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儿心头更急,大叫道:“且慢,你怎可持兵刃欺人?小乞丐,接刀!”
说罢,手一扬,将手上的飞鹰大刀扔了过去,杨不凡凝神接招,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对付朱二公子上,这才不至落败,哪里有空闲去听李凤儿在说什么。就算他听清了,也不一定能腾出身子来接刀,就算接住了刀,杨不凡又哪里学过什么刀法?这一大刀飞来,却是“砰!”的一声,硬生生砸在了他头上,好不滑稽。
李凤儿也只是心急之下才出此举,不然眼看杨不凡不仅要落败,恐怕连性命都是难保。鹰帮也就真要万劫不复了。
也幸亏她丢刀乃是以刀把向前,若是刀锋砸在了杨不凡头上,任他脑袋再硬也给砸成了两半。
飞鹰大刀倒插在地上,杨不凡扑通一下摔倒,脑袋被砸了一下,却又正好躲过一鞭,连忙转头向李凤儿望去,忽然看见李凤儿满是歉意的眼睛。
李凤儿还是那么漂亮,她虽算不得柔美,却有别的女人没有的一股气质。不知为何,看见李凤儿为自己担心的眼睛,心头竟莫名的泛起一阵暖意,浑然忘记了自己身处险境,因为他根本想不到,这世上居然还有人关心自己。
朱二公子嘴角微杨,一鞭挥出,大笑道:“臭小子!你这是在往哪里看?”
李凤儿拳头紧握,只得站在一旁,冷汗直落,瞧那小乞丐鼻青脸肿的摸样,身子摇摇欲坠,不禁绝望。
这道瘦小的身影,还是那么孤独,仿佛永远也不会有人与他站在一起。李凤儿忽然不再觉得杨不凡古怪,而是觉得他是那么令人心疼。
“小心!”
杨不凡转过头来,心知再也接不住此招,见那银鞭朝脸飞来,自己这个脑袋就要像旁边被击碎的石头一样了。耳朵忽然听不到了任何声音,儿时往事却一一浮上了心头。
只需一霎那,却能浮现那许多往事。
时间本身就是个难解的迷。
那时候杨不凡才六七岁上下,他父母尚在,家里虽没住在景城里头,但在中域的一家村子里也算是过得愉快,每日的阳光照射在他自己种的花草上,他心头就有种说不出的开心。
那时他时常想,这些花草虽然长得快,但是死得也快,总会莫名其妙的替那些植物感到悲伤,无论自己如何呵护,它们寿命始终太短,是以总是期盼自己所种的花,晚点再开。
现在却又觉得,人虽活得漫长,可人活着若是为了忍受这世间的痛苦,倒还不如那些植物,每天享受阳光的照射,雨水的灌溉。
它们的生命短暂,却向阳灿烂!
可大树呢?数百年的大树又会不会取笑人的生命太短?
生命是短是长应该也不重要吧,重要的是自己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心心念念着要报仇,结果连仇人都没见到,就要见阎王了。
那时候父亲总会带自己到村里各处去玩耍,带自己到农田里干活,还硬逼着自己背一些看不懂的文字,也幸亏自己记忆力倒是不错,从没讨过父亲责罚,那些文字到现在都还记得清清楚楚。
心平则神凝,神凝则通气,气和则息调,气息相辅,不即不离,勿忘勿念…………万念俱泯,一灵独存,气息中和,灵气流转,于此念中,活活泼泼,于彼气中,悠悠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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