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隋末阴雄>第一千二百七十四章 神箭绝技

候君集这才反应了过来,高手对决,尤其是弓箭手的对射,就是看速度与准头,战场之上大家都穿着重甲,那么力量决定了破甲的厚度和能力,也是很重要的一环,而刚才的那一箭,速度和准度就不用说了,就算是力量,这杆足有一尺半的大箭,掠过自己头皮的那一瞬间,他几乎感觉到了一团火烧,这强烈的摩擦力,以及落地的距离,可见这力量是多么地可怕,连同那部足有五石的檀木大弓,更能看出此女力量惊人,两只加起来近百斤的狼牙棒,绝对不是用来作装饰的。

夫容姐姐似笑非笑地看着候君集:“这位壮士,你现在还觉得女人没本事骑马射箭,以力服人吗?”

候君集咬了咬牙,一抱拳:“姑娘果然武艺高强,我候君集佩服!候某收回刚才所说的那些话。”

突地稽哈哈一笑:“候护卫,我们勿吉人,天性纯朴,直接,只佩服真正的勇者,夫容姐姐能在我不在的时候接掌部落,不是因为她是我女儿,而是因为她是我们部落的第一勇士,大伙儿都服她!”

候君集叹了口气:“候某愚昧无知,自取其辱,实在是活该啊!”

夫容姐姐咧开嘴,露出一口黄灿灿的板牙,这一笑,让封伦又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看向了在一边沉默不语的李世民,看了看他抽出的宝剑,说道:“你这汉人,动作可真快,这一群汉人里。也只有你来得及抽出宝剑格挡,若是我这一箭射的不是那个候君集,而是你,只怕会给你挡开或者闪过。你是这些人的领袖吗?”

李世民点了点头,微微一笑:“在下李世民,乃唐国公的二子,这次奉了陛下的圣命。负责封大使的护卫工作,姑娘真的是好箭术,好武功。李某佩服。”

夫容姐姐那五颜六色的脸上,一双大眼睛眨了眨:“你就不怕我一箭射死了你的朋友,居然连挡都不挡吗?”

李世民神色淡定,摇了摇头:“姑娘能代你阿玛统领部落,靠的绝不止是武功,刚才你也说过。你经常带着部落的族人一起到突厥,高句丽和契丹去行商做生意,可见姑娘也是经历过不少交往的人,绝对不会为了一句话,就随便取人性命,要是你是那种人,你们部落的生意也做不长。”

夫容姐姐的脸色微微一变。李世民继续说道:“我朋友轻视女人,冒犯了你,你这一下既是显露武功,又是给他惩罚,如果我从中出手,打落了那箭,那你惩罚和显功的两个目的都不能达到,我朋友也受不到应有的警告,这又是何必呢?”

“再说,这一箭去的方向明明是箭头冲上。我听说你们勿吉人所用的大箭。箭头乃是石簇,喂有剧毒,不管射中哪里,都是中者立毙。我朋友没有穿盔甲,你若是取他性命。直接射胸腹更好,又何必向上射呢?念及与此,我就没有打扰姑娘的这一箭。不知在下的这番解释,姑娘是否满意?!”

夫容姐姐哈哈一笑:“李世民,你可真厉害,我夫容姐姐若是年轻个十岁,一定会嫁你。”

李世民的脸微微一红,尽管他半年前迎娶了长孙无忌的妹妹长孙无垢,可今天的年龄也不过十六出头,这夫容姐姐脸上抹了油彩,看不出容貌与年龄,却想不到如此热情奔放,这种婚嫁之事也能在大庭广众下直说。

李世民身后的护卫们一阵哄笑,李世民干咳了两声,他们才纷纷收起了笑容。李世民看了看封伦,说道:“封大使,既然粟末部的接应来了,那我们还是早点上路吧。”

封伦刚才一直色迷迷地盯着夫容姐姐的大腿和手臂看个不停,虽然这个勿吉女人,五大三粗,大手大脚,模样暂时看不清楚,但是抹了猪油的皮肤不算好,甚至可以说粗糙,而且腿毛比自己还多,但不知怎么地,却是透出一种骨子里的野性与性感,那种感觉是封伦在中原时的众多妻妾所没有的,直到李世民的话说了两遍,他才反应过来,不好意思笑了笑:“本使难得一见勿吉勇士,实在是感兴趣地紧,你说得对,咱们这就上路吧。”

随着勿吉人的骑兵分开两道,夹着封伦为首的几十人的使团队伍一路向北,走进了密林之中,远处三里之外的雪地里,突然冒出了两顶帽子,紧接着钻出了两个全身上下裹着白色兽皮的人,一边抖着脸上身上的雪花,一边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皮囊,拔开塞子,酒香四溢,二人连忙把这大口的烈酒给灌了下去,惨白的脸上才渐渐地见了一丝红润的血色。可不正是单雄信与魏征?

单雄信骂骂咧咧地说道:“娘的,怎么这勿吉女人也这么剽悍,亏好今天没动手,不然真的打起来,还不见得能杀得了封伦呢。魏先生,还好今天听了你的话,亲自过来看看,要不然还真的不好对付呢。”

魏征的神色平静如常,淡淡地说道:“比起那个勿吉女人,我更吃惊于李世民的武艺和镇定,他能看穿那个夫容姐姐的射箭,也能作出反应,是不是按你们江湖的说法,这武艺是要在夫容姐姐之上?”

单雄信点了点头:“没错,他来得及拔刀就可以击落来箭,至少是可以侧身闪过,武艺应该是在那夫容姐姐之上,也显然是这一群人里最高的一个。”

魏征轻轻地叹了口气,一股白气出口就凝成了一个个的小冰珠,他的眼神变得深邃,轻轻地说道:“我原来一直不理解为什么主公一定要除了李世民这孩子,不过现在看来,此人有勇有谋,更有一股超乎年龄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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