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关,夜战。
大军入蜀之后第一战,就遭遇了南下的清兵,这是吴三桂安排在这的手下大将,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上次辽东军丢下绿营清兵,基本上死伤不到百人,完璧而逃。整个荆襄会战惨烈异常,竟然就属这支被人们认为最精锐的兵马,全身而退。
如今再次相遇,双方一见面就打出了血性,谁都不肯后退半步。
冲天的火光,将天空映照的如同白昼,震耳欲聋的喊杀声彻夜不断。
冷水关清兵守将孙守庭,站在冷水关上,往下面望去。他也不得不承认,眼前的对手比一个月前更强了。
战士们踩着同伴的尸体,誓要打破关隘,断头戳肢惨不忍睹,浓重的血腥气和硝烟味弥漫整个冷水关。死去的尸体堆积起来,残肢断臂,没有头颅的躯干,没有躯干的头颅,焦臭的尸体,肠肚内脏,散落得到处都是。
这就是战场,没有闺中女孩儿梦中的银枪白马,也没有少年梦里的豪侠意气,有的就是人和人之间,回归兽性互相的砍杀。
伤着微弱的哀嚎,淹没在震天的喊杀声中,微弱近乎不可闻。孙守廷脸颊不经意地抽搐,这样惨烈的战事,让他想起了很久之前,自己随吴三桂镇守山海关,和满洲人死战的情形。
两边山岗夹道,不破此关一步也别想踏进重庆府。侯玄演硬着头皮,指挥手下继续猛攻,夏完淳满身是汗,走了过来说道:“督帅,这么打下去不是办法,还没到重庆府,咱们就拼调太多人马,将来可怎么打?”
侯玄演也明白这个道理,但是巴蜀地势实在太险要了,许多地方不用修葺天生就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要塞。他望着夏完淳,问道:“你有什么主意?”
夏完淳擦了擦汗,说道:“从两边摸上去,前后夹击吧。”
侯玄演皱着眉头,沉声道:“两边都是崇山峻岭,陡峭万分不说,还有灌木丛生,怎么迂回?”
夏完淳跺了跺脚,说道:“没有别的办法了,让土兵试一试吧。”
侯玄演眼色一亮,问道:“他们可以?”
关下攻势稍减,冷水关上的清兵也松了一口气,他们的压力也很大。关下的明军不要命似的往上冲,冷水关守军不到万人,真这样打下去,对面就算损失惨重,自己也势必全军覆亡。
孙守廷趁着这个机会,在冷水关巡视起来,士兵们倚着墙壁,蹲在地上,疲态尽显。孙守廷一一走过,突然想起吴三桂派自己前来守关时候的神情和语气,或许平西王,就没打算让自己这些人活着回去吧。想到这里,孙守廷看向手下的目光,多了一些暖意。
“大家打起精神,明军肯定还会再攻,王爷待我们恩重如山,现在是我们为王爷守住冷水关报答恩情的时候了。”
清兵们眼神有些漠然,看着孙守廷的身影,在夜色中被火光照的有些闪烁。
关下,侯玄演望着一群黝黑精瘦的汉子,他们眼里闪烁着奇特的光芒。每逢战事,这些人就会格外的兴奋,似乎天生为了刀与血。当初倭寇犯边,山东、浙江屡战屡败,是湘西土兵名震天下的第一战。明史纪事本末给他们的评价,自有倭患以来,此为战功第一。彪悍骁勇的民风,和他们崇拜的图腾巴虎一样,刚勇猛烈。“天性劲勇,初为汉前锋,数陷阵。”这些战士和满清不同,虽然也是蛮族,但是早在刘邦打天下的时候,就常做汉军前锋。
更为难得的是,这些土兵虽然是土家族,但是自古以来非常爱国。每逢国难,必能见到这些人慷慨赴死,为国捐躯的身影。
湘西土兵崇尚猛虎,广西狼兵崇拜狼,一样的骁勇,一样的善战,都是天生的战士。有明一朝,他们的战绩是十战九胜。
侯玄演来到土兵阵前,为首的年轻人个子不高,脸庞看上去很是淳朴,单从面相看,绝难看出这是个好勇斗狠的人。但是既然能带着族人来参战,想来也不是易于之辈。在他身后,一群没有军服的战士,看上去倒像是汉人中的乡兵。
他们每个人手里拿着长长的木枪,枪头在夜色下闪着寒芒,看上去就知道锋利无比而且经常打磨。腰里别着一个小巧的弓弩,左手里还有一个钩镰,专门用来砍杀敌人的头颅、骑兵的马腿。
他们看似站的松散,其实是严格按照古老相传的塔式阵法。后来土兵出湘抗倭,被戚继光看到这种阵法,才发明了威震天下的鸳鸯阵。
侯玄演无暇多做寒暄,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你们是哪一家土司的?”
那个汉子腼腆地一笑,说道:“回督帅,我们是保靖州的,我叫彭柱泽。”
夏完淳在一旁解释道:“督帅,自从太祖时期,彭家遣人朝贡,保靖土司一直是彭家人。这位就是土司彭象乾之子。”
侯玄演倒是没有想到,这个看上去像个庄稼汉的男人,竟然是土司的儿子。要知道,土司在当地就是土皇帝一般的存在,说所有的土民都是他们的家奴一点都不过分。
“怎么样,翻过这里,越到冷水关后,能做到么?”侯玄演一脸的希冀,根本掩盖不住,要是不能的话,就只好拿人命填关,他心疼啊。
彭柱泽咧着嘴一笑,露出森白的牙齿:“督帅放心,来时我就看了,这地方好过。”
侯玄演喜形于色,拍着他的肩膀说道:“好样的,这次你要是成功了,打到了重庆要什么赏赐,随便开口。”
彭柱泽转身就走,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