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穿越重生>重生功夫巨星>第三十一章 男儿当自强

第三十一章男儿当自强

文懿一首《中华功夫》以及他那随便的露一手,将整个比赛推向了最**。五个评委,五十家媒体评审都给出了极高的分数,直接超过宣扬和卓玛,成为最高分。

而汇聚场外投票文懿直接以最高分拿下进入全国总决赛的门票,而紧随其后的是卓玛,第三名则是那宣扬。

文懿以绝对的有事获胜,但卓玛却是险胜宣扬。不过,这没有什么实质的东西。因为三人冠亚季军的对决,取决于第二轮的演唱。

不过,在多数人看来,文懿拿下东海赛区的冠军,根本没有任何问题。当然,在不出意外的前提之下。而娱乐圈,最不缺少的就是意外。

只是文懿对于这个已经不在意了。能进入总决赛,这已经达到这次比赛的目的。而且,卓玛也进入了总决赛,对于这次比赛可以说已经完胜了。

无论分赛区成绩如何,在进入总决赛之后,一切将从头开始。

所以分赛区的冠亚季军没有什么实质的意思。因为文懿三人都显得有些轻松。对于谁先出场,也就没有那么在乎了。

之前的分数已经清零,而且每人演唱之后,投票的时间也相等的。这也就不存在谁占便宜,谁吃亏的问题了。

文懿依旧是最后一个出场。第一个出场的却换成了卓玛。

卓玛此时心情已经不再紧张,进入总决赛之前是她不可想象的事情。毕竟,在家里不支持的情况之下,走到这个地步,她已经很满足了。

曲,一样是文懿作词作曲的。

《我要去拉萨》!这首歌虽然不及她之前演唱的两首文懿写的歌曲,但也绝对属于上佳。在文懿看来,分赛区的冠亚季军,根本就没有必要唱一些经典歌曲。

好刚用在刀刃上。好的歌曲,自然也要用在关键时刻。

歌曲不凡,卓玛唱得也极其精彩,但和之前,尤其是她唱《青藏高原》之时,给人留下的印象,却还是有些不及。不过,得到的分数,还是极其可观的。

第二个上场的宣扬演唱的自然还是一首原创,不过这首原创却已经不再是他自己作词作曲的了。毕竟,好歌曲用在这里纯属浪费。何况,他也不可能像文懿那般拥有前世无数的音乐作品宛如无限制的做出经典的歌曲来。

比赛进入后期,尤其是进入总决赛,若不是唱原创歌曲,必将很吃亏,哪怕你的唱歌极其厉害。这也是华夏歌唱新秀比赛的一个特色。也正因为每一届比赛都会涌现出许多好的原创歌曲。

所以,这个比赛的关注度才会那么高!

这也是当初那赵蕊找上文懿的一个原因。因为她知道,卓玛唱功很好,却缺少创作才华,而且那些唱片公司都被其父母打了招呼,不会签约。没有公司在背后支持,又没有创作才华的歌手,在这种比赛之中,根本走不远。

而若是卓玛被这样淘汰,对她而言无疑是十分遗憾的。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分赛区的冠亚军的争夺,根本没有实质的意义。只要不是争强好胜性子极高的人,不会将好的歌曲放在这一轮。但所有的人曲还是十分期待。

文懿出品,不是经典就是精品。

这是如今网络之上最为流行的一句话,而且也是得到无数人认可的一句话,其中还包括很多音乐人。

从文懿参加比赛以来,无论是他自己演唱,还是给卓玛写的歌曲,无疑都是经典。甚至每一首歌,都可以作为一张专辑的主打歌。

一阵激荡的鼓声响起,一群**着上身,身材高达的人跑步上来,而其大屏幕之上,出现一片大海,用灯光衬托,整个舞台宛如在沙滩之上。

“这音乐怎么有些熟悉啊?”一个评委皱了皱眉头,说道,“可又想不起来。”

“有些想古曲《将军令》!不过,还有些不确定。”刘乐想了想,随即说道。

傲气面对万重浪

热血像那红日光

胆是铁打骨如金钢

胸襟白千丈眼光万里长

我发奋图强做好汉

做个好汉子每天要自强

热血男儿汉比太阳更光

“应该是改变古曲《将军令》,填的词。这词填得不错。而且以武术作为伴舞,也是极具创意,让人感觉傲气万丈,不知觉的热血沸腾。歌曲大气,呈现出了男儿汉的阳刚之气。”刘乐开口说道。

“哈!哈!”

演唱间歇,文懿也随着那些武术演员打起了拳术。那些拳术多是大开大合,刚猛阳刚的拳术。配合音乐,极具观赏性。

文懿如之前演唱《中华功夫》的时候,身着一身白色的练功服,打起拳来颇有一派宗师的风范。

让海天为我聚能量

去开天辟地为我理想去闯

看碧波高壮

又看碧空广阔浩气扬

我是男儿当自强

昂步挺胸大家做栋梁做好汉

用我百点惹耀出千分光

做个好汉子

热血热肠热

比太阳更光

......

一首古曲《将军令》改编,黄沾填词的《男儿当自强》在文懿的演唱之下,有着别样的豪气,使整个现在再次陷入了空前的**。几乎全场的人都站了起来,握着拳头,感受到此时的热血沸腾。尤其是男性观众,更是激动异常。

男儿就该当自强,就该昂首阔步做国家的栋梁,就该有胸襟有眼光,发奋图强做好汉!

男儿生当如此!

这才是男儿该唱的歌!听着这首歌都感觉自己豪气顿生,


状态提示:第三十一章 男儿当自强--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