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我和妖精那些事儿>第106章 杀手无处不在

这个时候,绝岭下又有一阵脚步声传上来了。一阵好重的脚步声,就好像有一个八百斤重的大胖子,穿着一双八十斤重的铁靴子一样。

可是,这个人还没有走上来,叶笙就知道,这个人既不胖,也不重,穿的还是一双轻轻薄薄、软软的绣花鞋。

听到这个人的脚步声,穿铁靴的大鼓那张紧张的脸,立刻就放松了。

而叶笙的眼神却忽然变得红如血,冷如雪。他很清楚,如果单独对上大鼓或那个穿绣花鞋的女人,他应该可以打得赢。但是,如果他们联手来对付他的话,胜负难料。

上山来的这个女人,高高瘦瘦的身材,长长的脸,眉和眼都是向上挑起来的,在刚健的英气中又另有一种妩媚。

她虽然不美,却有魅力。

她身上穿着一件很短的银狐披风,露出一双修长的腿,脚上穿的果然是一双绣花鞋。

这么苗条的女人,走起路来,怎么会比“大鼓”的脚步声还响?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一个:她是故意的,故意在炫耀自己,炫耀她的武功。

她练的是一种很特别的,而且在江湖中已经绝传很久的外门功夫,在必要时,甚至可以把自己的身子变得比一个几百斤的大秤铊还重。

这种功夫,以前从来没有女人练过,更没有女人能练得成,所以她一向以此为荣。

而她的名字,就叫做“绣花鞋”。这当然不是她的真名,但是认得她的人,谁也不知道她还有什么别的名字。

绣花鞋上山来的时候,也和“大鼓”一样,带着一些很奇怪的东西。

她带的当然不是吃的,而是一管箫、一个用上好漆器制成的梳妆箱、一副用象牙匣装着的赌具,其中包括了一副骰子、一副牌九,和四副叶子牌。

最奇怪的是,她后面还跟着个很漂亮的小男孩,替她挑着一副铺盖棉被。

这样的女人,真的是怪异了。

此时,大鼓脸色发青,一双眼睛瞪得就像是两个肚脐眼一样。其实,他很清楚这个女人的来历,而对方自然也知道他是谁,因为他们是同行。

这个叫绣花鞋的女人,也是这几年来崛起江湖的有限几个超级杀手之一,只不过她还有一些非但大鼓比不上,别人也比不上的特别本事。

据说她赚的钱,比其他那三四个和她有同样身份的杀手,加起来的还多。

这是什么缘故?

看见大鼓,绣花鞋就笑了,眼神更媚:“大鼓兄,别人都说心宽体胖,你的确是个宽心大量的人,近来的确越来越发福了。”

大鼓却在叹气:“发福有什么用?肥肉卖多少钱一斤?要能发财,才是本事。”

“这倒是真话。”

“听说你越来越发财了,就连山西那几家大铭号,有时都要问你周转点银子。”

“那倒不假,”绣花鞋也叹了口气,“钱多了虽然也麻烦,可是谁叫我天生就会赚钱呢?”

她忽然一本正经地问大鼓:“你有没有听说,我赚的钱比你们加起来的都多?”

“我听说过。”

“可是你也应该知道,我杀人要的价钱,并不比你们高。”

“我知道。”

“那我赚的钱为什么会比你们多?因为,我不但会赚钱,而且什么钱我都赚。我不像你们,只肯做天下第二古老的生意,连最古老的一种我都做。”

大鼓故意问:“我知道天下第二古老的生意就是杀人,最古老的一种是什么?”

“当然是陪你们这些臭男人睡觉。”绣花鞋面不改色,“天下历史最悠久的一种生意,自然就是出卖自己。”

大鼓苦笑,却并不像是要哭出来的样子,反而有点像是要吐出来。

但是,绣花鞋好像一点感觉都没有,懒洋洋道:“别人要什么,我就卖什么。要我杀人,可以,一万七千五百两,钱到命除,从不失手。

要我赌钱,可以,我腰里有副牌,谁来跟谁来,只要有钱能输,就是你的钱是刚从祖坟里挖出来的,我也照赢不误。”

“好。”大鼓故意拍手,大笑道,“有性格。”

“别人要我唱一曲,可以,一曲五千两,钱到就唱。”

“一曲五千,是不是未免太多了一点?”

“不多。非但不多,还嫌太少了一点。你想想,那些一肚子肥油的暴发户,能请到当今江湖中最成名杀手之一,到他们的喜庆堂会上去唱个曲子,是件多么有面子的事。”

大鼓叹气:“这倒也是真的。”

“他们给你五千两,你肯不肯去唱?”

“不肯。”

“那么,五千两多不多?”

“不多。”

“所以我比你们赚的钱多,就是天经地义的事了。”绣花鞋淡声道,“何况我还肯陪人睡觉。”

“我看得出,”大鼓苦笑,“你甚至随身都带着铺盖。”

“不错,随身带铺盖,清洁又方便。你要我陪你睡觉,可以,也是一万七千五百两,钱到裤脱。”

大鼓吃了一惊:“睡一觉的价钱,也和杀人一样?”

“当然一样。”

大鼓上上下下打量着她,故意摇头:“这一点,我倒真是看不出。”

绣花鞋也不生气,微笑道:“我明白你的意思,我这个人长得虽然不算丑,可是怎么看也值不了一万七千五百两的,只不过……”

“只不过你是大名鼎鼎的绣花鞋。”大鼓抢着替她说下去,“有名的女人,就算长得丑了一点,年纪也老了一点,还是有很多老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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