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我本是龙>第三百三十七回 踏雪无痕

关于武陵的桃园的蓬勃发展,那是以后的事情。我担心以后可能会忘记了记述它,所以索性将它未来的事情顺便做了描述。那也是我的耳闻目睹,绝非胡编乱造。这是我讲故事的原则,一定要将真实的东西讲给你,不含半点虚假,包括前面所讲的77万多字的故事都是有案可查,有据可考。至于案在什么地方,据在什么所在,那是学者们的事情,据说大学中文系里不培养作家,只培养学者,那就让那些学者们去找吧,反正他们有的是时间,不用编故事费时费力费脑。

闲言少叙。

首领的葬礼搞得是隆重热烈,虽然热烈一词用的不算很恰当,但是当时的情况确实是盛况空前。部落上下,凡是能够参加的,都来参加了,大大小小的恐龙数千个,齐聚武陵,参加为老首领举行的葬礼。

首领的遗体一大早就被背了过来,是粉红亲自背过来的,他一来感念老首领对自己的救命之恩,知遇之恩,二来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意思是自己身负首领的重托,不辱使命,一步一个脚印,带领咽咽部落走向更加辉煌的明天。

首领的遗体也是很不好背的,甭看活的时候背起来还是比较容易的,因为前不久我和牡丹都分别背负过粉红和首领,不觉得什么,但是这遗体却并不好背,特别是隔了夜之后,那尸体早已变得僵直,四肢等都不听了使唤,像身上背了一根树或者一块巨石一样,摇摇晃晃的,重心稍稍偏移一下,不是那遗体掉下去。就是你被带倒了,所以那粉红几次差点摔倒,腿没有跛了。就是万幸了,但是身体上的划伤却不少。

红毛恐龙是大型动物。身体重达数吨,自己走路的时候,那稍微软一些的地面都有可能陷进去,更何况是两个红毛恐龙的重量压在脚上,那脚印就非常深,有时候,刚刚拔出了这只脚,那只脚又深深的陷了进去。所以。当粉红将首领的遗体背到下葬地点的时候,整个身体几乎累垮了。

当然,这也与粉红身体并未恢复有很大关系,经过那么多蜜蜂的进攻,虽然粉红经过老首领的治疗,将毒液大部分排出了体外,但是还是有一小部分留在了体内,对他的身体也产生了一定的损害,这需要慢慢的恢复。

还有一点,粉红没有我们的那种快腿的功夫。我们背着粉红和老首领飞一般的向前跑的时候,那脚不过是轻轻的点一下地面就离开了,几乎没有脚印的。不像粉红那样,经常出现不能自拔的情况,还得大家帮忙将它的腿拔出来。这自然就费时费力了。

对于我们的快腿功夫到底脚步有多轻,我们后来还是做了实验的,当然这是在老首领葬礼之后过了好多天,牡丹渐渐从他的父亲离去的悲痛之中渐渐走出之后我们做的实验,实验情况令在场的所有红马恐龙都瞠目结舌,大家都不相信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我们选择一块较为松软的土地,在土地上用白粉做了数个标记。白粉就是我们足迹需要踏过的地方,然后在放白粉的地方各放了一只蜗牛。为什么放蜗牛而不放其它动物,主要是考虑到爬得慢。一时不会不会离开原地,另外,它有壳保护身体,不会一下子踩死,即使壳破了,还有活的机会,不是吗?

但是现在想起来,可能我们有点残忍,拿小动物做这样的实验,实在是不应该的,因为我们重达数吨的脚丫子踩上去,很快就会让其踪影全无的,而不仅仅是踩死。

我偶尔会想,我们对待小动物总是很残忍的,是因为我们自以为自己很强大,我们是地球上的大哥大,超级动物,我们统治了地球,我们可以对地球上的动植物为所欲为,那都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但是,或许还有比我们更大更强的动物,也许他们是我们的数倍,数十倍或者更大,大到我们无法想象的地步,我们看它,就像一只蚂蚁看我们那样,或者我们也会遇到如此比例的大我们很多的动物,难道他们踩死我们也像踩死一只蝼蚁那么简单吗?

每每这样想,我就害怕起来,或许有一天,一个巨型动物用爪子将我们捏起来,说道:

“这个小不点,我要将它送给孩子们玩去吧。”

这是我最担心的,那样的话,我宁可让它把我一口吃掉,我担心它的孩子会将我的腿一条一条撕下来,或者将我的尾毛抓住从身体上一并揪下去,或者……

总之,那是不堪设想的事情。

虽然地球上还没有发现这样的动物,但是不等于天球上没有,浩浩宇宙,朗朗乾坤,自然是无奇不有,想不到的东西,远比想到的东西丰富得多。

闲言少叙,我们在数十米远的距离起跑,那速度很快就提起来了,提到有多快,我不知道,反正就像我们当时跑向菊花之野的速度,那周边的树木一闪而过,渐渐地变成了一个整体,成了左右两堵树墙。

用白粉做的标记清晰可见,我用前面的两只脚踩标的物,每当看到用白粉做的标记的时候,我就会用我的这两只脚中的其中一只在上面踩一下,至于后足踩到踩不到,不用理它。

那十多个标记,很快就踩在了脚下,用时极短,然后在跑过数百米的时候进行了减速,直到完全停了下来。

停下来仔细察看,发现那白粉只是沾走了一小点,看我们的前足,上面只有极微量的白粉末,说明曾经从白粉做的记号上经过,一是由于沾的实在不多,二来是又跑了一段距离,即使沾上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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