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马特索科尓有些不奈烦的时候,忽然有人走进了议事大厅,在马特索科尔的耳边说了几句,马特索科尔听了之后,精神一振,立刻下令休会,然后匆匆离开了议事大厅。
到了下午重新开会,马特索科尔的脸色己经舒展多了,而且会议刚刚重新开始,马特索科尔就向众位董事提出,马上派人到文莱去,和中国谈判。
原來在休会期间,马特索科尓接见了英国的一位商人,而他的另一个身份也是罗伯特x布莱克派來的使者,给马特索科尓送來了一封信,在信中布莱克向巴达维亚当局建议,立刻派人來文莱,和中国谈判,当然让出一定的利益是肯定的,而且英国方面会帮助荷兰东印度公司,尽力的从中周旋。
这封信当然是來得十分及时,董事会成员也不是沒有想过谈判,但这场战场是由荷兰方面挑起來的,估计中国方面不会接受和荷兰谈判,而且这里不比是在欧州,中国和荷兰互相之间缺乏沟通的渠道,因此众人都认为和中国方面谈判的可能性不大。如果冒然派谈判人员去文莱, 恐怕是凶多吉少。
因为董事们都知道,现在英国和中国的关系良好,因此英国人向巴达维亚发出这样一个信息,应该是有一定的可能性,而且有英国人帮助,众董事们也都认为谈判还是有希望的,不管最后的谈判结果如何,起码能谈就好事,于是众董事们也都一致赞同,马上开启和中国谈判。
当然要和中国谈判,就要拟定谈判的条件,而且现在荷兰方面处于明显劣势的一方,自然要向中国方面让出相当的利益,但同时也要尽可能的多保障荷兰在亚州的利益,对荷兰议会那一边也要能交待得过去,因此确定谈判的条件,也是非常困难的。
而且更为困难的是,巴达维亚当局的时间也不多,因为中华军随是都可能打到巴达维亚來,而一但等到中华军登陆到了爪哇岛上,那么再谈判可就晚了。因此在正式开会的时候,马特索科尓首先下达了死命令,这次会议必须要得到二个结果,一是拿出一个明确的谈判的方案來;二是确定去文莱谈判的成员,在沒有得出这二个结果之前,全体董事的吃喝拉撒全部都在议事大厅里,而且不许睡觉,直到制定出最后的方案为止。
结果这一招果然有效,董事们也不在扯皮拉筋了,开始认真的协商,经过了三天的紧张商议,荷兰东印度公司也终于拿出了最后的方案,当然由于时间紧迫,也不可能制定的多种备选方案,因此拿出的也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底线方案。
简单的來说,荷兰方面的最终底线就是保住巴达维亚,这一个荷兰在亚州地区最前沿的据点,除此之外,其他的一切条件都可以答应中国,包括承认中国在南洋其他地区的利益、对马六甲海峡的控制权,甚致可以向其他的南洋诸国一样,向中国臣服,进贡等等。毕竟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董事成员都清楚,自己现在基本沒有一点筹码。只要是能够保住巴达维亚,就可以保住荷兰在亚州的贸易,这就很不错了。当然在这个底线的基础上,也要尽力为荷兰东印度公司争取到更大的利益。
而且这次会议,不搞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这个谈判的底线条件,必须要得到了全体董事成员的一致通过,就是怕以后接受议会问责的时候,有董事推御责任,因此这一次的结果由全体董事來一起负责。
其实有几个董事就坚持认为,这样的条件太低了,对荷兰东印度公司太不利了,应该向上提高一些。但马特索科尓只说了一句话,谁认为要提高条件,就由谁担任谈判的代表,去和中国谈判。结果这一下谁也不言语了,都老老实实的举手表示了赞同。
谈判的条件虽然商量好了,但谈判代表的人选也是一个难題,虽然说这次谈判的后果,将由全体董事成员來负责,但担任谈判代表毕竟不是光荣的事情,而且最后国内问责起來,谈判代表当然是首当其冲,当然谁都不愿去拾这个烫手的山芋。
但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最终还是要选出代表來,最后在众董事的一致要求下,总督马特索科尓首先被确定, 担任谈判的首席代表。毕竟马特索科尓是现任的巴达维亚总督,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出了这么大的变故,国内问责起來,那怕是谈判谈成了,马特索科尔也肯定是推不掉责任的,而且现在全体董事会成员帮他扛下这次谈判的责任,那么在谈判代表方面,马特索科尔当然有义务去丢这个人。
马特索科尔也知道,这一次自己是肯定推不过去的,谁让自已是总督呢?因此也只能免为其难的答应下來。当然光有马特索科尔一个人也不行,于是后來众董事们又选出了三名代表,分别是温特、维茨格尔、奥维马斯,这三人都是十七董事会的成员。而这三人见推托不过,也只好都答应了下來。与中国谈判的代表团就这样成立了。
但在出发之前,代表团也向董事会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在不违反刚才制定的底线条件基础上,代表团有权力自行与中国方面达成任务其他协议;二是一但代表团与中国签定了协议之后,所有责任由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起负责。并且签定书面的授权协定,毕竟口说无凭,立字才能为证。
而对代表团提出的要求,荷兰东印度公司董事会也只能同意,老老实实和代表团签定了授权。得到了这一层保证,代表团这才乘船出发,赶奔文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