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我真不是魔教少主>第一百三十五章 不太一样

孙骆涯顺着楼梯一直走上了三楼,刚走到二楼的楼梯口,他就见到有微弱的烛光从三楼散发出来。

上了楼,还没等他走近,隔着老远就闻到了浓烈的酒气。

即便是孙骆涯这类扬言要喝天下最烈的酒的男子,在楼梯口闻道这股子浓重的酒气后,也不禁皱了皱眉。

不过他很快松弛了眉毛,彳亍走了进去。

三楼里的陈设和之前万事通入住进来之前一样,只不过是多了一些御寒用的物品罢了。

席居上放着一只木架火盆,盆子里盛有炭火,炭火醺红,忽闪忽闪的,同人的呼吸一般,景象奇异。

方形小桌上摆着一坛子酒,席居上散落着好些酒坛,大多都是空的,屋里浓重的酒气想必就是来源于此。

孙骆涯走上前,发现桌子上除了放有酒坛,还有笔墨纸砚文房四宝,观其纸张,纸张上密密麻麻写了好写字,都是小楷,字体偏小,但行文流畅,近似于行书。

孙骆涯记得以前小时候住在皇宫那边的时候,他的小姨书写也多是用这种字体,好像是叫做行楷。

小楷与行楷比起来,小楷要更为工整,而行楷看起来却较为流畅,若只用“赏心悦目”四字来评价,倒是行楷更受文人爱戴一些。

而且如今大唐王朝,除了私塾学生多用小楷,还有一些初步练字的稚子蒙童选用小楷为上手字,其余习字有些功底的文人武人都会选用行楷。

行楷不仅是看起来流觞悦目,实际上写起来更加有行云流水的感觉。一来呢,行楷比起小楷,更容易书写,不求字体工整,只求字体清晰辨认之外,还有一气呵成,下笔如飞的感觉,一般写行楷能比写小楷节约许多时间,这对行军大战时题写紧急军情也有帮助。

虽然孙骆涯的小姨自己平日里是用行楷书写的,可她却是要求孙骆涯平日里多用硬毫练习楷书。至于行楷的话,他的小姨说楷书习练的多了,自然而然就会写成行楷了。

万老停下手头的笔墨,将硬毫搁置在笔托上。

孙骆涯瞥了眼,笔托上除了万老新放上去的这只硬毫,其外还有一支干净的硬毫,只不过毫笔的笔锋呈黑紫色,与一般的毫笔笔锋呈现白色不同。

万老注意到了孙骆涯的目光,笑着解释道:“老夫执笔书写习惯性用紫毫,其次是狼毫,余下的都不太习惯。”

随后,他提起笔托上另一只干净未沾墨汁的紫毫,细声解释道:“紫毫的笔锋之所以呈现黑紫色,那是因为紫毫的笔锋是由野山兔项背之毫制成,却也因此得名。”

“老夫酷爱行楷,紫毫硬度小弹性佳,比狼毫的毛质硬弹性一般,要更适合书写行楷。我看小骆涯你练得那几幅字帖,字体工整,却多了几分士子书生该有的儒雅,想来教你习字的人,学问很高吧?”

孙骆涯在脑海里回忆了一遍自己小姨的模样,实在是觉着对不上万老说的“学问很高”的样子,只好赧颜含糊道:“还好吧。”

万老笑了笑,没说什么。只是问清了孙骆涯的来意。孙骆涯就将怀中的方印拿了出来,请万老过目,希望能从万老这里得到些有用的情报。

万事通收了桌上的文房四宝,放在草席上,然后将桌案上的油灯拿近了几分,将方印本身的玉质显得更为洁瑕。

“此印入手冰凉刺骨,玉质极好,方纽,厚七分,横长各一寸半,印底无字……”

孙骆涯听这位身裹灰色貂皮大衣的老人,絮絮叨叨的说了那么多,最后就说了句“初步推断,此印是块半成品。”

“万老爷子,这就完了?”孙骆涯有些难以置信。万事通这番说辞说与不说有什么区别嘛,他知道的,孙骆涯他们当时在得到这块玉印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

万事通将手中的玉印轻轻放回在了桌面上,然后孙骆涯就见他伸手扯了扯两边的大衣,给自己那孱弱的身子裹紧了几分,“初步判断就这样了。你的这块玉印哪里来的?”

眼看这位知晓江湖百年古今史的耄耋老人也都无法看出这块玉印的来历,孙骆涯心里除了有些失望之外,他还是如实的将扬州城外的官道上,他们把牛车上的男子杀死,然后如何取得这块玉印的事情简略说了一遍。

当然了,他还顺便把苗姬之前说的有关那块天师玉印的事情也说了一遍。

万事通听完之后,手捻白须,兀自点头了半晌,这才开口道:“听完你说的,我总觉着那个化作一具白骨的蛊师男子,他的所作所为有些奇怪。他为什么不远万里,从赣州赶到扬州?”

“还有,如果这块玉印只是一件半成品,那他也不至于操控无头鬼将来杀光王家上下十五口人命吧?当然了,还有酒楼里的人,以及那些衙役,这些人何错之有?”

孙骆涯点了点头,道:“万老的意思是,那个蛊师男子从赣州一直追寻到扬州,为的就是这块半成品玉印?”

万事通点了点头,然后起身来到席居上的那只木架火盆旁,坐下来,把手伸向火盆,在猩红的炭火上烤了烤。

孙骆涯拿起桌上的方印,四处瞧了瞧,然后似乎是想起了某件事,于是手里抓着这方印章,来到老人对面坐下。他与老人之间,只隔着一只火盆。猩红的炭火,散发出猩红的光,不过却给人有种温暖的热。

孙骆涯一手抓着方印,一手托在印底,对老人说道:“对了!万老,我刚记起一事,此事也与此方印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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