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灵魂管理局>第1772章 荣耀

这是一个绝顶高手,这是一个稳如狗的对手,这是一个任何人都不想面对的对手。

这是沃克沙慕奇第1次面对的,他自己认为的最强大的高手。

那是一位少年,但是他的眼睛中发出的光芒绝对不是一个少年该有的光芒,那是经历了世事沧桑,经历了身经百战,踏遍尸山血海之中才能够得到的一种光芒。

破坏力强大的对手,有的时候并不是可怕的对手,往往是那种看起来温文尔雅,没有任何攻击力的对手,到了关键的时候才是最可怕的对手。

那个少年剑技这样两种特性,第1个是它的破坏力极大,第2个是他绝对的稳定。

他在出手之前已经做好了精确的计算,那片草叶落在什么位置的破坏力最大。

飘忽不定的草叶恰巧射中了整个台子的黄金分割点处,那是需要多么强的计算力才能摸到的一个位置,那个位置正是那个石头城的基点,被他射中之后,后果可想而知。

总之,从刚才那致命一击来看,那个少年的动作是完美的招式,更是趋于完美,没有一点点的破绽想要战胜他,必须要找到他的破绽,必须要有所牺牲,必须得派两个人去试试他的刀。

刚才那两员大将是他的左膀右臂,他没有派出一般的高手过去,因为那个少年太强了,如果派出一般的高手,根本试不出来他的招数是什么样子的。

只有派出过分量的高手才能试出来他的招数是什么样子的,很显然这两个人是他认为是比较够分量的人物之一。

多尔衮可以说是一个刀术专家,在这片大陆上,恐怕没有几个人达到他的水准,他可以在自己的手下走10招左右才会败败,这已经是相当恐怖的战绩了。

多尔衮曾经凭着一手刀术,评定了两个小国家,并且可以用他这把刀打下了十几座城。

多尔衮的凶名赫赫,他的刀上面已经染满了鲜血,死在他刀下的人不下上万人。

这并不是太过显眼的成绩,然而如果你知道死在他刀下的人都不是一般的人物的话,你会更加的吃惊的。

如果晚上谁家的小孩在那里哭闹,当你说一声多尔衮来了的时候,那个小孩马上就停止了哭闹。

如果有一个精神病在那里胡闹,到你说一声多尔衮来了的时候,精神病人马上就消停了,不会再发出一点点声音。

他的名字壬癸竭精,没有人愿意跟他为敌,没有人想得罪这样的实力。

另外一个左膀右臂是汤姆森,那是一个异域的高手,那是他征讨某个国家的时候,彻底的把对方征服了对方,才臣服了自己。

他手上有一种怪异的兵器,既不是刀也不是剑,也不是普通的暗器。

那种的氨气的厉害之处在与方寸之间,只要他轻轻动一动手指,他手中的那把东西就会射杀出一种无形无匹的力量。

里面如果装着弹珠或者是非真非道之类的东西,可以轻松射穿大高手。

他手上的这种东西,这世界上恐怕只有沃克莎莫奇可以躲得过去。

很可能没有一个人能够幸免的。

但是汤普森并不是最厉害的那一个,因为在他杀人的同时,有很多高手也可以跟他同归于尽。

沃克沙莫旗确认前面那个少年绝对不会被汤姆森杀掉的,他只是为了试试他的刀位而已。

但愿这两大高手可以试出他的底牌,找到那个少年的弱点,否则他一辈子都不会安心的。

如果没有八成的把握,他是不会这样做的,但如果此次失败了之后,他就只好以身试刀了。

只能亲自过去跟那个少年硬刚了,那个时候他的胜率都不足5成了。

刚才他认为自己的胜率只有6成左右,但如果那两个人失败什么没有实现出来,说明那个少年还隐藏了一些实力,那个时候真的不知道谁能战胜谁了,但是战场上绝不能后退。

沃克莎莫奇虽然怕死,但是他是一位武士,武士便有武试的骄傲,绝不后退是他们的底线。

狂风开始呼啸,天空的阴云雾霾被扫荡,一清天空是蔚蓝色的雪地上的白雪飞速划过,仿佛医道的利刃,把地面上刻出一道道的凹痕,让人看起来触目惊心。

这是真正的一片残酷之地,这是真正的战争,这是要死人的,这是用鲜血铸就的功勋和地位,结果容许任何人去抢走她,夺走她。

这是这片大陆上最强的男人之一,但是如果仅仅说他是一个男人,有时片面,甚至可以说他是位真正的枭雄,或者可以把他看成是一位英雄。

自古以来对英雄的讨论就毫无定论。

有些人认为一个征服者就是一个英雄,他可以征服天下,所有任何人都匍匐在他的脚下,任何人听到他的名字都会感到站立不安,那他就是一个成功的征服者,他就是一个胜利者,就是一个英雄。

但是有一些人不会这么认为的,因为他觉得真正的英雄是悲天悯人的,不是杀戮造成的英雄,而是一个真正的建设者使世人敬仰,所有人都甘心就愿意跟着他的人。

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人吗?也许那仅仅是个错觉,也许只是被他的杀戮所威逼,产生了一种蛰伏的无能为力的感觉之后才跟随他,然后对方给了一棒子,又给了个胡萝卜之后才感觉到自己是他的臣民。

历史上许多被记载下来的伟大的英雄都是那种人,他们真的很牛吗?她们的理论真的很厉害吗?甚至有一些小学生的理论都比他们的强,只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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