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娱乐之横扫全球>第九十二章陈冰的梦想

所有人里面就属陈冰话多啰嗦,叽叽喳喳就好似一只小麻雀,每到敬酒的时候,也不跟林云客气,用手拉着林云直接碰杯,一副好哥们的样子。

酒桌上,林云就喜欢这种人,陈冰的性格和方建国等人性格有些大,要不是确定这位是当过兵的,林云还以为他是在内地电视台干活的呢!

不过,这也让林云欣喜无比,陈冰可比贝爷会说话多了,更珍贵的是这厮还有些幽默,《野外求生》这款节目正适合他。

见此,林云把《野外求生》节目说给了陈冰听,等到林云说完后,陈冰一下子跳起来,亲切的来到林云身前道:“真的吗?真的吗?真的让我做主持人?”

看着陈冰那热枕的眼神,林云浑身一寒,小心的拉开距离,然后才安心道:“当然,这款节目本来就是为你准备的。”

有口才,又当过兵,能在野外生存,恐怕整个港岛都找不出第二个适合之人了,不用他还能用谁,只是他的性倾向让林云害怕,受不了他那种你攻我受的眼神。

“队长,太棒了,我居然要当明星了。”陈冰转身对着方建国惊喜道。

林云听到陈冰的话,眼神一闪而过,队长,这在正式的部队里是没有这称呼的,只有在特别的部队里才有,看来方建国等人呆的部队不简单啊!

林云以前也有对方军试探过,但都没有成功,显然是部队有保密制度,对此,林云也就熄灭了好奇,毕竟他也不想惹麻烦。

方建国笑了笑没有说话,到是方军上前道:“小子,恭喜你,终于圆梦了,从你进入部队开始,就一直吵着要当大明星,现在梦想成真,到时候成了大明星可不要瞧不起我们。”

“哪能呢!我就算成为大明星还不是你们的小弟。”陈冰笑着说道。

另外几位也恭喜陈冰,显然众人对于陈冰的梦想也是知道的。

“哈哈,我一直都觉得我会是下一个谭鑫培,嘿嘿,等我以后成名了,一定会万人崇拜。”陈冰被恭维多了,心也有点膨胀,大笑着说道。

林云一愣,这小子心还真大,谭鑫培恐怕知道的人不多,但不包括林云,只要是正式演员,或者在娱乐圈混过的,就不能不知道这位老演员,他可是华夏第一电影明星,是京都演艺界的明星人物、慈禧的御用演员,人称“伶界大王”,他的戏迷遍及九城,街巷处处可听到他所唱的“店主东带过了黄膘马”。

谭鑫培当时表演最拿手的几个片段,片子随后被拿到前门大观楼熙攘的人群中放映,万人空巷,他还拍摄过《长坂坡》的片段,代表作:《定军山》。

陈冰居然拿谭鑫培当偶像,这小子也真敢想,不过,到也不是不可能,要是《野外求生》节目和前世一样火,恐怕真的能让这小子闻名全球,这比谭鑫培也不逞多让。

电视台已经把拍摄队伍集结好了,梁舒仪找的摄影团队都是敢打敢拼的,加上林云出的钱多,所以,这种人在港岛不难找,只是摄影器材到是让林云感觉麻烦,毕竟前世的摄影器材和这年代的不同,这年代的摄影器材太笨重,要是在丛林拍摄,则会增加摄影人员更多的困难,不过这一点林云到是能解决,最多增加一些摄影师。

当然,在拍摄之前,林云必须为拍摄队伍买保险,因为野外存在巨大的危险,前世林云就知道,贝爷在拍摄节目的时候,就有人差点因此死亡。

为了省下以后的麻烦,买保险那是肯定的,加上陈冰还需要经过电视台的主持培训,所以,距离节目开拍还需要一段的时间。

林云先让陈冰学会粤语,然后在电视台培训主持人基础知识,毕竟他从没有接触过主持人这一行,必要的一些培训还是需要进行,对此,陈冰也没有拒绝。

吃吃喝喝时间过的很快,等到结束的时候,林云让方军带着众人去休息,至于之后的安排,林云到是没有先让他们做保镖打算,而是先在别墅里学习粤语,毕竟语言不通在港岛是非常麻烦,之后让方军带着他们熟悉港岛地形。

至于开车的技能,对于这些兵王来说,一点难度都没有,他们每个人驾驶技能可谓是精通级别。

这座别墅虽然豪华,但面积根本就不能和真正的大别墅相比,房间有点少,还好大家都是男人,又是部队当兵的,挤挤没有什么问题,至于床就更不用谈了,一半多的人都要睡地上,好在港岛天气不冷,方建国等人又是部队里出来的,只要不是太恶劣的地方,他们都能睡的着。

“队长,你说少爷是不是好人,他真的对我们太好了,来之前不止给了一万块港币,现在每个月还有五千港币的工资,这么多钱,我以前都没有见过,拿在手中都感觉烫。”一名二十五六岁的小伙子,他叫赵一凡,睡在方建国旁边说道。

“是啊!少爷为人就是厚道,还会说普通话,比我们一路来看到的那些港岛人好多了,没有拿那种瞧不起人的眼神看我们。”睡在最宽敞的地板上,鲁莽翻个身体说道。

作为大块头,他睡觉占的空间有些大,旁边也没有人,毕竟他要是翻个身,睡在他旁边的人就要倒霉了。

听到鲁莽的话,睡在一个房间的五人都眉头一皱,来的路上,因为他们穿着原因,港人都是一脸不屑和嘲讽,这多少让他们心中很不舒服,好在林云没有如此,反而非常的热情。

因此,方建国对于林云也充满了好感,众人既然来到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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