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毒哥要混娱乐圈>第七章 爱情
“有,我还学会了几首。”

那种一个调子来来回回唱八遍的口水歌。

只要记住一部分旋律,就能轻松掌握的既不晦涩也不难唱的流行歌曲。

宋凯文点点头,正想开口让他唱几句验收成果,忽然腰间手机铃声想起,他转身接了个电话,挂了之后眼睛亮的像是能放光。

“快去换衣服,电视台有个录播节目要让你上!”

白黎被他突如其来的欣喜若狂惊到。

他早就发现,这位经纪人在音乐领域容易出现一种特殊的热情。

这或许跟他卧室里书桌上堆放的那一大叠涂涂改改的五线谱有关。

白黎被催促着去整理衣着跟发型,他到今天还是维持着三天前那一束长发拢在脑后的清爽造型,然而宋凯文却让他换上第一天来时就穿着的苗装。

“这是个选秀节目。你要出场的身份是民族歌手,所以需要穿那套苗装。”

白黎唯一的优点的大概就是不该废话的时候就不废话。

所以在他不动声色地穿好那套在任何人看来都跟一团乱麻似的衣服的时候,宋凯文也刚好整理完了自己的形象,收拾好该带的东西,然后随手从衣柜里拿了件毛呢大衣给他披上。

虽然白黎真诚地表示自己不怕冷。

真的。

打小老子连出个疹子染个风寒都没得过。

但经纪人先生就是有这种老妈子一样的自觉。

可以出门了。

今天白黎跟他的经纪人的行程也很赶,电话里林红咆哮着告诉他们十分钟内到电视台,丝毫不提这会儿正是上班的高峰,c城的车堵到可以塞满整个高架。

幸好宋凯文的公寓坐落在电视台的不远处,就算是步行只要挑战一下人体极限跑得快一点也能在十分钟内赶到。

一路上从宋凯文口中得知他所要上的节目的背景细节。

这是他们这边地方台选秀节目,叫做《新之声》。上节目的选手都是些在娱乐圈稍稍有些水花,但却透明得从来不被人记住的小歌手。节目形式不算新颖,电视台也没有钱请多有名气的腕儿来做评审。

在这各种秀满天飞,随手换个台都能看到女评审哭得涕泪横流的世道里,离开当地,知名度实在是有些不忍直视。

唯一可以力挽狂澜地拯救那惨不忍睹收视率的是一个叫做挑战者之夜的环节。

在这个环节里节目组会找来一些名不见经传,但是很有噱头的歌手,比如为了某某歌手在电视台前长跪不起三天三夜的铁杆粉丝,某某一身患白血病晚期只求圆一电视梦的心灵歌手。

这些人先不管他们的事迹是真是假,都必须要靠自身的实力来跟现场选手打对台战,赢了,节目组将实现他一个愿望;输了,也只能黯然退场。

这个环节里通常故事说的比唱的还好听,每每都会赚上几滴观众的眼泪。

实在很得茶余饭后婆婆妈妈们的欢心。

今天本来安排的挑战者是个平平无奇来城市打拼的农村打工仔,离家八年经历大起大落最后千金散尽只剩下最初的那一点梦想(节目组语)。打算唱完这一场就回老家见老娘去的,没成想唱之前他老家的老娘忽然急病。

挑战者当时就放了整个节目组鸽子,搁了电话马不停蹄地赶了回去。

只剩下一个小时准备时间,现在上哪找个站的上台面的挑战选手?

导演捂着自己由于顶着大山一样的鸭梨而越发偏向地中海的光亮脑门,挺着大肚腩中气十足地暴吼道:“快给我找个能上场的人来!!!”

无处不在现场担任形象指导的林红立马化身小天使,凑到导演跟前来:“我这儿有个歌手,少数名族自带服装,十分钟内能赶到。”

然后,白黎跟宋凯文就来了。

当裹着毛呢大衣的白黎往节目总导演面前一站,这个胖乎乎小寸板一副金三胖模样的中年男人斜睨了他一眼,跟老佛爷一样懒洋洋地开了金口:“唱两句。”

白黎一张嘴:“&¥¥#………………!”

众人:“……”

曲调流畅入耳,声音时而浑厚时而婉转,高潮处的爆发力也足够让人眼前一亮,只是这唱的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白黎:“我老家的山歌。”

总导演:“……待会上场换个流行歌曲,不然我们这边临时没办法配伴奏。”节目组穷,没办法。

现场工作人员听了刚才那一段,鼓着掌走过来:“待会你唱什么歌?”

白黎:“爱情……”

工作人员嘴快:“《爱情》?有好几个版本的《爱情》呢。黎明的?莫文蔚的?”

白黎:“……买卖。”

工作人员的一段饶舌卡在了喉咙里。

四个字连在一起就是——爱情买卖。

宋凯文:“……”

林红:“……”

一股乡村杀马特矮矬穷的屌丝气息扑面而来。


状态提示:第七章 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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