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零六章程家母女
模特轻轻点头,呼出闷气笑道:“听说程夫人以前也是戏子,因为唱功出色被程老爷看中做了妾,她怎么就容不下花梓凉呢?何况程公子也不是他亲生的,她。”
一阵痛疼袭向她的腰,她下意识的收住话望去。
男艺人暗中掐掐她的腰,低声警告道:“你不想活了?如果被程夫人听到你这样评论她,估计你明天就被抛尸阿里山了,你难道不知道程夫人的义父是美国黑帮大佬?”
或许是听过相关传闻,模特立刻闭上嘴巴。
他们的对话虽然很轻微,但还是被林浩轩清晰的捕捉到了,他万万没有相到这程夫人不是程斯阳的母亲,当下对她来酒会闹事有了模糊推断:必然是涉及到家族利益!
念头刚刚转下,程夫人等人已到五米之外。
虽然花梓凉眼神坚定要抵制程夫人的羞辱,但在她们没有发飙之前还是给予应有的尊重,她扬起不卑不亢的笑容,款款向程夫人她们迎接过去:“程夫人,早上好!”
为首女子听到花梓凉的问候,嘴角闪过不屑之意。
林浩轩把杯中的红酒仰头喝尽,目光瞬间锁定颇为高傲的程夫人,从水晶灯饰照射出来的灯光,总是特别明亮辉煌,现在辉煌的灯光正照着程夫人脸上最美丽的一部分。
她的确是个非常美丽的女人,一种东方古典的美。
她的眼睛是灰黑色的,宛如费翔那种朦胧的水汽观感,也正和她身上戴的一套黑宝石首饰的颜色配合,她的皮肤晶莹雪白,在她身上,几乎已完全看不出低俗的痕迹。
她潜意识里不愿承认自己出身低俗。
她憎恶自己的平民出身,她从不愿提起她的父母—一对勤劳善良但没有显赫家世的夫妇,只可惜这事实是谁也无法改变的,所以她憎恶所有中下流社会的人。
因此她大学毕业就跑去米国捞金,想要在西方极乐世界找到属于自己的真正生活,结果在那里却过得凄苦无比,如非她尚有几分姿色和歌喉,恐怕连酒吧都不请她驻唱。
所幸,她在那里邂逅了程老爷,生意完后来风花雪月的程老爷。
当时程夫人知道程老爷的身份后,就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趁着程老爷那晚高兴喝醉了酒就主动献身,程老爷当时心情愉悦,怎么看怎么都觉得这个姑娘比他老婆温柔。
于是,他便把程夫人带回酒店。
事后,程老爷给了五千米金了结此事。
让程老爷想不到的是,一年后,程夫人竟抱着一个婴儿跑来灵湾找他,说这个孩子是程老爷的种让他负责,当时程老爷还认为,这个女人是来讹诈他,心中很是好笑。
我靠!讹诈到老子头上来了,也不看看老子是什么人?结果当他看见那孩子时,程老爷的眼睛便再也挪不动窝了,他觉得自己,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可爱的小东西。
程老爷死去的妻子,只给他生下程斯阳就死了。
程老爷当时便把程夫人和婴儿都收留了下来,然后又派私家侦探去调查,调查的结果证明,程夫人没有撒谎,于是他不顾世俗压力,直接把程夫人升格为他的现任妻子!
而那个女孩,则成了程老爷的心肝宝贝。
取得自己的地位之后,程夫人便开始过人上的生活了,为了忘记昔日的经历,她在普通人面前,总是要表现得特别高贵特别骄傲,她总是想不断的提醒别人和提醒自己。
现在她已经是程家夫人,已经完全脱离了底层社会,已经是个高高在上的上流人。她也不断的在提醒自己,现在她已经是灵湾赫赫有名的贵妇,已不再是那个在华尔街酒吧中演唱的低贱女人了。
她女儿程芳玲就站在她身旁,穿着雪白的拽地长裙。
程夫人一心想将她女儿训练成一个真正的上流人,从小就请了很多教师,教她女儿各种上流社会必须懂得的技能和礼节。所以程芳玲从小就学会了骑马、高尔夫。
程芳玲也学会了在晚餐前应该喝什么酒,用什么酒来配鱼,什么酒来配牛肉,无论什么牌的红酒,她只要看一眼,就能辨别出它出厂的年份,也懂得见什么人说什么话。
她还懂得西方各国的重要礼仪,因此颇有灵湾之花的美誉。
现在她已长得比母亲还高了,身材发育得成熟而健康,她们母女站在一起时,就像是一双美丽的姐妹花。
这也是程夫人最引为自傲的,多年来仔细的保护,饮食的节制。使她的身材保持着十五年前一样苗条动人,再加上专程从美运来的昂贵化妆品,几乎已没人能猜得出她的年纪。
墙壁上挂着的水晶自鸣钟,短针正指在“十”字上面。
当秒针同样划过的时候,程夫人已经出声了:“花小姐,早上好!听说你今天又要举行记者招待会,看来你事业发展的相当不错啊,可惜,我们程家却为此鸡犬不宁!”
感受到话里藏针的花梓凉嘴角抽动,眼里闪过一丝凌厉,但还是平静回道:“程夫人家中有事,梓凉表示深深的遗憾,但是不知道跟我有什么关系?”
程夫人露出颇为妩媚的笑容,幽幽开口道:“因为你每场宣传会每张专辑每部电影,甚至接下来的每张合同都是在烧程家的钱,你已经为拿走程家将近五千万灵币了!”
五千万?酒会众人心里暗惊。
虽然在娱乐圈混确实容易捞钱,但要想赚到五千万却不是容易的事情,有些人甚至终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