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恩将签完字的授权委托书折叠整齐放进公文包里,然后接过梅森手中的签字笔,打开笔记本说道:
“虽然只是例行的,不过,你被捕以后去了哪些地方?”
“没有,就在这里。”梅森说道。
“好吧,那么在讯问你的时候,警察或者fbi或者其他什么的人有没有打你?”
“没有……他们只是在不停的讯问我……一遍又一遍……”
费恩将他们的对话内容写在笔记本上,思考了一下警告他道:
“现在看起来,只有我一个人替你辩护,为你服务。所以,你不要和任何人谈起你的案子,因为现在外面都是想要把你绑在火刑架上烧死的人。如果有人跟你谈你的案子,你应该保持沉默……”
梅森点着头一一记下,等到费恩说完,他有些疑惑的问:“我是第一次进监狱,我想知道,我的室友一直在问我案子的事情,这个是不是正常的情况?”
“我也没有进过监狱,不过我听人说,一般来说室友会好奇问一下。”费恩想了想回答道:“但是不会很深入的打听,除非你自己想说……等等?你是说他一直在问你的案子的情况?”
“是的,有什么不对吗?”
“他叫什么名字?我帮你调查一下他。”
“汤姆,汤姆·杰克逊……”
ps:从理论上来说,刑事辩护中,律师应当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优先假设当事人无罪或者罪轻,这就是“无罪推定”的直接体现。
我国并没有无罪推定原则,而是追求实事求是——有罪就是有罪,无罪就是无罪。这是因为我国优先考虑“实质正义”而非像海洋法系国家那样的“程序正义”。
实质正义,既老百姓口中常常喊的:“我要一个公道”。所以在我国,当一个人有罪时,是不可能依靠律师来逃脱审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