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恪知道希尔娜住在哪里,但贸贸然就直接去女孩子的闺房总归有些不大合适,所以他给希尔娜打了电话,不巧的是,希尔娜此时并没有在家,而幸运的是,希尔娜就在不远的超市。她让曾恪等一会儿,她马上就会回来。
左右是等,曾恪干脆将吉他从琴盒中拿了出来,架在手中,闭上眼睛,找寻一下感觉,先熟悉熟悉,等会儿就不用找状态了,直接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兄弟,你也是一个艺术家?”
忽然耳边有声音响起,曾恪睁开眼,就看到一个留着性感小胡子的金发青年坐在他对面,手中拿着一份报纸,正对着他点头微笑。
“是啊,不过,你为什么要用一个‘也’字,难道你也是……”
闲着无聊,有人愿意聊天,可以打发时间,曾恪自然也打开了话匣子。
金发青年指了指放在脚边的琴盒,点头说道:“没错,我也是一名艺术家,我擅长的是拉大提琴……”
说着,金发青年神秘兮兮的将身体靠了过来,小声道:“兄弟,你真的是一名艺术家?”
曾恪有些莫名其妙:“怎么了?”
“我有些不相信啊,哈,我这双眼睛可是明亮着呢,最会看人了,只一眼我就知道,你肯定不是一个流浪音乐家。让我猜猜,你是在这里等人吧?等女朋友?”
曾恪大感惊奇,只知道国内有许多能掐会算的瞎子,原来国外也有半仙啊!
“别不好意思了,这没什么可丢人的!”金发青年大喇喇的说道,“实话跟你说吧,我其实也不是什么艺术家,音乐家,我就是来这里等女朋友的。你知道的,女人有时候很麻烦的,这不是她喜欢音乐吗?我就去学了,等在这里,就是想给她一个惊喜。”
曾恪赞叹道:“朋友,你还真是有心了!我想你的女朋友一定很漂亮,有你这样愿意为她付出的男朋友,她肯定幸福死了!”
金发青年咧嘴臭屁道:“那是当然。”
曾恪笑笑,却是用右手不着痕迹的摸了摸裤兜里揣着的蓝色瓶子。刚才心血来潮,想着的是借着酒劲去表白,但现在情况有变,身边有一个等女朋友的哥们,这就有点难办了。
这酒,曾恪是不打算喝的,他准备等希尔娜来的时候,用酒漱口两下,然后身上头发上再撒上一点,这闻起来,就可以造成自己喝了很多酒的错觉——就算表白被拒,也可以解释成为自己喝醉酒了,这样一来,再见面也不会太尴尬。
“看来等会儿是要跟这金发哥们提前打个招呼了,可别让他拆穿我的西洋镜了!”
曾恪这么想着的时候,曾恪就看见远处的树荫下,希尔娜和一个有些矮胖的女孩出现在了他的视线之中,女孩估计是希尔娜的闺蜜,两人应该是从超市里回来。
“靠,该上就得上,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在来的路上曾恪就是下定了决心,所以这会儿也不磨叽,就想把蓝色瓶子逃出来,然后对旁边的金发哥们说一句“等会儿别拆穿我的把戏”,接着把酒淋在自己的头上。
结果,令曾恪目瞪口呆的是,旁边那哥们比他的动作还要迅速,只见金发青年脸上露出“视死如归”的表情,飞快的对曾恪说了一句,“兄弟,待会儿不要拆穿我!”
然后把报纸一掀,一个酒瓶子露了出来,金发青年将酒瓶盖子打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快喝了一口,将剩余的酒液淋在身上,拖着自己的大提琴就冲了出去!
“希尔娜,其实我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就深深的爱上了你,你的眼睛,你的头发,你的嘴巴……你的一切的一切,都令我着迷,无法自拔!”
“为你,我学会了弹琴!”
“为你,我能献出我的所有,包括我的生命!”
“希尔娜,请接收我的爱吧!”
金发青年一下冲到了希尔娜的身前,趴下来,满脸的痛哭流涕,一副为爱而醉的模样,嘴里似乎还在说着深沉的“胡话”。
这演技也是绝了,妥妥的一个痴心男啊!
什么情况?
md,这特么也有人抢先?
曾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