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纽约地方法院中,有三名来自最高法院的法官组成联邦巡回法院,但是他们互相之间并没有上下级关系,各自负责各自的业务板块,并不互相干涉,也不受到地方法院的领导和地方政府的干涉。
之前办理底特律配件公司破产案件的法官表示要将案件提交给最高法院审理,就是直接交给进驻在地方法院的巡回法院法官,由该法官根据案情大小、难易程度决定是否汇报给位于dchsd的最高法院,再由最高法院决定是在最高法院审理还是让巡回法院审理。
目前的情况来看,是由底特律地区巡回法院审理该案件。
ps:真实的美国联邦法院系统,有三个等级的法院,即联邦最高法院、联邦巡回法院、联邦地区法院。其中巡回法院称上诉法院,相当于我国的中级法院,但不直接审理一审案件。而地区法院则是联邦系统的基层法院,负责一审案件。
美国联邦法院将全国五十个州划分为十三个审判区域设有十三个巡回法院,一个巡回法院往往下辖数个地区法院。例如,新泽西州所在的第三巡回法院就下辖新泽西州、德拉瓦州、宾夕法尼亚州的所有联邦地区法院。
有趣的是巡回法院的法官们并非集中办公,而是分散到各区法院办公,就地受理、审理上诉案件。比如在纽瓦克市的新泽西地区法院就有3位巡回法院的法官在此办公,巡回法官虽然在同一个地方办公,但是属于不同的审级,互相独立,互不干扰。
联邦系统还有国际商贸法院、所有联邦法院的经费也直接来源于联邦政府。所有联邦法院法官的任命权是由总统(最高法院的**官们由总统提名,国会批准任命)或上级法院的法官行使,不受地方州政府的干涉。
ps:文中所讲述的法院系统,是基于平行世界中央权力远远大于地方权利会出现的法院系统,参考的是我国法院系统的未来趋势,既由最高人民法院派出巡回法庭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重大疑难案件,以打破地方保护、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