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神医媳妇乞丐郎>第174章伍掌柜

那伍掌柜玉步轻挪,慢慢地走到二人面前。脸上带着深浅合宜的笑容,只是一双眼睛看似不经意地往莫笑身上瞄了瞄,最后将目光全部落在了重楼的身上。近到两人跟前,她先是微微曲膝一礼,然后才轻声道:“景笑楼掌柜思敏见过公子小姐。”

那种感觉真不像一个酒楼的掌柜,但像什么呢,莫笑说不出来,就是觉得这伍掌柜貌似和重楼认识?

突然,她玻璃心一跳,倏地抬眸向那伍掌柜头上看去。

没错,这个伍思敏,伍掌柜,头上戴着的那只碧玉珠钗正是和她拣到的重楼遗漏下来的那只一模一样的。

呵呵,莫笑心里冷笑两声,只觉得自己现在就像个笑话。人家跑来看喜欢的姑娘,她跟着过来凑什么热闹。

只听重楼道:“我带个朋友来试下酒楼的菜式,这样,我先去厨房看一下有什么食材再定今天吃什么。”

那伍思敏一脸笑意地点头道好,“那让思敏带公子过去吧。”

说罢侧身让开,十分的恭敬有礼。

重楼站了起来,朝莫笑道:“那你先自己冲茶喝,我去厨房看看,一会儿再回来,你若无聊,可以先到屏风后面看看书,后面有书架,架子上有好多书,医书也有。”

去厨房看看,需要久到让她喝完了茶还有看书的时间?

怕是去和这伍思敏去个僻静的地方幽会吧!

莫笑淡淡地道:“行,你去吧,不用管我。”

重楼并没有听出那话里的别扭,只道是莫笑累了,又道:“还有张罗汉床,小眯一会儿也行的。”

还能小眯一会儿?

看来这重楼为了和心上人能更多时间相会,准备得挺充足的嘛。

莫笑只觉得心里顿堵得慌,什么老板喜欢一位姑娘,怕是他喜欢人家的掌柜吧。

她拿过茶盘上的那杯茶,一饮而尽,茶已经有些凉了,进口一阵苦涩。

“快去快去。”莫笑不耐烦地朝重楼挥手。

重楼只道是莫笑饿了,就转身朝外面走去,那伍思敏落后一步,也跟着走了出去,还回身将门轻轻地拉上了。

莫笑一撇嘴,刚才那伍思敏一双眼睛看着重楼恨不得生扑过来的神情,分明就是有意,重楼没看出来,她倒是看得很清楚了,呵呵,这么说,一个郎有意,妾有情,她还堵在这里做什么。

莫笑将手里的茶杯啪地一声搁下,然后也不走门了,往南窗一跃,直接落下大街。

回头又望了眼那酒楼的招牌,哼,什么名字,居然还有她的一个笑字。

莫笑越看越不喜欢,看着路边有一块石头,拾了起来,对准那个架招牌的架子打过去,她憋着满肚子的气,这一出手可没留半点力,加上她开穴渡功,已经不是原来那个莫笑手不能提的时候了。

本来只是试着打打,没想到,这石头还真打准了那架子,架子应声而断,然后那金漆的招牌就咣地一下子掉到地面上来。

莫笑一看,呵呵,这下真的闯了祸,再生重楼的气也不能砸了人家酒楼老板的招牌呀。

而且这招牌看着用料就不错,那上面的金漆还是真金化水漆上去的。如果要赔,至少得好几十两银子了,想想自己囊中羞涩,不行,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要赔,也得等她从天下第一香回点本再来赔了。

对不住了,老板。

莫笑对着那酒楼大门作了一揖,轻功一施,跃上屋顶就飞也似的逃了。

招牌咣当一声掉地,那看店的小二第一个先走了出来,这一看,可吓坏了,招牌掉地,那可不是小事,可是他四周看了一圈,没有发现捣蛋的人呀,难道是白蚁蛀了木架,那也不可能呀,掌柜用的可是最好的木料,那是防虫的。

不管了,还是先报了掌柜再说。那伙计转身就朝厨房跑去。

厨房内,重楼正在洗切肉菜,却听得外面一声巨想,他眉头一皱,这种声音……

门外站着的伍思敏也听到了,不过,她并不在意,此时外面不管发生什么十万火急的事都不能让她挪开半步。

伍思敏,正是永丰钱庄的伍掌柜的女儿。

当那次一个陌生的男人拿着印有老板印鉴的信件提三千两银子时,她就留了个心眼,用特殊的汁液在那张银票上留下了记号。终于,她等到了有人拿着那张银票来兑散,她悄悄地命钱庄里最厉害的高手跟踪那人,可惜那人警觉性极高,她认为最厉害的高手也才跟踪出街口就失了目标。只是她还有下着,那三张被兑散后一千两的银票,她同样作了手脚。

当再次发现做了手脚的银票时,居然是看着老实巴交的一个四十岁的中年男人。这次,高手轻易跟踪那人进了一家医馆,莫家医馆。

伍思敏做两种猜测,一是这银票辗转用来用去,到了那莫家医馆,莫家人与老板并非有直接关系。二是,老板这银票兑了来就是直接给莫家医馆的人用的,那么莫家医馆的人跟老板肯定有某种比较亲密的关系存在。

第一种可能,有一些疑点,医馆的生意一般进账零散,出账大。一般情况下谁也不会拿着千两的银票去医馆看病的。所以,这千两银票如果说是辗转流入医馆的,那可能性也并不大。

第二种可能,据她所知,莫家医馆开业已久,原来的老板兼主治大夫去世也多年了,剩下一个孤女,医馆差点因为经营不良关门大吉。就凭老板这份财力和手段,不可能有这种生意菜鸟吧。

所以,两种可能,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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