎,但是很多事情不是这么算的。最简单的一个问题,文歆儿的胆子远不如风十郎大,见识和眼力更是差了不少,很多需要判断的东西,她肯定不行。
“那个是半山吗?”莉莉丝遥指着河对岸的一座山峰,这座山造型极其别致,山的一侧,虽然生长了茂盛的树木,但是依然可以看到,其笔直的侧面,仿佛被刀斧劈开一般。
“能长成这样,一定是半山了。”这看起来只有半座的山,真是山如其名,真的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