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穿越美国大律师>第三十五章 重婚罪

“为什么你会这么理解重婚罪……”

在罗西的房间里,李森拿着罗西写好的答辩状,一脸奇怪的问。

虽然各国对于重婚罪的规定都不太一样,但是都是针对的同一种行为,既有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当然,有的国家会更加细化,将其分割为两个罪名,比如韩国既有重婚罪,又有通奸罪。

“有什么问题吗?”罗西拿起自己的答辩状看了一会儿,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忐忑的问道。“不,只是……你认为什么是重婚罪呢?”

“自然是已经结婚了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啊。”

从表面上理解,这样固然没有错误。李森揉了揉脸,感觉一阵的无力。

“我们可以这样想,结婚登记只是一个要素而已,但是结婚登记是否是必须的?”李森一边讲一边用手比划,像一个老师一样开始把问题掰碎了再教给罗西。

“结婚登记不是必须,那么什么是必须的?”

“结婚登记是存在现代政府以后才出现的一种程序而已,在此之前,并没有谁结婚需要登记,最早的时候人们可以在野外互相交流感情,直接结为夫妻。随着时间的发展,变成了邀请亲朋好友参加婚礼,再发展下去是去教堂举办婚礼。”

李森用手画了一个圈,将他所说的包围起来:“但是这一切行为的核心思想,就是公示。是告诉别人,这个男人和女人已经结为夫妻,从而要求别人尊重和保护夫妻关系以及利益。”

“结婚登记也是一种公示手段。”罗西认可的点点头表示理解了这部分内容。

“没错,但是我认为并不是必须的一种手段。现在在合众国有些地方,男人和女人结婚并不会去政府登记,但是他们的邻居依然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李森赞许的点点头。

“难道因为他们没有去政府登记,他们就不算是夫妻了吗?我觉得这个并不一定,他们的夫妻关系是一种事实状态,而非一定需要登记变成一种法律状态。”

“也就是说……”罗西若有所思的指着犹他州的判决,她已经理解了李森想要表达的意思。

犹他州的判决上有两个支撑无罪的观点,第一个就是该州判决的重婚罪中,因为男方与其他女人并为办理结婚登记,不构成重婚,第二个就是重婚罪违反宪法。

“是的,只要他们形成事实上的夫妻关系,那么就可以认定为重婚!是否登记结婚了,并不是必须的构成要素。”李森点着判决书上的文字说道。

“……你说的对。”罗西点点头:“那么违反宪法这个怎么办?”

“这个才是问题所在,罗西。”李森靠在沙发上,双手合十放在唇边。

这个问题非常的麻烦,一般上升到宪法时,很多法律都会被严重的压制,除非可以找出非常强有力的论点,在宪法层面上进行对抗,不然基本上就是个输。

罗西看着李森坐在那里,过了一会儿自己打了个哈气:“你先想想,我去洗个澡。”

她看到李森没有回答,知道这个时候李森在脑海里面进行大量的法律模拟和对抗。也不见怪,自己走回房间换了睡衣就去放水洗澡。

根据合众国宪法月15日通过的第一修正案:国会不得制定任何法律来确立国教或禁止宗教的自由行使;限制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剥夺公民和平集会的权利,以及向政府请求申诉的权利。

这条修正案经常被引用,主要是用于言论自由的案件里面,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德州诉约翰逊案。

该案件发生于1984年,一个叫约翰逊的年轻人在达拉斯的共和党大会进行的时候,在市政厅前的游行队伍里即兴用煤油点了一面合众国国国旗。现场没有任何人受伤,但有些保守派(共和党是合众国保守派代表)认为被极度冒犯,甚至有一位把烧过的一个国旗碎片“国葬”在自家后院里。然后约翰逊被捕,根据德州”禁止当众毁坏受尊敬物品“的法律被判一年监禁,同时罚款2000美元。德州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了他的上诉,但是德州刑事上诉法院(又驳回了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认为约翰逊的行为受第一修正案保护。最后德州政府提请联邦最高法院审理该案。

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团中以微弱的一票胜出判决德州判例违宪,并有了那句著名的:“星条旗保护焚烧它的人们。”

但是第一修正案中关于宗教自由的部分却很少被引用,因为合众国本身就是一个新教徒建立起来的国家,人们对于宗教的宽容性非常高,以至于经常会出现各种邪教团体。

“我觉得……”李森收回发散的思维抬起头,眼前空荡荡的房间让他微微一愣。而后在洗手间里,罗西似乎听见了李森的话,招呼他过去说。

李森还有些迷糊,端着酒杯和资料就推开了洗手间的门。

“……抱歉。”罗西泡在满是泡沫的浴缸里,只露出头靠着边缘闭目养神。李森脸上一红,连忙转身要退出房间。

“别走……”罗西睁开眼睛有气无力的说:“我们在着聊聊吧,我现在不想起来……”

“不好吧……”

“没什么不好,反正你又看不到什么。还是说你觉得我就这么不堪入目?”罗西撇撇嘴。

“没……那好吧。”李森想了想,也就大大方方的放下马桶盖坐了上去。

“你想到解决方法了吗?”罗西歪着头看了一眼李森问。<


状态提示:第三十五章 重婚罪--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