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我和妖精那些事儿>第110章 女杀手宫萍

这个女人一张平平板板冷冷淡淡的脸,居然被气红了,眼睛里也射出了怒火,就好像煤球已经被点着。

但是,叶笙还是要气她:“其实我并不怪你,你虽然一直在跟我大吼大叫,乱发脾气,我也可以原谅你。”

他的声音里,真的好像充满了谅解与同情:“因为我知道,一个女人到了你这样的年纪还嫁不出去,火气总是难免特别大的。”

但是,叶笙一说完这句话,就有点后悔了。毕竟这是某些女人的禁忌话题,就算这是事实,他也实在不应该揭别人伤疤的。

而且,他很快就吃到了苦头。此时,如果他的反应稍微慢一点,或许这句话就是他这一生中说的最后一句话。

一把一尺三寸长的短刀,差一点就刺穿他的心脏!

这把刀来得真快,甚至比叶笙想象中还要快得多。

那个已经被叶笙气得半死的女人,本来一直都站在丈余外的花径上,忽然间就飚到了叶笙面前,手里多出一把刀,刀锋倏地到了他的心口。

她用刀的手法不但快,而且怪,出手的部位也非常诡异奇特。

这一刀实在很少有人躲得过,所以叶笙根本连躲都没有躲,只不过伸出两根手指来,轻轻一夹,就将刀锋夹住了。

这个用刀的女人,明明看到她手里的刀已将刺入叶笙的心脏,可是这一刀偏偏刺不出去了,就好像忽然刺进了一块石头,然后被卡住。

她对自己的刀法和速度一向极有信心,这一刀本来是不会失手的,但她永远也想不到,她这一刀能被人用两根手指夹住,而且是在一刹那间就被人夹住。

她的脸变成苍白色,用力抽刀,却抽不出来。她用力往前刺,也刺不进分毫。这把原本属于她的刀,简直就好像在叶笙的手指里生了根。

她用脚去踢,踢的时候肩不动,眼不瞬,踢前毫无征兆,用的居然是极难练成的“无影脚”。

于是,她的脚立刻就到了叶笙的手里。她是天足,没有缠脚,穿的是一双皮肤一样轻软的软缎绣鞋,如果被一个人紧紧握在手里,那种感觉就好像是赤着脚一样。

于是,她苍白的脸又变成粉红色了,就连呼吸都变得好像有点急促起来。

叶笙忽然觉得,她没有刚才那么难看,那么讨厌了,甚至已开始觉得她有一点妩媚,有一点动人。

只可惜,她的口气还是凶巴巴的:“你想干什么?!”

“我什么都不想干。”

“你为什么要抓住我的脚?”

“因为你要踢我。”

“你放开!”

“我可不想被你一脚踢死。”

旁边那个老掉牙的老太婆,一直在笑眯眯地看着他们,就好像在看戏一样。

叶笙本来以为她是个哑巴,想不到这时她忽然笑眯眯地问他:“你不放开她的脚,难道你想就这样把她的脚握在手里,握一辈子?”

女子那粉红色的脸更红了,心跳得更快,本来不好看的人竟然越来越好看。

就在这时,花木深处的小屋里,忽然有人说:“宫萍,你不要再跟叶公子胡闹了,还是快请他进来吧!”

说话的声音不但高贵优雅,而且温柔甜蜜,说话的是个什么样的人,已可想而知。

叶笙的脸仿佛也有点红了,毕竟把一个大姑娘的脚紧紧地捉在手里,不管在什么情形下,都不是个君子应该做出来的事。

那个没有牙的老太婆,偏偏又在这时候笑眯眯地对他说:“小伙子,如果我是你,我是绝不会松手的。我敢保证,只要你的手一松开,你的肚子马上就会被人踢一脚。”

“谢谢提醒。”叶笙微微一笑,还是松开了手。

对他来说,肚子上被人踢一脚,并没有什么关系,就算踢上个七八脚也不会死;但是被一个高贵优雅温柔的女人看不起,那才会死人。

老太婆看着他,笑眼旁的皱纹更深:“叶笙,你果然不是东西,现在连我这个已经老得快瞎了眼的老太婆,都看出来了。”

不过,宫萍并没有把她的脚踢到叶笙的肚子上去,而且仿佛连看都不敢去看他一眼,只是低着头往前走,替他带路。

叶笙就在后面跟着,终于可以确定一件事,那个伪装成紫衣老妪来刺杀他的人,就是眼前这个叫宫萍的女子。

但是,那个男刺客,似乎并不在这里。

而牛肉汤请来保护他的大鼓和绣花鞋,一直没出现过。他们是死了呢,还是要杀叶笙的人实在太多,他们忙着赶苍蝇,所以没空过来?

不管怎么样,似乎越来越接近真相了,叶笙轻轻吁了一口气。

这个世界上有两种女人,一种女人走路的时候,就好像一块棺材板在移动一样;另外一种女人走起路来,腰肢扭动得就像是一朵在风中摇曳生姿的鲜花。

宫萍明明是属于第二种的,却偏偏要控制着自己,故意做出很死板的样子来,决不让自己腰肢以下的部分有一点摆动,绝不让跟在她后面走的叶笙看见。

只可惜一个人的体态是无论用什么方法都掩饰不了的,无论任何人都没有法子把一块棺材板变成一朵花,也没有任何人能让一朵花变得像是一块棺材板。

这种眼福,使得跟在她身后的叶笙愉快极了。自从来到这个鸟不生蛋的小镇后,他的心情从未如此愉快过。

可是,等到叶笙看见此间主人的时候,感觉却比真的被人在肚子上踢了一脚还难受。

屋子里没有花,也没有燃香,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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