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是从院后的一处茅草屋发出的,男声粗野,语气霸道,听着,这人倒像是一个极有男子气概的人。
紧接着,苏楠发出撒娇一样的媚笑声:“这哪有我的功劳呀,这都是许胜大哥的高招啊。”
“这杀人魔的杀人剑法,十分了得,曾闻这小子,从东至西,所到之处,尸横遍野,却不知这小子,也是个好色之徒,哈哈哈。”
“大哥说话还是要小声些,别让他听到。”
两个的人的对话毫不遮掩,花月火躲在院落的一角,默不作声,此刻,他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多日陪伴自己的苏南,竟是在利用自己。
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心中感悟到,天下间,只要是美丽的女人,都不可靠,她们只会用美色引诱别人,做一些利于自己的事情。
秋风,吹在花月火冰冷的面庞上,这让他显出无奈。
现在,他都不知道山上的兄弟们都怎样了,那一场战斗,到底是谁赢谁输了,每当花月火提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苏楠都会找理由搪塞过去,不做正面的回答。
想到这些,花月火便摇晃摇晃左臂,此刻,他的伤势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如果现在逃离唐家村,苏楠和那许胜必然不会发现的。
打定主意,花月火便将这宝剑,放置院落中一处较明显的地方,然后一句话没留,就悄无声息的走了。
这一路走来,也很顺利,唐家村的人,见了花月火的面也只是打个哈哈,他们并不询问花月火要去何处。
而苏楠和许胜两人,倒像是多日不见的情侣,他们聊起来,竟是忘记了时辰,也就没有去管花月火如何。
出了唐家村,前面是一条宽敞的大土道,这土条道通往前门镇,而土道的左右,又分出若干条小路,这些小路,有些是通往一些不知名的村寨的,有的是通往大城市的。
花月火在唐家村这一个月里,早就打听好了路线,这其中有两条小路,是通往振洲的,而那黄衣派,就在振洲落户。
花月火的伤,是苏楠治好的,虽然这女人是在利用自己,但总算有恩情,受人点水恩,必然涌泉想抱,花月火打算此行前去振洲,去杀了那个叫王苟公的人。
经过旁敲侧击,他知道,这王苟公在江湖中,也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人,这次大寿,江湖上有名气的好手必会来贺宴,到那时候,想要杀了王苟公可就不那么容易了。
现在趁人不齐全,杀他个措手不及,才好。
花月火行进的速度,又增快了许多。
风夜露宿,行了两天的路程。
这日的清晨,花月火穿着一双磨露的草鞋,身上披着一件灰布长衫,风风火火的赶到了振洲城。
这振洲城,比琳杨县又大了许多,一座座红绿门楼,整齐的排列成两行,街头巷尾,有数不尽的饭庄客栈。
不过,这里的地痞流氓,也比琳杨县要多上许多,每走几步,花月火就能看到三两个壮小伙,围在一团,嘻嘻哈哈。
路边的行人百姓,却不敢多看他们一眼,
花月火散乱着头发,脑袋微微低沉,步伐凌乱的行走在街边,他现在的样子,像级了落魄的贵公子。
这样的一个富贵城镇,突然在街上走出了这样的一个人,是极其引人注目的。
街边的那三个小伙,眼睛一水的盯向花月火,其中一个长的较瘦弱的小伙还笑吟吟的说道:“看那家伙,穿的那么脏,怕是来咱们城讨饭吃的,哈哈哈。”
说罢,那人身边一个长相极为好看的男子,拂袖迈步迎向花月火,他走步的样子,十分潇洒自然,他红杉绿裤,金黄发冠,手中持着一纸白扇。
花月火斜眼一看,就知道,这个人,必是个富家的纨绔子弟,这种人,喜欢与街上的地痞流氓为伍,平日也就是偷鸡摸狗的角色。
花月火并不理会,他只是低头,向前行走。
那人,火红的衣衫,拦在了花月火的身前,他将手中的纸扇轻轻折开,然后优雅的扇起风来。
花月火微微抬头,他杂乱的头发,遮挡住双目,他的眼中,充斥一种无形的锐利。
秋风,吹动着两人的衣襟,两种不同的气场凝聚在一起,他们谁都没有说话,但是他们的面容却是在笑。
那种笑,都是蔑视的笑。
双方谁都看不起谁。
这时,剩下的拿两个小地痞,晃晃悠悠的走了过来,他们的脸上,都是皮笑肉不笑,那个较为瘦弱人一脸不屑的说道:“这样一个穷酸的人,我们拦他干嘛?”
“唉,看这位兄台,落魄之前,想必是一个贵气公子,我刘文萱最爱结交朋友,我想请你到飞凤楼,吃点好酒,诉诉心中苦事,如何?”
那花花公子打扮的刘文萱说起话来,倒是十分客气。
“既然刘兄弟有这意愿,我花月火也不怠慢。”
风尘仆仆赶到振洲城,没想到三个看似地痞一样的人物,竟要请自己吃饭,江湖险恶,就算对方没有恶意,那也是要提防的。
花月火笑眯眯的跟在三人的身后。
他们拐了两条小巷,穿过两条街,就来到了一条更为繁华的街道,这里的住户,都是大院红楼,一盏盏通红的纸灯笼,高挂在府宅的大门口。
在这些豪宅的最中间处,有一家三层高的红房酒楼,酒楼的门上,挂着一块方正的牌匾,上写“飞凤楼”三个翠绿色的大字,飞凤楼的门前是青砖铺成的甬道,那些个穿的花花绿绿的达官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