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乡村少年>第一千八百四十章 蛊魂魔功

大自然对待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借着漆黑夜色的保护,一位六十多岁的缅甸土著,神色惊慌的从树林里蹿出,嘴角的鲜血都来不及擦抹一下,就快速的向山下跑去。爱睍莼璩.

虽然是凌晨了,但夜色依然浓重。老人不顾惜性命的奔跑,引得林间小的鸟兽四处乱窜。

“呼——”到了一块空地之上,老人长长的松了一口气。额头上全是汗水,但眼神间却充满着兴奋。

如果孙绍波此时在这里,一定可以通过老人那苍白的脸色和浑身散发的气息辨认出,这老者就是自己今夜蛊虫斗的对手。

利钝,雷蒙手下最得意的助手之一。奉命送骑士联盟的三百人进山,回来的路上,误打误撞的遇见了寒芒众人。

为什么会和欧洲人合作,雷蒙不说,利钝也不问。在金三角这片土地上,只要有钱,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

不管是黑皮肤,还是黄皮肤的,亦或是白皮肤的都不重要。真金白银才重要。

利钝不是雷蒙,虽然六十多岁的人了,但依然好色如命。在野人山里穿行,凭着灵敏的鼻子,感受到了女人的味道,这才遇见了寒芒。

让利钝发疯的是,寻找了多年的冰山雪蚕居然会在野人山里出现。

“弄到冰山雪蚕,我就可以成为魔巴王国里数一数二的高手了!”想想自己掌握的那点儿微末本事,利钝握了握拳,继续向山下奔跑。

给骑士联盟做向导,这是雷蒙让利钝去做的事情。利钝不想在野人山里走来走去,所以就花钱在附近的野人村寨雇佣了一个巫师带领邓肯等人前进,自己则悄悄回到山下,向雷蒙汇报情况。

雷蒙的巫师大军向野人山汇合了。

几个月前,雷蒙派出去招募手下的魔巴正一波一波的赶回来。虽然招聘到的人手,不完全那样令人满意,但每当被自己的手下膜拜称王的时候,雷蒙都异常的舒爽。

寸诺特还没有抓到,雷蒙暂时还没有办法处理其他的八大魔巴。千山灭回到开卡博峰之后就没了音信,雷蒙现在还不想正式称王。

在雷蒙的计划中,等到千山灭明年病发的时候,自己趁机吞食了千山灭之后,才是自己真正称王,成立魔巴王国的时候。

想想千羽寒那丰腴的身体,雷蒙的眼中少有的闪出火焰般的光芒。一个连儿子都不知道的秘密,雷蒙一直隐藏和回避着。

诺沙和千羽寒订婚,其实只是一个形式。雷蒙不但需要千山灭的功力,也一样需要千羽寒的元阴。如果诺沙知道,自己的父亲一直想得到千羽寒的身子,那么一定会目瞪口呆,愤怒异常的。

这些都是未来的事情,雷蒙不去想这件事情。

作为缅甸的大魔巴,蛊术是雷蒙最擅长的法术之一。

与其他人不同的是,雷蒙修炼的蛊虫很普通,既不是什么冰蚕,也不是什么蜘蛛,是一种连初级蛊师都不愿意使用的吞噬蛊虫。

吞噬蛊虫没人愿意修炼,原因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一方面,吞噬蛊虫的威力不够大,不能让施蛊之人感到乐趣和刺激,攻击其他人,更是弱爆了。

另外一个方面,下这种蛊虫毫无难度,施蛊之人没有任何成就感。所以,使用吞噬蛊虫做蛊,在蛊师界基本已经快失传了。

但是,生活在苗族的许多年轻少妇,却非常喜欢用这种简单易学的下蛊方式来控制自己的丈夫或者情人。这样不但能使对方一生忠诚于自己,还可以让其为自己做许多劳务,这样苗疆妇女就可以整日悠闲自在了。

但这在蛊界,这只能算是小之又小的把戏,不足挂齿。然而,对于需要修炼蛊魂魔功的人来说,吞噬蛊虫的重要性就完全不同了,甚至可以说,如果没有吞噬蛊虫的帮助,任何蛊师根本无法修炼蛊魂魔功。

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吞噬蛊虫却是蛊魂魔功这种秘术修炼的条件之一,这大概是很多人都难以想象得到的。

魔巴王国的人越来越多,雷蒙的权力**越来越强烈。为了提防属下对自己不忠心,雷蒙用吞噬蛊虫来控制手下,而自己则在利用吞噬蛊虫修炼蛊魂魔功。

在缅甸,雷蒙的身上一直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因为一

直到现在,都没人能明白,雷蒙为什么会在这样的年纪成为缅甸的第一魔巴。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雷蒙就会悄悄的摸出一张写在兽皮上的残破秘籍。借着微弱的星光可以看到,在那残破的兽皮上,正反两面都写着秘密麻麻的小字。

“上古魔法残篇!果然不同凡响啊!”看了也不知道多少遍了,说了也不知道多少次了,每一次修炼蛊魂魔功前,雷蒙都会在收起兽皮的时候轻声感叹。

想想自己当初坠入野人山一处不知名的山洞情形,雷蒙的脸上不由的泛起一抹得意。如果说富贵有命的话,那自己就应该是那大富大贵之人。

答应与**维奇合作,雷蒙也有自己的考虑。

当初自己就是冒着死亡的危险,闯入野人山的。正是因为闯入野人山,自己才会不小心坠入那不知名的山洞。找到那个山洞,才是雷蒙真正的目的。

雷蒙还依稀记得,自己当初仅仅进入了那个山洞的一小段,再一次跌倒的过程中,从一处被尸灰覆盖的地方得到上古魔法残篇的。

雷蒙把魔巴王国选在野人山,就是因为这一点。雷蒙曾经想过无数次那山洞的位置,但可惜的是,自己不管怎么想,都想不起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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