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快穿:直播进行时>第三百八十四章想当王的野猴子(五)

(五)

果不其然,不仅人类分美丑,就连猴子都开始注重美丑了。

换句话说,也许颜值的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

人类不断进化,都不能解决颜狗的属性。

“我是谁?”

笙歌耐着性子,笑得愈发和煦,但脚下踩着的大石头却出现了裂缝。

本小仙女的耐性真的不好啊。

(=)ノ┻━┻

想揍猴……

她觉得,她当了猴王,日复一日揍猴子也未尝不可,谁让她也是被猴子揍过的人呢。

让人记忆犹新的,永远都是被恐惧支配的日子。

那些被笙歌揍过的猴子,是最先反应过来的。

“王。”

“你是我们的王。”

在一堆千奇百怪的回答中,这个答案最让笙歌满意。

果然,挨揍才能让猴子变得听话。

所以,笙歌决定从明天开始每天寻些猴子练练手。

“真乖。”

“你们呢?”

“难不成又忘了我是猴王了吗?”

笙歌笑意盈盈,但满脸的毛发,让这笑容看起来多了些恐怖。

求生意识强的不只是人,还有猴子。

“大王……”

陆陆续续有人向笙歌问好。

她必须得在这群猴子的脑海深处立下一个清晰的概念。

她是猴王,任何妖艳贱猴都不能代替。

明确了自己的身份,笙歌大手一挥解散了训话。

但这群猴子水深火热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自那日后,笙歌每天的生活除了揍猴子,就是每天跳出水帘洞找块儿大石头晒太阳。

石头那么多,鬼知道哪个是大圣。

笙歌现在已经有一种混吃等死的心态了,反正注定要遇到大圣,那就好好珍惜没有遇到之前的生活吧。

把花果山的大石头挨着躺了一遍之后,笙歌选择了最舒坦的一块儿。

她做的猪八戒,做过九尾狐,自是清楚身为妖修如何修炼。

这块儿大石头不仅躺着晒太阳舒服,修炼起来也是事半功倍,进益明显。

于是,那块儿大石头就成了笙歌的心头好。

晒晒太阳,修炼修炼,然后再啃点儿水果。

如果有猴子问她,躺在铺满水果的石头上睡觉是什么感觉……

一个字,那就是爽……

笙歌觉得照这种速度修炼下去,也许她是可以得道成仙,位列仙班的。

嗯,不遇到大圣,一切都好说。

……

时光如白驹过隙,山中岁月计算不清。

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猴子们精挑细选孝敬她的水果开始减少了……

呃……

明明她真的铺满了整个石面的。

哼(=)ノ┻━┻

一定是花果山中有不识好歹的其他动物偷吃了她的水果。

该揍……

于是笙歌发挥了自己山大王的权利,开始全力缉拿偷水果的小贼,但查来查去一无所获。

???

总有小贼惦记本仙女的水果。

花果山灵气充足,洞天福地,产出的水果自然也是鲜嫩多汁,酸甜可口。

就连她这个食肉动物,都不惦记着吃肉了。

查不到小贼没关系,大不了以后水果她随身带着。

一天,两天……

沉寂安静而又富有灵气的大石头突然躁动了。

巨大的石头炸裂,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滚了出来,见风就长变成了猴子模样。

目运金光,射冲斗府。

亲眼目睹了这一切的笙歌有些傻眼,千选万选,她怎么就眼瞎的选了块孕育了大圣的石头呢。

是她运气不好……

还是她眼光太好,知道这块儿石头不简单。

修行数年,抵得过其余精怪修行几十年。

……

……

金光惊动了凌霄宝殿的众仙家,经千里眼顺风耳查探后具禀“下界金光所在之处,有两只猴子。”

“一只修炼将有所成,一只乃是仙石孕育。”

就这样,在笙歌还一头雾水的时候,她就在天庭的大佬面前挂上了名号。

不是说好只看大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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