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
走投无路,在他被老东家污蔑之时,是老大不管不顾把他收入了马队。
他曾经问过她原因,她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
“曾经是对手,自是了解为人。”
在笙歌看来,林远的老东家一定是眼瞎了才会舍得丢掉林远这样一个经商奇才。
她不是天才,但林远是。
在经商这方面,她只能算得上是临时抱佛脚,然后辛辛苦苦的学习着。
可林远呢?
林远天生便有独到的眼光,同时也有干脆利落的心性和手段。
认真想想,笙歌其实也明白林远老东家的想法。
林远乃是奇才,那个老东家怕自己握不住,反噬其身。
“林远,回去之后你有什么想法?”
一路走来,林远对她帮助甚大。
哪怕林远想另起炉灶,她也会帮他实现。
这样的人,本就不该屈居人下。
“老大要做什么,我跟着就是了。”
林远憨厚的笑了笑,脸上的纵横交错的疤痕让笙歌闪了闪神。
疤痕,这是老东家留给林远最后的东西。
“林远,在经商上我远不如你,跟着我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笙歌实话实说,盈盈月光下,笙歌看着自己满是茧子和皱纹的手,淡淡说道。
看来,就算她现在成为美人儿也没有享清福的运气。
再过几年,这双手,这张脸怕是又要变成胡屠夫了。
林远顺着笙歌的视线,看到了那双曾经交易数万金,也曾经在荒山野岭斗土匪的手,鼻子酸酸的。
其实他们所有人都忘了这个在危险之际站在他们面前的老大其实不过是个年过双十的女子。
这双手,其实也是肤白如玉,纤细修长的。
可是现在呢?
那双手上大大小小密密麻麻满是伤疤和茧子,若是看这双手谁能想到这双手的主人会是曾经的京城名姬呢?
老大的身份来历,从不曾刻意隐瞒过。
就好似别人恨不得深深藏起的事情,对于老大来说光明正大反而更好。
“老大,再奇才也得有命施展啊。”
林远淡淡的笑着。
他曾经在老东家那里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最后得到的是什么呢?
污蔑,毒打,最后若不是老大强硬的带走他,他怕是早就是一具枯骨了。
“呃……”
“你这是在说我心狠手辣,会卸磨杀驴吗?”
笙歌满头黑线,她不就是斗土匪杀野兽的时候凶了点儿吗?
林远小可爱,你这么说话是会挨打的啊。
笙歌狠狠的咬了一口烤肉,扎心了,宝宝心好痛。
“……”
林远翻了个白眼,配上满脸的伤疤看起来有几分狰狞。
“老大,你的智商是不是也随着烤肉被消化了。”
林远无奈的说道。
“还能好好说话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华丽丽的被鄙视了……
北城南笙:小本本记下来,这又是一句揶揄人的名句。
灯火阑珊处:画重点。
豺狼配女猫:看着林远的疤痕,总有一种土匪小哥哥的既视感。
这里的土匪小哥哥自然是指顾怀远。
“你可想好了?”
笙歌追问道。
若是林远打定主意跟在她身边,那么她倒是可以完全放手,把经商这一块儿交给林远。
物尽其用,人尽其才。
“嗯。”
林远起身定定的点头。
看着架子上立马又要烤好的肉,很自觉的再次为笙歌割下一碟子。
谁说女子不食肉呢,老大简直就是无肉不欢。
“既如此,手里头的这些产业都交给你来打理吧。”
杜十娘本就为笙歌留下了一笔价值不菲的遗产,再加上孙府的支持,笙歌这两年多来也算是小富了。
笙歌坚信,这些产业在林远手上定然可以很快翻倍。
“嗯。”
依旧是一个字。
在笙歌面前,林远极少问为什么,也极少会推辞。
如同此刻,他没有惶恐,也不曾拒绝。
老大吩咐了,去做就好,何须如此纠结。
……
大漠中,篝火彻夜的亮着,狂烈的风难得的温顺了一些。
天蒙蒙亮,笙歌走出帐篷悠悠的叹了一口气。
又一次得去面对那些能够杀人的流言蜚语了。
笙歌看着镜子中那张沧桑的脸,生出了一种今夕何夕的感觉。
明明她走南闯北才两年,为何老了这么多呢?
也不知杜十娘如果知道她现在这副模样,会不会埋怨她糟践了这倾城容颜。
当初柔嫩细滑犹如刚剥壳鸡蛋的皮肤被这大漠的狂风黄沙吹的粗糙不堪,被炙热的太阳晒得双颊黑红。
笙歌弯弯嘴角,自娱自乐的想着,现在她貌似可以唱大戏了。
“走了,回家了……”
笙歌振臂一呼,她不想回去,但也不能阻碍这些跟着她的人回去看看妻子儿女啊。
再不回去,指不定隔壁老王就趁虚而入了。
隔壁老王:姓王的好冤枉……
自边塞回涓涓流水的徽州新安路上又花去了两个多月的时间。
……
这天孙府外挂着红绸,府内唱着戏,笙歌站在大门外都能够感受到这份喜悦。
红绸?
孙富大婚了吗?
这是笙歌心头的第一个想法。
“老大,需要去通报一声吗?”
笙歌正犹豫间,就看到了被簇拥着从府内走出来的孙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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