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唐朝小白领>第九十四节 狩猎惊魂(2)

外面的天除非是真的塌了,否则的话,这么冷的天气里,李元昌是不会这么早起来的。

躺在一大块乳白色的皮毛做成的毯子里,他就窝在里面,漏出一个脑袋,屋子里也很暖和,可是他还是不想动,而在他身边,躺着两个几乎不穿衣服的女子,都很丰满,紧紧地贴着他,看样子如果不是床足够的话的,这三人肯定是躺不下去的。

此时已经是下午了,可是李元昌还是躺在床上不想动,而王府里的人早就习惯了,也就没有准备什么早饭之类的,因为他从来都不吃,别看在外面的时候,整个人看着人五人六的,打扮的很时尚和注意当时的样子,可是如果你来到他的房间里的话,你就会发现,真的太恶心了,到处都是垃圾,不只是果皮和各种果子壳之外,还有一些酒肉垃圾等等,而他还有个毛病,不喜欢别人触碰,上一个想要给他打扫卫生的人,早就被他打死了。

这个有点什么感觉呢,就像是现在的网红女神一样。

所以,他醒来之后,就开始对着身边的女人没有什么兴趣了,一个人如果真的可以很容易就获得这些东西的时候,是很难说自己真的喜欢什么东西的,因为太容易了。

所以当感觉到膀胱上面有一种压抑的感觉的时候,李元昌还是没有动,只是呢,身体在颤抖,让两个靠着他的女人都觉得不对劲,赶紧起来,光着身体给他整理被子的时候,一股子憋了一晚上的老尿就直接浇在了那个女人的头上,而她却不敢动,只能跪在那里,虽然屋子里已经很温暖了,而且早上的这种液体也很温暖,可是落在身上很快就冷了,而从昨晚喝酒到半夜,一直到第二天的下午才起来,可以想象他积攒了多少水。

等到他舒服的时候,两个女人都成了落汤鸡了,可惜,却不敢乱动。

“呵呵,不错,不错,这样子才有意思嘛。”李元昌笑呵呵地说道,然后对着门口喊道,“给我准备热水,我要沐浴更衣。”

两个女人只能跪在那里,一直等到他去了另外一个房间的时候,才敢慢慢站起来,然后想办法收拾自己的身上的东西,在过去,真的会反抗的人不是没有,但是绝对不包括她们,因为几千年的这种教育,让她们忘记了反抗的本能了。

沐浴在巨大的木桶里,舒服的温度让李元昌的精神稍微好点,用里面的水揉了揉脸,让自己脸上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部都掉下来之后,才开始看着窗户外面的雪地,虽然已经是下午了,可是依旧很强烈,这种感觉就像是泡温泉一样地舒服。

突然,从不远处飞过来一支非常漂亮的小鸟,脑袋上是艳红色的,身体是一阵的青黄色,而尾巴却是灰色的,正在那里枝头不停地寻找什么,而他看着这只突然闯进来的小家伙,竟然心中有了感觉了,这样的感觉平时是没有了,可是此时却不知道为什么,让他想到了那个刚刚被送到太常寺的乐童,这个小家伙,可真的可人啊。

想着想着,自己的家伙竟然起来了,让他忍不住就在里面玩耍了一番。

等到他瘫在水里的时候,立马就有两个俊秀的小厮过来给他换衣服,他伸手在他们的胸口把玩了几下,引得两个小厮忍不住嘿嘿的笑,就像是一个女人一样。

桌子上摆满了各种吃食,有酒有肉,可是他却很期待之前在皇宫里吃的那些东西,只是呢,他也知道,自己的面子是不够的,所以只能随便地吃了一点点。

酒足饭饱之后,天色已经微微有点黑了,长安是有宵禁的,可惜这个世界上有个词汇叫做特权,所以,到底是对谁有用的话,那就不知道了。

上了马车,就朝外面去了。

太常寺在皇宫附近,但是呢,因为只是管一些看似高大上,其实没有多少油水的地方,所以地理位置相对来说比较偏僻,虽然官职不小,可是呢,真的想要来这里当官的人却不多。

到了门口,一个三十多岁,一脸笑容的男子站在那里,正在迎接他。

这人姓郑,是太常寺的少卿二人之一,正四品上。掌礼乐、郊庙、社稷之事。看似很高大上,其实都是在扯淡,他也就是运气不好,才来这里的,因为他是郑家的旁系之中的旁系,否则的话,朝廷那么多有油水的部门,他为什么不去呢?

因为运气不好,所以,他就要自己想办法冲出去。

所以,他认识了汉王李元昌。

李元昌上次来到这里的时候,正好看到了那个乐童,其实呢,现在都算不上乐童,因为他还小,需要再过几年,如果想要单纯地留在宫里的话,就得被阉割,而这个人不是他捡回来的,而是另外一个少卿捡回来的,可惜的是,最近那个少卿因为有事回老家了,拜托给他帮忙照顾的。

结果,被李元昌看到了,现在这样的天气里,死几个人都是小事,何况是一个孩子呢?听说就连皇宫里的皇子都有死的,何况是一个不知道爹妈的孩子呢。

“汉王殿下。”郑少卿笑呵呵地躬身道,一身的衣衫虽然是官服,可是看着就知道是穷酸一个,让汉王李元昌皱纹地捂住鼻子道,“称心呢?”

“天色晚了,他睡下了。”郑少卿笑呵呵地说道,然后等到他走进去之后,就小心翼翼地将门给关上了,指着不远处的一个点着灯烛的房间说道。

“这么早睡下也好啊。”李元昌走在前面,他跟在后面,很快就到了房门口,然后轻轻地推开门,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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