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渐渐暗淡下来,大堂的衙役们有些背不住了。但偷懒的念头是断断不能有的——别的不说,连文博远这样的年纪都扛得住,其他人还能说什么呢?
而他一个副都御史的头衔更是无法令人说个不字,谁也不会例外。
“你们……都打起精神来,不会太晚,现在只是刚刚过晚饭而已”。
文博远向年轻的衙役们打趣道:“老夫在你们这个年纪的时候,连着熬着几个大夜,也不在话下”。
确实不算晚,只是忙活了大半天,困困的感觉早就袭上心头。
“大伙若是觉得困的话,我给大家讲个故事吧,保证听后精神十足”。
程默胆子大了些,试探性的问了文博远一句:“文大人,不知这个提议是否可行?不会耽误太多时间的……”。
文博远对这个仲逸的跟班印象很不错:小伙子机灵,心眼也不坏,细说起来,之前在翰林院时也见过几次,算是老相识了。
“嗯……这个提议不错,老夫也想活动活动,就听听你的——故事”。
文博远本就是个喜好热闹的老头,看在众人确实有些疲惫的份上,程默的这番好意,当然不能驳了。
樊文予与仲逸对视一眼,不由的耸耸肩:程默这小子是越来越上路了,当着副都御史的面,都能讲出故事了。
才从后衙回来的曹知府和冯三保听到此言,毫无半点反应:故事不故事的,关我们鸟事?
同知通判这些人,连同堂下的衙役们更没意见:要么是为拖延时间,要么是为看热闹。
拖延时间无非想耗掉这位老御史的精力,最好能一直耗到他离开大理府,或者等布政司、按察司的人来。
而衙役们则纯属看热闹的心情,别无其他。
咳咳,得到特许的程默竟走到堂上,就在文博远一旁,这个位置他可是第一次有此殊荣。
“话说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名叫小雁村的地方,这个村庄因地势很偏僻的缘故,一年到头来很少有外来人到他们村,本村的村民也很少到村外去,几乎是与世隔绝的。
平日里大家伙相处的十分和睦,逢年过节全村人一起聚在一起吃喝,若是谁家忙不过来需要帮忙什么的,甚至都不要言语一声,得空的人家就会主动上前帮忙,也是那种不计任何报酬的”。
程默很快进入状态,他望望一旁的惊堂木,若不是一旁坐着文博远,他还正想拿起来重重拍一下。
“然而,凡事皆有例外,至少是个意外,这一天傍晚,有两个陌生人进了小雁村,这是两个猎人,一直追着猎物跑,不知不觉最后就到了这个村里”。
程默一本正经的样子很有看头,这一点恐怕他自己都不知道。
“这位大哥,你倒是快讲啊,那两人来到村里,到底做什么了?”。
堂下衙役班头听的入神,不由插了一句:是偷了谁家的鸡?还是进了寡妇门……。
闭上你的臭嘴,一旁的同知说了一句,那班头这才急忙跪拜道:“文大人恕罪,小的只顾听故事,真是一句无心之语”。
没人理会,也不是存心冒犯,权当是一个插曲而已,可以接受的那种。
“偷鸡?你以为人人都有鼓上蚤时迁的本事?寡妇的门你也敢进?亏你想的出来”。
除渲染气氛,程默这现挂的本事也是越来越强,随手一个意外,立刻能加到他的故事里。
插曲之后,他继续道:“这两个猎人到小雁村,这一夜,村里很多人家丢了银子,马牛羊被全部被赶了出来,圈到村口一块简易栅栏围起的空地上。
也许大家会问了:就凭他们两个人,就能这样视若无人的将财物拿走,那么多村民都是干啥吃的?”。
自问自答一句后,他继续道:“村民们软弱啊,猎人手里有大刀,有弓箭啊,这二人长得魁梧结实,还带着两只猎犬,长长的牙齿异常锋利,嘴角还流着哈喇子。
次日,在村口的一棵大树下,一大早村民们被叫到了一起,这二人向他们讲出条件:他们要留在这个村里,要成为比族长还要权利大的人,可以享受最大的房子、最肥美的鲜肉,还有最漂亮的女人”。
“这就是强盗嘛,我就不信:这么多人还杀不了他们两个恶人”。
气氛渐渐轻松起来,得到文博远默许后,时不时也有人插一句:“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他们二人得逞了吗?”。
这下好了,故事暂且不说,所有人都成听书的了。
程默摇摇头:你们都说错了,这二人既没有得逞,但他们二人也不是由村民杀死的。
卖关子,这小子也确实胆大,在副都御史大人面前也敢卖关子,仲逸不言语,樊文予倒是听的入神,似乎真的很享受。
文博远最是悠闲,一边听着,一边还自己捶着腿,很有节奏的样子。
“闲话少手,言归正传,话说那二人还真做了小雁村的大王,每日好吃好喝享受着,可惜好景不长,因他们砍掉了村口那颗大树,说是要做一套最好的桌椅。
据说这棵树的年头相当之久,都不知被传了多少辈,被村民们视作——神树”。
程默感觉渐渐起来:“那神树可是了不得,被砍第三天竟又长出来了,那两个恶人还真是恶,他们花了九牛二虎的力气又将树砍掉了。
这一夜,其中一个恶人终于得到报应:半夜口吐鲜血,浑身哆嗦,一直到了第二天才停止,但人已经不行了,过了两天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