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带着小城回史前>第171章 朝汇 上

站在更大的空间尺度上,如果地球只是林迹故事里盘古演化的一个孩子的话,对于这个孩子的身体来说,昼夜应该只是眨眼,而春秋只是换了一套着装而已。一场持续万年的冰河也许只是这个身体经历了几天冷空气。

在地球这个身体感觉冷空气将要结束的这些时间里,一种叫智人的细菌开始在这个身体上野蛮生长,以在这个尺度下极为罕见的速度灭迹着其他各种大体型的细菌。

这个也许要持续到回暖的活动,在一个叫林迹的细菌出现之后,速度加快到更是无以复加的地步。

而且在林迹这个细菌的带领下,这些细菌在名为勾湖的地方,通过挖掘煅烧和堆积地球身体肌肤的办法,在它的身体上弄出了一个丑陋的方形疤痕,同时,他大肆改变着这个身体的表面形状和绒毛分布,并且有往更远的方向延伸的趋势。

地球再次换上春装后,在地表的东面流量第一的河道里,行驶着一种乘载细菌的载体。载体上,一个名叫朱猴的细菌看着滔滔江水,有些感叹道:“海鳅,你来得晚,根本不知道我们的大王有多厉害,我算是服了他的……”

朱猴变得越发高瘦了。他站在船边,就像一根经历了无数次打磨而成的锐利的矛。一张曾经容易变红的脸自带威严。身边人站着,却自觉离他相当的距离,而且都似乎微微低着头。

三年来,这个虎鲸首领所向无敌,手段惊人,手下勇士已经超过万人之数,远方归附者闻风影从,可谓长江口的霸主。

他说的这个海鳅,是他新收的一个手下。这人的特点是滑不留手,不论打架还是说话,从不落把柄在人手里,朱猴觉得他颇有自己小时候的风范,因此留在身边当随从。

海鳅不等朱猴把话说完,便接话道:“我知道,大王是海神。”

朱猴笑一笑道:“海神?他何止是海神……我是真服了他的,我这边千辛万苦才打下一个部落,他已经收服了虎蛮。我再打下一个部落,他又把象群灭了,把象给我送过来了……你哪里懂这些啊。”

朱猴的感触远不止这些。这些年两边来往其实非常密切。这三年里,林迹没有进行大规模造船,但朱猴却一刻没有停下,现在他手下有大小帆船上百。入江航行几乎每隔几日便有一趟。

他给林迹送出海产盐货,换取林迹制造的各种工具物产。从先前的青铜布匹等少数几种产品,到现在的铁器,桐油,酒水,马灯,糖霜,木器乃至大象,大角鹿……

这种货物更新的速度,简直让他有目不暇接的感觉。

同时,林迹这边每年乃至每个季度往他那边运送各种人才,这些也算是五花八门,从医生铜匠到基层官员,水泥工人,新品种的专业农夫,建筑工人等等,每个来人都能带来新的东西,这些也让朱猴觉得,林迹那边似乎总能无穷无尽拿出各种东西来。

这种感觉旁人也许只是觉得钦佩。但作为首领后的朱猴才知道这里面的差距有多大,从而生出某种高山仰止的渺小感。

海鳅眨眨眼问:“首领,他们说海神有鹰眼,狼鼻,象身,鹿腿,下海抓神兽,踩浪能追海鸥,还长着一身白毛是不是?”

“什么乱七八糟的?”朱猴笑骂道:“他看得远,是因为有望眼镜,我的望眼镜你们不是看过么?狼鼻那是他真的会驯狼……”

“好想知道大王的鹰眼能看多远啊。”海鳅一脸向往道,而后目光不住往朱猴胸口挂着的望眼镜上瞄。

朱猴说着,发现海鳅无心再听,目光只盯在自己的胸口的望眼镜上,顿时有几分气结:“想看就说,不许争抢碰坏了。”

这东西林迹走的时候也没有给几副,几年征战下来,难免磕磕碰碰,已经坏了一些了。听说这是还不能造出来的。朱猴自己也十分小心。望眼镜外面都包上了皮套。

不过手下人都喜欢拿着看个稀奇,而且百看不厌,翻着花样要看。朱猴知道他们的心思,其实也乐意给他们看。就是怕发生了争抢。

朱猴将望眼镜拿下来,递给海鳅,自己举目望向遥远的江岸。

他还是第一次坐船进入长江。

冬日里传来消息,说林迹的王宫将成,王宫落成之日,林迹将就职国王,一并迎娶王后,请他前往朝林城参与大典。

他回去,便让虎鲸的副首领焦克管理部落事物。本来他是打算带笃言回去的。不过笃言又新有身孕,因此没有成行。而他的孩子刚满两岁,还不能远行,因此也没有带。

依照之前的约定,这个时候焦克应该离开虎鲸,林迹要另外给他组建一个新的部落,让他成为首领了。

不过朱猴来时,焦克特意让朱猴转告林迹,说他不想离开虎鲸了,他宁愿留在虎鲸降成千夫长,也不愿意再到另一个部落重新开始。

对焦克来说,这三年的付出委实不少,他舍不得走。

虎鲸这几年不住对外扩张,朱猴对焦克没有猜忌,两人中轮流外出,轮流做对方的后盾。焦克也尽心尽力,从无二心。经历了三年的磨练,两人两人建立起的信任,不比一般的并肩作战的战友差。

因此,朱猴也是不希望他走的。

现在朱猴远走,把妻儿部落交给焦克,他也没有什么不放心的。只是他有些想念他们而已了。

不过相比于想念,他更想亲眼看看朝林的气派,朝林那些挂着龙虎旗子的村镇的风光。

才这样想着,边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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