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踏雪玉摧红>第八十五 大典前夜

夜己深。

外面依旧很热闹,这里虽然比不过金陵,街道上依然行人不断,为了主办好这次百年盛典,宁王府方面大兴土木,城中纷纷挂灯结彩,江边牌楼、喜幛林立,只为了向外界展现南昌最光彩的一面。

工匠们经过一天工作的辛劳,现在换上干净的衣服和鞋袜,行走在焕然一新的街道,享受这一刻闲暇的乐趣。

南昌是一个河流环绕的城市,这里却没有十里秦淮,临江这条街道,各式各样的店铺并没有关门,陈列着各式各样的货品,来引诱路人的眼睛。

南昌,难得的热闹一回,店铺的老板和伙计们小心又是微笑着瞧着路上的行人,等待这一天里最后的惠顾。

现在,城中多了很多陌生人,大多数一身劲装,或者腰中鼓鼓,这都是一些外地赶来的江湖人,他们行走在热闹的街市中,行色匆匆,若有所思,有些没精打采。

玉摧红看着他们,轻轻叹了口气,一个人如果平时不认真习练武功,却又想着一夕成名,名震天下,永远会活得很累的。

好在江湖人大多在寻找食肆或者客栈,很快消失在四周的商铺中,剩下的彼此微笑着,用本地话互相打着招呼。

街道上只剩下一行人,有男有女,在这里是完全陌生的,那就是玉摧红,唐寅和祝枝山还有沈樱等人。

街道不长,很快走到了尽头。

远眺赣江东岸,民居寥寥,却又有一处依旧灯火通明的所在,那里就是滕王阁,这个始建于唐永徽四年的名楼,因唐太宗李世民之弟——滕王李元婴始建而得名,

祝枝山手扶眼镜细细观瞧,口中不由赞道,“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可叹王勃之《滕王阁序》果然是名流千古。

唐寅忍不住道,“落霞?孤鹜?秋水?姓祝的瞎子哪只眼睛看见甚么长天了呢!”

祝枝山轻咳了两声,勉强笑道,“滕王阁大会,本来百年难得一遇的盛事,有幸让祝某人遇见了,我发一发感慨,难道又刺激到了您脆弱的神经?大头儿子。”

很奇怪的是,唐寅这一次竟然没有和他斗嘴,还点头表示同意。

其余众人当然也没什么话可说。

涵薇却有话说。

小丫头忽然问道,“请问唐大才子,一个小小的参军之职,对于你就有这样重要吗?”

玉摧红诧异道,“参军?”

沈樱不由得瞪了涵薇一眼,在一边的玉摧红笑笑不语。

以正常人的脑子随便去想想,就会发现其中的不妥,唐寅历来恃才放旷,桀骜不驯,而此次自从他进入江西起,忽然变得乖巧温驯,由此可以推算出来,宁王方面一定是早己允诺了给他一个参军之类的职位。

也怪不得小丫头不服,大明官定军阶中没有参军这一阶,确切地说,参军作为法定军阶的历史,至前元就己结束了。

明代的参军一般是“经略”的敬称,而明代的“经略”是加衔。马昂当年是由千户长升为参军,有军务可以履历,就是个实际职务。而唐寅不过是一介书生,给他一个参军的职务,无兵无权,也不过是个虚职挂名而已。

堂堂的江南第一才子唐寅,就这样在乎一个荣誉头衔么?

祝枝山好像要说话,但看了看沈樱,终于忍住了。

忽听得一阵孩童的惨叫之声,街道尽头忽然冲出两匹高头大马来。

只见两个身着府兵服饰的男子骑在马上,迅速移近。

祝枝山吓了一跳,伸手紧握唐寅的臂膀,待到又擦了一遍眼镜,这才看清那两个府兵驾马提缰,马屁股后竟然用绳子拖着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的腰部。

府兵虽然百无一用,配备的却是鞑靼良驹,这些马身高腿长,奔跑比普通马匹更为迅速。

自从应州大战之后,鞑靼蒙古主力全部退回了漠北,由此也减少了针对大明的马匹贸易,这几年来,鞑靼良驹由于采购不易,专供大明军方使用,禁止民间购买。

这两匹鞑靼良驹辗转进入中土之后,常年被宁王府的府兵关在马厩中当宠物眷养,今晚上它们好容易出了王府兵营,跑得兴起时,四蹄翻滚,全身肌肉中似是蕴藏着无穷精力,只盼发泄出来,那步伐怎么是一个孩子可以赶上。

只见那孩子满面污垢,衣衫褴褛,被两马拖行了几十尺,半边身子己被鲜血染红。

众人心中发毛,只觉得周身不自在,眼见这孩子若是再被拖行一阵子,只怕是死定了。

忽然一道身影疾掠而过,只听啪啪两声,这两匹马竟硬生生地停在大路中央。

涵薇不由得鼓掌叫好,原来是玉摧红,他飞身掠入两匹马中间,双掌一分,同时拍中了两匹马的额头,马,停住了!

一个府兵手执马鞭吼道,“外乡人,你敢阻挠府兵执行军务?!”

众人一听,个个大怒,均想,“府兵们所谓的执行军务,就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如此虐杀一个孩子么?”

沈樱咬了咬唇,道,“不知道你们执行的是什么军务?”

府兵鞭梢一指她,道,“滕王阁大典期间之内,土匪,强盗,乞丐,娼妓等等,见一个抓一个。”

这孩子,应该是一个乞丐了。

沈樱道,“不知道这是不是宁王的旨意?”

谁知道两个府兵相视一笑,其中一个府兵语带不屑道,“宁王,嘿嘿,我们府兵做事,历来是不需要通知宁王的。”


状态提示:第八十五 大典前夜--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