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曼·奥斯本吐出了一口浊气,熬了一个通宵做实验,结果只弄出来四只大蜥蜴。
也幸好有理查德·帕克那个傻帽儿子做警示,让他加强了戒备,不然很容易出事情哪!
这些个大蜥蜴,都拥有超人般的力量,能举起数吨重的物体,反应能力、敏捷度都提升到相当高的程度。并且它的鳞甲有着相当程度的防御力,能够抵御子弹。最重要的,它拥有超级的恢复能力,断肢再续也只不过十多秒钟。
让人苦恼的就是,这些蜥蜴人虽然似乎隐约还残留一些神智,但是却狂妄、自大、野心十足、狂暴易怒、残忍嗜杀等等种种缺陷。
如果他诺曼·奥斯本选择接受这种血清注射,只怕要不了一个月,他自己会死得很惨,连奥斯本集团也得给他弄垮!
“跨物种基因,果然没有那么容易做到啊!”诺曼·奥斯本叹了口气。
目前为止,也只有理查德·帕克那个混账,研制出来完全无害的蜘蛛血清,还把自己儿子弄成了蜘蛛侠。虽然混蛋,但,确实才华横溢。
……
夜晚的纽约,充斥着流光溢彩,比白天,更多了一份浮华。
美国是资本社会,而纽约作为美国的经济中心、第一大城市,自然免不了物欲横流。在这里,“有钱就是大爷”体现得淋漓尽致。面容姣好、身材火辣的美人,帅气逼人的兰博基尼跑车,囊括全世界的美食等等物品,只要你有钱,什么都可以得到。
而钱,自古以来就是原罪!
靠着正常的手段赚钱,那得多慢啊,在这个浮躁的城市,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忍受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临老了,连养老钱都没有。
那怎么办呢?当然是靠一些快速积累财富的手段。魁梧的壮汉持刀抢劫敲诈勒索,美艳的女人出卖身体……而这种都是普通人快速赚钱的方式,虽然相比普通人做工来钱快得多,但是还是太慢。
自古以来,不要本钱或者说少要本钱,也不需要任何头脑,却能疯狂大赚的行业无非三个——黄赌毒!
赌博如拉斯维加斯,位居世界四大赌城之一,黄……嗯,这个说不得,说不得。而毒的话……真正的黑帮你要是不玩毒,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出来混黑的,丢人!
韩歌现在有点懵逼了。
他也不知道惩罚者搞出那么大的动静啊,搞得大半个纽约的黑道都一阵紧张。现在好了,连达蒙都一脸惹不起,惹不起的表情,不外出了。所以达蒙和明迪都在家里休息。
但是今天晚上,正是斯凯探查出来的,大毒枭弗兰克和墨西哥毒贩的交易啊!
这也是韩歌已经想了很久的收入来源了。惦记了那么久,要放过,怎么可能?而且,韩歌本身已经快揭不开锅了,虽然又从那个死女人那里骗来了十万美元,但是也远远不够啊!
可是明迪和达蒙都在家……也不好办哪!
“嗡嗡。”韩歌牛仔裤里面传来一阵震动……绝对不是某种不可名状的棒状物体啊,只是手机来了一条短信。
“双方并没有取消交易计划,只是加强了人手戒备,并且改变了交易地点。”
是斯凯的短信。
受雇于韩歌,去探查那些黑帮的交易信息,最开始斯凯是心不甘情不愿的,谁愿意被人威胁?但是做着做着,斯凯竟然感受到了快感,似乎帮助那个混蛋去黑吃黑……也没什么不好的嘛。最少,能够让世界变得干净一些。
虽然是个小偷,但是斯凯心中却拥有超人的正义感。嗯,虽然她偷钱,偷化妆品,偷超市零食……但是她自己知道,她就是一个有正义感、有原则的好小偷!
此刻,在斯凯的那个破旧小出租内,斯凯愣是把自己的破电脑用出了超级计算机的样子,同时监控着很多个摄像头。
在遇见韩歌之前,斯凯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偷,虽然这个小偷有一身世界级的黑客技术,但是斯凯从来没有想到过利用自己的黑客技术去做什么利国利民的事情。
但是经过韩歌的启发,就像给斯凯开启了一扇窗户,原来,我还可以这样做啊!那么,那个混蛋不做的事情,我是不是可以向警察局传递信息呢?不好,不好,政府内部也有很多高级黑客,要是被他们顺藤摸瓜找到我,需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那我斯凯宝宝可就要凉凉了。
韩歌要斯凯探查的事情,仅限于毒品交易。在韩歌看来,赌博和自愿性质的黄色产业,其实也没必要搞什么事情,都是赚的辛苦钱,也不容易。只有毒品交易,次次都会有海量的现金,而毒品这种害人害己的东西,打击,就属于政治正确,会少很多麻烦。
戴着耳麦,操作电脑的斯凯,手微微在颤抖。
这不是害怕,而是激动啊,激动!
什么叫做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就叫做天生我材必有用!
原先的我一直在迷茫,我天才美少女斯凯宝宝难道就只能这么一直靠偷为生吗?浑浑噩噩,直到死亡?不,现在我知道了,我斯凯宝宝这辈子就是为了打击罪恶而生的啊!
我斯凯宝宝要做超级英雄,要做像蜘蛛侠一样的超级英雄,不做小偷!
那个混蛋允诺了,每次得到金钱,他会分我一层。毒品交易现场的金钱,会有多少?就是这次毒枭弗兰克和墨西哥毒贩的交易量,都有一千万美元。哪怕只有一层,也有一百万美元哪!
一次我能赚一百万美元,我斯凯宝宝还要什么自行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