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网络游戏>骑士悲歌>第十卷第二章

连歌颂上帝的《圣典》中都记载了天使的战争,更罔论自出生那一刻起就背负罪恶的人类了,“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它们的地方。大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它被摔在地上,它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所以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们都快乐吧!只是地与海有祸了,因为魔鬼知道自己的时候不多,就气忿忿地下到你们那里去了。”

这可悲的时代是否应该谢幕了呢?维科斯驱马并入了骑兵的队伍,也许,是该结束了……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她站在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阳光。姑娘唱着美妙的歌曲,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鹰。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她还藏着爱人的书信。”夏巴克用着自己并不算好听的嗓子,一首据说是来自东部平原耐寒的诺德人的歌谣。

这首歌曲内容讲述的是,一位美丽的姑娘对离开故乡去保卫边疆的情人的思念。这当曲,但这首歌曲,却没有如一般情歌似的对爱情的委婉表述、对爱人的缠绵,而是节奏明快、简捷,旋律朴实、流畅。与其说她是一首情歌,到不如说是一首战场上的战歌。

但是在这里,沃萨瓦地区,却是没多少人听过这首歌曲。更罔论用诺德语唱出这首歌了。夏巴克,这个中年的骑士,身上到底藏着多少的秘密呢?

“咕!咕!”夏巴克解开了腰间别着的水袋。里面装着的是诺德人爱喝的烈酒,仰着脖子,大口大口的灌了下去。

沃萨瓦地区的人们因为气候不是多么的寒冷,因此对于烈酒之类的御寒之物便不是那么钟爱,相反的是他们所喜爱的是“上帝之血”,也就是用新鲜的葡萄或葡萄汁制成的酒,或者说是葡萄酒。他们陶醉与葡萄酒的妖艳与甘甜。而烈酒过于辛辣的性格,并不是他们所能接受的。

“啊。这歌声,这姑娘的歌声,跟着光明的太阳飞去吧!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把姑娘的问候传达吧!!”咽下了口中高浓度的烈酒。夏巴克仰天歌唱,丝毫不顾及周边骑士与侍从的目光。

“又来了,他的样子还是没有变。”一些认识夏巴克的骑士,看着有些疯癫的夏巴克,纷纷摇着头,但却不是多么的意外,因为这一切他们都已经习惯了。或者说,是从二十年前开始就已经习惯了。

二十年前,夏巴克还是一个年轻的骑士。明朗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也会为之失色,因为他的开朗比之阳光更加暖人心怀。他不仅会用手中的长枪与剑守卫自己的信仰。而且哪怕提起了鹅毛笔,他也能写出令教堂的牧师为之羞愧的好字。

如果非要用一种东西来形容当时的夏巴克,那么或许就是“兰斯洛”了吧,那个传说中完美的骑士,完美的品德,完美的剑术。完美的,完美的。完美的……

但一切在二十年前的某一天又突然改变了,当夏巴克在历时两年朝圣归来时,人们发现,这个年轻的骑士,仿佛在朝圣过后,被上帝惩罚了,厌恶了。

他开始酗起了酒,并用着人们听不懂的语言唱着一些旋律诡异的歌曲。当地的一名博识的学者,曾经在听过夏巴克所唱的歌曲后,得出了一个结论。“他所唱的歌曲,已经基本上囊括了人类所有的语言,不论是东部平原,沃萨瓦地区,波轮山地,莫开善室大草原,比里利毕大半岛……”

就是这样的一名骑士,在朝圣的过程中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故事,竟然令他转变如此之大,一个完美的骑士,却变成了一个如同大歌剧家法勃列笔下的“疯骑士”涅葛默德一般。用着人们不懂的语言,做着与常人不一样的动作,去诠释着只有自己知道的世界。

“他回来了。”一名眼尖的侍从坐在马背上,看着远方突然出现的一人一马,“是红色的旗子,是战争!”

远处,交涉员正跨在马背上,向着己方阵地奔驰过来,他的左手拉着缰绳,让自己不至于从马上摔下来。而右手,则高举在半空中,疯狂的挥舞着自己持着的红色旗帜。

交涉员,一个战场上的特殊职业,他们不同于掌旗官或传令员等职业,他们是在开战前或投降时跟对方进行交涉的勇士。为什么说是勇士呢?因为谁都不知道,交涉员进入了对方阵线是否还能活着回来。

当他们手中举着的是蓝色旗帜,表示的是对方接受和平,愿意退兵;而白旗,表示对方同意己方的投降,并且给予战俘待遇;是令人不想见到的颜色,便是红旗,这所象征着的,既是对方要用鲜血染红旗帜,染红大地。当然,还有黑色,这个是死神的颜色,是不死不休,不要俘虏,若是在攻城战中,则是战后屠城!!

野蛮的游牧兽人最钟爱的颜色既是黑色,虽然这并不是他们真正意义上喜爱的颜色,但却是他们在种族战争中最爱使用的颜色。在人与人的战争很少出现屠城色,因为如此一作,便是生存的战争,而不是利益的战争。

“驻守边疆年轻的战士,心中怀念遥远的姑娘。勇敢战斗保卫家园,姑娘的爱情永远属于他。勇敢战斗保卫家园,姑娘的爱情永远属于他。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姑娘站在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喀秋莎站在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夏巴克看着空空的酒囊。好似忽然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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