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忽而至夏>第十二章 蛛丝马迹 (二十六)
真是贪心不足蛇吞象,九国贩骆驼的也不见得有她吃得开……我们这些男人,自诩英雄豪杰,没有一个不被她玩弄于鼓掌之间,也不算不失败了。我对高思琼表面上还是客气的,适当地表现出余情未了的样子来。我离婚她知道。女儿的事我们暂时保密,外人根本不知道。所以高思琼就以为我就是个离婚的、单身的、有钱还对她有想头的男人,对我并没有什么警惕之心,开始在盛玺山庄出入。当我看到她带着女儿来小区里玩的时候,我有那么一瞬间特别想把她女儿掐死……”罗林说着,扣在一起的两只手紧紧握了一下,发出轻微的骨节摩擦的脆响,“当然,我不会那么干的。大人的事,跟孩子有什么关系呢?高思琼见了我倒挺自然的。可那个刀晓锋就不一样了。他自己做过什么,到底是心里有数的。他来送女儿,见到我,看他的眼神我都知道他气疯了……他以为我和高思琼又在一起的了,还要威胁我。本来我是怕他的,可我女儿已经死了,他再做什么我都不会怕。想他那么没用,又那么不择手段,还那么坏的人,我要他的心肝拿去祭奠我女儿……我要一个一个杀死他们。一个一个来,最后做成一个轰动的大案子。”

林方晓留意到他说到“轰动的大案子”时嘴角轻轻牵动了下。那不是个微笑的表情。

“高思琼是我第一个下手的对象。那天我观察到她来了,我就上去,只说刚好在楼下听到有动静,想到她在,上去聊两句。她没什么防备……当然就是有防备也没什么关系,制服她的力气我还是有的。我趁她给我倒水的工夫,拿了台子上摆的水晶球击中她后脑勺,她昏过去之后,杀死她,之后把她拖进浴缸肢解。尸体打包完毕后,我把现场做了清洁。最后,我分了三次抛尸。你们知道的。”罗林说。

“我们知道,也得你说。”林方晓说。

“一部分在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垃圾堆里,一部分和张承志的尸体沉在了‘明山秀水’的下水道,还有一部分在南区公园的垃圾桶里。”

“为什么是这三处?”

罗林见问,笑了笑,说:“这三个项目都是他从我手上抢走的。当然他抢走的项目不止这三个,可这三个恰好是我比较喜欢的。丁奎从来都是很讲究风水学的,当然我们做建筑的一般来说都会顾及这个。发生凶杀案的楼盘,再高级也是有黑点的,我不能以毒攻毒?”

“迷信。”老崔说。

“你可以说这是迷信,但再不讲究的人,在住宅上很少有完全不忌讳的。越是有钱人越讲究这个,你还别不信。”罗林微笑道。“自从南区公园那里发现了尸块,紧邻的那个高档小区到现在一栋房子都没卖出去,你说有没有效果?不可能一点没有的。”

林方晓听着他的话,倒点了点头,“你说的也有道理。人的心理是这样的……高思琼的头和张承志是抛在了明山秀水?”

“对,我留下高思琼的头,和张承志的绑在一起扔在了明山秀水……那里乱得很,在闹维权嘛。张承志很蠢的。每周几次去健身,时间路线项目都完全固定。我很容易找到机会下手。那天趁他下楼,我避开摄像头将他击昏,塞进后备箱里带出去。后来给他喂了安眠药,绑好之后和高思琼的头一起沉了下水道……我想那里很难被人发现,即使发现,恐怕也首先会怀疑是张承志杀人后自杀,不会马上查到我这里来。我有时间去处理刀晓锋和丁奎。刀晓锋也比较容易就得手了。那个又贪又坏又蠢又小人的东西,哪儿能算什么男人,太容易被制服了。”

“从尸检结果来看……”林方晓翻开资料。

“手段跟处理张承志基本一致。”罗林从容地接话。

林方晓看了他,说:“刀晓锋的肝脏……”

他眼前忽的就出现了那一团被冰冻的肝脏。

“放在楼上的冰箱里,准备煮了切片,拿去拜祭我女儿的。”罗林看出林方晓表情有细微的变化,迅速答道。

“……为什么不在楼下?”林方晓问。“你要知道把那个留在现场是很危险的。”

“照我的计算,危险并不会在那个时候出现……楼下没有餐具,做起来不方便。房昕根本没有在那房子里住,什么都没有。我也不可能拿回我那里。你见过我家的保姆,心很细的。”罗林说到这里,笑了笑,有些意味深长地看了林方晓。

林方晓已经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但也不肯露出什么来,“的确心细。”

“可惜的是,你们比我预计的速度要快很多。”

“你是怎么把丁奎送进公寓的?”林方晓问。

“那天中午他离开公司回到他的公寓,我故意弄出动静来,引他到楼梯口监控死角,将他制服后带到地下停车场,用车将他带回盛玺山庄。我从地下车库进入的。”

“16楼公寓里放的炸药,经我们调查,是你从建筑公司一个工头李大发那里弄来的。”林方晓说。

罗林缓缓地点了点头,说:“是的。”

“这就是你说的把案子做轰动。”林方晓说。

“但我并没有做……那天你们勘验完现场,我去试探消息,看见现场专门派了人值班,明白事情是真的很棘手了。我知道你当时就对我有些疑惑,可能并不是当成嫌疑犯,但一定是有些疑惑的,对吧?”

林方晓没有否认。

“林队长你很聪明,马上留了人专门盯着我。所以我原本的设想突然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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