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宁瞪大了眼,仿佛不认识阿暮一般,如果说,后者是因为对武道的痴迷而定下了这一目标,他倒还能接受,可居然是为了对一个女人的承诺,这让他怎么都有点虚幻的感觉。
这个总是享受孤独,一张千年不变僵尸脸的男人,原来是一个多情种。
“你才二十五岁就能迈入先天期,是我见到过天赋最高的人,你一定要帮我。”阿暮真切地道,甚至在他的眼中多了一丝恳求之意。
这是叶宁与阿暮相识以来,第一次见到后者的神情变化如此频繁,也是后者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开口求他。
“好吧,不过有言在先,境界提升不可能打包票,我能做到不代表你也能做到,不是天赋的问题,而是运气。”叶宁没多想就答应下来,与阿暮有过洛市之行的经历,后者的人品值得肯定,自己能力所及何必卖关子呢?
阿暮略带感激地一点头:“我明白,谢谢。”
“你刚晋级后天大圆满,先用两个月时间稳定境界,这个急不得,具体的上班时间再说。”叶宁笑了笑,取过酒壶满上两杯,举起其中一杯:“我还有个小要求,你别总是天煞孤星似的,大家都是同事,每天相处八九个小时,抬头不见低头见,以后你结婚的时候,你还得靠大家捧场呢。”
阿暮皱了皱眉,似有些难为,最后还是微微点头,举杯与叶宁相碰,慢慢地喝干。
“叶哥,暮哥,你们别光顾着聊天啊,唱什么歌,我给你们点。”叶宁又与阿暮闲聊了几句,王超便是一手拿着酒瓶一手拿着酒杯,摇摇晃晃走了过来,之前饭桌上他就喝得微醺,这会儿,怕是得六七分醉,也是夜生活爱好者俗称的状态最好的时候。
“给阿暮点首《我是孤独风中一匹狼》。”叶宁大咧咧地吩咐道,话音落下,包房内渐渐静了下来,众人略带古怪的目光都是望了过来,倒不是点这首歌有什么问题,而是阿暮会唱吗?
被众人聚焦,阿暮也不尴尬,面无表情地摇头,很实诚地道:“这首歌我听都没听。”
叶宁甩了他一眼:“那你听过哪首啊?别告诉我只会唱国歌,你自己选,再不行,给我放原声跟着唱。”
阿暮墨迹了好一会儿,才如鼓足了莫大勇气般说道:“那我就唱《女儿情》。”
这话一说,全场膛目结舌,《女儿情》是电视剧西游记里唐僧过女儿国时的片尾曲,情义深远,柔情蜜意,是对人世间美好爱情的倾诉,叫人如何都无法与一贯孤独冷漠的阿暮联想在一起。
“好好好。”稍顷,李毅很给面子的最先鼓掌,片刻之间,掌声便连成了一片,经久不息。
音乐起,众人保持安静,阿暮拿着话筒的手有些颤抖,不知是激动还是紧张,前奏过后,他张嘴唱出了第一句:“鸳鸯双栖蝶双飞,满园春色惹人醉...”
众人集体愕然,倒不是阿暮唱得有多好,还略带了跑掉,可那种沙哑的嗓音,却是透着无比真挚的情感,让人的一身鸡皮疙瘩都提了起来,开始遗忘呼吸。
“说什么王权富贵,怕什么戒律清规...”随着歌曲的延续,当唱到高潮处,阿暮陡然拔高嗓音,埋藏心底的深情犹如潮水般泛滥而出,给人一种出离音乐之外的感动与震撼。
林巧巧,叶子属于泪点较低的女人,眼中已是含着晶莹,即便如叶宁这般“郎心如铁”的家伙,都是有所感触地多看了阿暮几眼。
倒是阿暮处于全情投入状态,丝毫不顾周围人的反应,三分多钟,当歌曲中了,包房内先是沉寂了几秒,随后响起了山洪般的掌声,以及欢呼声。
阿暮将话筒轻轻放下,端坐在那里,仿佛无感一般,要是不熟悉他的人,还以为他是在故意装冷酷呢。
“暮哥,以后别再忽悠大家行吗?一首歌把巧巧都唱哭了,她今晚怕是睡不着觉了。”李毅借着酒劲怪叫了起来。
林巧巧一巴掌狠狠拍在他的手臂上:“谁睡不着觉了,我为什么睡不着觉。”
“得了相思病呗。”李毅这话一出,大家都是起哄了起来,而林巧巧则是对着李毅一顿猛捶。
“看见了吧,你在大家的心目中人气有多高。”叶宁将一瓶啤酒蹲在阿暮面前,目光扫了扫包房内欢闹的景象,咬牙切齿地道。
阿暮扯了扯嘴角,算是笑了,拿起啤酒对口吹下半瓶,放下时,脸上的漠然神情似乎比往常淡了不少...
接下来,众人继续划拳,玩骰子,唱歌,喝酒,过了一会儿,方澜去包房外上厕所,林巧巧陪着同去,这一去就是十多分钟,其他人因为玩h了没怎么注意,阿暮却是默默站起身来,也没招呼他人,独自出了包房。
又过了七八分钟,包房大门被从外推开,阿暮走在最前头,脸上,衣服上都是沾了点点血迹,加上他冷漠的神情,样子很是慑人,在他之后,方澜的脸色很不好,如果仔细看得话,嘴角有一块青肿,而被她扶着的林巧巧则是低着头,看不到面部表情,有轻微的啜泣声传出。
“呀,方姐,怎么回事?”王超一个转身,刚好瞧见,脸色当即一变,大声道。
其他众人迅速静了下来,都是投来了关注的目光。
阿暮不善于表达,偏头看向方澜,后者将林巧巧交给叶子,这才蹙眉道:“王超,你把你那个当经理的同学叫进来一下,我和阿暮打伤了几个人。”
王超听了先是一愣,旋即猛点头,他才喝了七分醉,知道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