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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〇六章我娘说

“胡大哥?师叔这好奇心,还真是,嘿嘿!”

凤如山运气不错,不仅碰上正在挖坑的胡老四,而且胡老四为人,和他的外表一样,颇为豪爽,凤如山自称是一个游山玩水的闲人,三言两语,就和他熟络起来,荒山幽谷,正是杀人放火的好地方,可惜,慕容雪菲非要打听一下紫水荔菱的栽培技术,凤如山,也只能在旁边慢慢的喝酒。

“哈哈,林姑娘,我以前没种过紫水荔菱,不过听我娘说,紫水荔菱很好种的,我娘小时候在海边,她老家屋子的旁边,就是一个大坑,我娘说,坑里面一坑的紫水荔菱,根本不要人管,夏天长熟了,捞起来,剥皮就能吃,我娘说,好吃得很,……。”

胡老四挖了一整天的坑,本来就累的像狗一样,正想歇歇,他喝了凤如山的半葫芦好酒,话也变得多了起来。

不过他的故事,却没什么好说的。

胡老四的老娘,小时候在海边长大,当地盛产紫水荔菱,前一阵子老太太生病,医生开的药里,有一味是紫水荔菱的种子,老太太也许睹物思情,回忆起了当年无忧无虑的少年时光,不由唠叨了两句紫水荔菱的鲜美。

而胡老四幼年丧父,他虽然混蛋,但对自家老娘的孝顺,十里八乡都有口皆碑,可惜,紫水荔菱是热带地区的水果,储存不易,在冰魄城,是买不到的。

不过胡老四浑人有浑想法,买不到,那就自己种呗,反正紫水荔菱的种子,还剩了不少,在药店里也不难买到,而且,老太太说,紫水荔菱,很好种的。

至于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的说法,对胡老四来说,太高深了。

“……,我娘说,紫水荔菱春天发芽,当年夏天就熟了,今年肯定来不及了,本来我还想给我娘一个惊喜的,他妈的这破地方,太硬了,……。”

种紫水荔菱,当然离不了水,于是,被劫匪老大勒令老老实实在家蹲几天的胡老四,就想趁机在荒寒潭边挖一个坑,用来栽种,紫水荔菱。

“胡大哥,紫水荔菱要是不开花,你,你不就是白挖了这么大一个坑?”

对胡老四做事的粗率、直接,慕容雪菲,很无语。

“哈哈,没事。我自己的力气,不用白不用,怕什么。林姑娘,我娘说,紫水荔菱很好种的,有水就行,根本不用管,我一定能种出雾峰镇最好的紫水荔菱,除了我娘自己吃,也给乡亲们都尝尝。好酒!”

胡老四晃晃见底的酒葫芦,一口喝完。

“胡大哥,你,你先忙吧,我们,我们,去那边看看,老木,再拿两葫芦酒,给胡大哥慢慢喝。”

“不知道小火在干什么!”

慕容雪菲看着胡老四憨厚的笑脸,鼻子一酸,隐隐约约中,她好像闻到了凤鸣蜜瓜的香气。

“哈哈,谢谢老木的好酒。我娘说,紫水荔菱是天下最好吃的菱角,在雾峰镇是个稀罕物,说不准还能卖个好价钱,攒一大笔钱给我娶个媳妇呢,到时候,老木你和林姑娘,你们俩都来喝我的喜酒,……。”

凤如山的酒,味道不错,就是葫芦太小了点,胡老四,也不给他客气。

……

残阳如血。

金红色的光线从山岗、树木、冰峰之上无声地流淌着,天地间的一切,都在这柔和温暖的光线中静静地立着,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又仿佛沉睡在一个生动美好的梦境之中,几株高大的松树,留在地上的影子也越拉越长。

轻柔的清风带来远处牧童悠扬的短笛声,几只飞倦了的鸟儿在枝头上啾啾地叫着,伴随着一缕淡淡的饭菜香气,几道炊烟袅袅地际。

“凤如山,你放心,我会找到真正应该为张老头之死负责的人,一定让他们夫妇瞑目。”

慕容雪菲遥望着如火的夕阳一点点地落下,灿烂的光线映在那张精美绝伦的脸上,折射出无数迷离的梦境。那璀璨的光线,终于消失了,上一刻还喧闹无比的世界,忽然安静了下来,天空还是很明亮,但却有种淡淡的失落,晚风依旧很轻柔,但却有种微微的清冷。

“哈,师叔,我没事。胡老四是一个不错的儿子,哪位姑娘有福气嫁给胡老四,一定能生一大堆儿儿女女,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也许真有紫水荔菱吃呢,……。”

根据张华所言,张大牛确实是胡老四不小心推下山崖摔死的,而蒙广对雾峰镇的劫匪,只是暗中提供一些必要的保护和支持,有时候要他们做一些自己不方便出面的事,抢劫马帮,蒙广并没有掺乎。

劫匪,当然不只是收马帮的过路费,还可以干很多别的事情,事实上,收马帮的过路费,大多数劫匪,只是顺手偶一为之而已,他们,主要的营生,还是在本地的城镇中半黑半百的,混社会。

吴越国,也许是整个大周帝国,虽然有很多问题和麻烦,但最底层的百姓,勉强还是能有口饭吃,还没有到狼烟遍地、劫匪横行的那一步,至于离这一天还有多远,凤如山,就不知道了,说实话,他也不是特别关心。

胡老四偷鸡摸狗,喝酒打架,当然算不得什么好人,如果是狭路相逢,凤如山不介意杀了胡老四,让张老头瞑目,也让自己心安,但既然慕容雪菲碰上了挖坑种菱的胡老四,紫水荔菱,嘿嘿,凤如山自己也吃过,味道确实鲜美无比,也难怪胡老四的老娘念念不忘。

至于谁该真正为张老头夫妇的死负责,这个,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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