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系统也坑爹>第56章辣个男人
就这样在他的才华面前唯唯诺诺、俯首帖耳!

创造这种奇迹、拥有如此魔力的男人,就是那个被我认定是普通人的男人!”

说到这里,老哈代的神情更加萧索,嘴角的弧度里,满满的都是苦涩。阿曼达则是在爷爷的回忆中畅想,畅想当年那个男人的伟大英姿。

“对于这样一个注定从平凡中走向不凡的男人,我们蓝枫商团也不是没有任何的动作。在看到他的事业小有所成之后,我果断的否决了自己当初的那个判断。对他进行二次评估之后,我果断的决定与他合作,甚至是想要将他并入我们蓝枫商团。可惜的是,这个男人竟然连我的话都没有听完,就直接拒绝了。

他当时所说的一句话,就足以显示他的傲气。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从这句话就可以看出,他不愿屈居人下的决心是有多强烈!

之后不服气的我,试图将这个狂妄的小子扼杀在摇篮之中。既然他靠新奇的东西来占领市场,那我就研制相同的东西和他竞争。但是爷爷我很显然高估了自己的发明水平。经商老头子我是一流的,但是搞发明,我确实不如他。

研发失败,我们蓝枫商团只能在日益残酷的商业竞争中苦苦挣扎。我们蓝枫商团尚且如此,其他一些不如我们的商团更是被他逼的走投无路。所以很多商团最后都决定秘密窃取他的商品配方。不过可惜的是,这些势力不管派出怎样优秀的密探,都根本就找不到他的秘密研究所。可见这个男人的心机是有多深沉,保护自己核心机密的手段是有多高!

就这样,我眼睁睁的看着那个男人成长,眼睁睁的看着他在世界的舞台上搅风搅雨,不可一世!也眼睁睁的看着蓝枫商团渐渐衰弱,一蹶不振。至于其他的一些商团,抛弃妻子,家破人亡者比比皆是。有些活不下去的商人想要雇凶杀人。不过很多的杀手都拒绝了这个请求,因为这些杀手也在用他的产品。甚至有些杀手还对那个男人更是崇拜有加。就算是有些要钱不要命的杀手接了单,但是那个男人已经在贵族圈中扎下了根,平时的保镖团队那是如云似海。这些杀手根本就找不到一丝的机会接近他。

隔岸观火的我们眼看其他商团刺杀无效,被逼得走投无路的蓝枫高层,只得放下一切脸面,如一个献媚者一样去祈求能够与他的莫氏商团合作。但是这个男人此时已经不相信任何人了,对我们这种卑躬屈膝的祈求,他断然的拒绝了。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很多人都准备离开蓝枫商团了。蓝枫商团的高层也在一片愁云惨淡中等待着末日的到来。

要说蓝枫商团为什么能够延续到今天,那是因为发生了他的事情。”

讲述到这里,老哈代的面部表情逐渐的变成一种复杂难明的神态。里面既有惋惜,也有几许的庆幸,还夹杂着几分崇拜。

“当时也不知道为什么,布达拉城这边年年闹兽灾,而且是一年比一年凶。本来这一切与那个男人无关,但是不知怎的,他竟然开始组织人力物力来到了布达拉城。

当那个男人带着各种新式发明赶往布达拉城的时候,饱受兽灾的费叶曼王室是欣喜若狂。临行前,他们为那个男人颁发了紫心勋章,并受封他为荣誉公爵。

可惜天妒英才!20年前的那年冬天,他遇到了史上最为强大的兽潮。那次的兽潮,有可能比以往所有的兽潮加起来还要恐怖。虽然做了顽强的抵抗,但是那个男人还是不幸战死沙场。他的不败传奇也在这一刻落幕!

不得不说,他确实是个英雄!是一个能让所有人为之敬畏的大英雄!当所有人都在逃离布达拉城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逆潮流而动,主动前往布达拉城抗击兽潮!这份责任与担当,应该令所有恨他的人羞愧!那些在他死后普天同庆的商人,他们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

“真是个大英雄!那个男人叫什么名字呢?”对于英雄的憧憬和向往,让阿曼达不自觉的就问出了这个问题。

“他叫莫傲天!”老哈代满怀敬意的说道。

(书友7:对于英雄的憧憬,是每个少女的软肋!别拦着我,我要当超级英雄!为了霸道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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