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屋子里比较凌乱,这男人似乎挺爱喝酒的,到底都放着空酒瓶,我感觉这人不像做什么正经生意的。
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死者的手机呢?”
黄小桃说道:“没找到!”
我想起昨晚他穿的衣服,如果案件发生在四小时之前,他应该没时间换衣服,是凶手把他的外套给脱了,这说明外套上留下了什么线索。
我又看了下尸体,发现他的后腿跟有一道平行的擦伤,是生前留下的。我在脑海中试图还原凶手和死者站立的位置,显然凶手是一脚把死者踹下水的。
脑袋上的打击伤很可能是死者浮出水面呼救时,被凶手伸手补的一下,直接造成了死者全身痉挛,于是就沉进水底淹死了……
这样的话,落水点和水面的距离不会太大,最多只有一臂长,而且水很深,足以淹死一个成年人,水深至少能够让他全身浸入。
我思索了很长很长时间,最终睁开眼睛道:“第一现场应该是一座人工蓄水池!周围都是混凝土地面,落水点距离水面只有30到50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