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掌控六道>第612章 蛮荒之城

从牧野前往荒域边缘,路途之遥远难以言表,距离还要过天荒城到牧野数倍。因此,乐天和夜王借助了牧野的传送阵,在各郡之间穿行,也是花费了三天才到达。

青州靠近荒域有一座城池,它不属于任何郡府管辖,建立在莽荒的大地边缘。这座城名叫蛮荒之城,是一座属于赏金猎人的城池。

千百年来,想要进入荒域猎杀荒兽,或者搜寻珍宝的猎人都会在这里停留。久而久之,这里便由一个村落变成小镇,小镇变小城,直到现在,蛮荒之城的规模已经堪比一座大名府。

这样的城池规模在青州可能算不上什么,可是这座城却是青州高手最多的地方之一。能在这里存活的人,要么是刀口舔血的赏金猎人,要么就是实力强大的门派修士。对了,极少数时候,还能见到一些世家、门阀的贵族子弟,带着侍卫要去荒域闯荡。不过,这样的人最后也大多是哭喊着跑了回来,然后再也不会出现在蛮荒之城。

夜王带着乐天来到蛮荒之城的时候,看着这有些破败却血腥气十足的城,对乐天说道:“比起牧野,这里就是蛮夷之地。一切的法度无用,灵石无用,只有拳头才是最有用的。”

乐天道:“那也就是说,只要遇到不顺心的事,打就对了,是吗?”

夜王嘴角勾起一丝弧度,“啊,就是这个意思。拳头即是道理。”

两个人走进了蛮荒之城,这里没有任何守城的侍卫,城墙都是用乱七八糟的巨石堆成的。进入扭曲的城门之后,乐天吸了吸鼻子,可以闻到空气中的血腥味道。

道路两旁有不少摆摊的人,把许多剥了皮的野兽放在摊子上贩卖。剥下来的皮毛可比血肉珍贵,早就送到了皮草店里面卖了个好价钱。

一个个行人都步伐匆匆,脸上挂着凶恶的表情,每一个人看上去都不是很友善。

“三十年没来这里,这座城还是如此破旧。”夜王的声音有些嫌弃,却也有些怀念。

两个人继续向前走去,他们很快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因为乐天和夜王身上的衣着,一看就不像这种荒凉之地久居的人。夜王的黑色大氅是用妖帅级别的黑虎皮制成的,行走的时候有微微的神光在皮毛上流转,就算是再没眼光的人都能看出来这身衣服的价值不菲。

乐天虽然一直都很低调,常年在外奔波的他,穿衣不喜欢太过华丽。可是,他身上的衣服毕竟是青王府的能工巧匠缝制而成,懂行的人能够看出来布料的价值不亚于一件玄君级别的法器。

夜王没有丝毫在意这些人的目光,带着乐天径直来到了城中一家酒馆。乐天坐下之后,夜王随意点了几个酒菜,便对乐天道:“我等下要去见一个熟人,去荒域之前得准备些东西。”

乐天看了他一眼,点点头道:“好啊,你快去快回。”说完,他端起桌上的酒杯喝了一口。夜王也不多说什么,起身就离开了酒馆。

酒馆不大不小,放着十几张桌子略显拥挤。夜王离开之后,酒馆中一群面色不善的猎人气息顿时变了。他们盯着乐天,目光贪婪的在他的身上打量着,仿佛是一群在打量猎物的狼。

乐天右手端着酒杯,左手把黑刀放到了桌子上。他尝着这蛮荒之城特产的酒水,只觉得入口之后辛辣无比,可是进入喉咙却有一股热气直冲头顶。

这不是普通的酒,是用荒兽的血酿造的,酒水鲜红,血腥气十足。来到蛮荒之城,如果不尝尝这最原始的酒水,实在是一大遗憾。许多人喝不惯它,乐天也不是太习惯,味道有些让人反胃,但是喝进肚子里后感觉却很好。

柜台后面,一脸络腮胡子的光头老板满脸横肉,一边擦着盘子一边冷冷对众人道:“弄坏了我的桌椅板凳,至少三颗极品灵石!”

这样的价格无异于狮子大开口,因为他店中的东西全都是随处可以买到的大路货色。但是,酒馆中的猎人并无人开口反驳,显然他们都清楚这里的规矩,而且无人敢于违背。

一名留着一个小辫子的修士“嘿嘿!”一笑,“老板,他那身衣服就远不止这个价了!”

乐天似乎丝毫听不到他们说的话,端着酒杯正在回味,身后的桌上,一个背着双刀的修士忽然回头,两把雪亮的长刀闪电一般就朝乐天头颅劈了下来!

“唰!”

空中一道黑色的光芒一闪,那名修士连人带刀被砍成了两段,乐天的左手才刚把黑刀收入刀鞘。出道度之快没有人能看清,震慑住了在场的众人。

可是,这群猎人全都是亡命之徒,他们平日里洗劫外来修士早就轻车熟路,眼见乐天只有一人,又哪里肯放手?

用刀的修士失手之后,立刻又有三人拿着兵器冲了上来。乐天右手轻轻一弹,手中的酒杯带着一丝雷光射向前面的修士。那名修士横刀来挡,手中那把长刀竟然饼干一样碎裂,然后酒杯透体而出,把他的胸口穿了一个透心凉!

“这么点水平,也学人打劫?”乐天左手拿起了黑刀,四面八方的十几个猎人全都扑了上来。

乐天抽刀便砍,黑刀遇到所有的兵器,直接斩成两段,不过五息之后,这是几个猎人全都变成了尸块,七零八落的扔在酒馆当中。地板流淌着血水,一片猩红,一块块被碎步包裹着的尸体就像是晾晒的猪肉。

而在角落之中,还有七八个人没有出手。乐天扫视了他们一眼,淡淡的问:“还不出手吗?”

乐天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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