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网络游戏>末世黑暗纪>1316 曾经的血崽子

很多荒人战士同样在准备投枪,听到这话与魁梧大汉一起垂下手臂,眼中多了些别的东西,在他们还在相互吵闹的时候,有人已经展开了行动。一个孩子都比他们有勇气,怎么能心中不惭愧?

“也许,他们真的能活着回来……。”

不知道是谁,突然在角落里说出这话,顿时让心怀激烈,也想冲出集市投奔骑兵的汉子冷静下来,明眼人都能看出,昆腾骑兵被血海盟的逼迫,激起了心中的傲气,情愿死在战场上也不愿意在留着这里,昆腾骑兵是因为部族被灭激起的血仇,他们都是有家有口的人,为什么要跟在一群死士后面去作死?

骑兵离开,血海盟早上引发的混乱逐渐平静了下来,这只是表面上的平静,部落首领弹冠相庆,生活照旧,该吃的吃,该玩的玩,至于抵抗地下人什么的,不是还有十万战士么?等他们死完了再说,至于被长做血肉城墙的荒人战士知道昆腾骑兵的遭遇后,心中都憋着一股邪火,部落首领将他们召集在一起,供给沙鼠都不吃的劣质食物,而他们要抛家弃子为这些混蛋打仗,大家都不是受虐狂,心中舒服才有鬼了。

巨人峡谷就在两种情绪中酝酿发酵,荒人战士人人心中都有一把火,部落首领早已忘了身为伽罗应该担负的责任,从强者蜕化到满脑肥肠的蠢货,在这些蠢货眼中,昆腾部落的骑兵更加愚蠢,情愿送死也不愿意像他们妥协,似乎忘了,他们能够享受特权生活的基础就是这些战士。

上午发生的闹剧并没让集市有多大变化,除了复仇心切的小偷闹出一番风波,其他人依然照旧过平常的生活,即使地下人来了,他们也有时间扯到巨人峡谷,只是这样一来,巨人山脉外面三分之二的中部荒野将全部沦陷。

魁梧汉子与垂暮勇士不打不相识,暮色将至时,坐在集市靠近出口的碉楼上喝着闷酒,从他们身边几个半人高的酒瓮能看出,两人从早上一直喝到现在,地板上的菜肴狼藉一片,唯有酒盏中的浑浊酒水始终没有断过。

“曾经有叫采风的女首领说过这么一句话,‘有的人活着,实际上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

魁梧大汉仰头喝干酒水,顺手抹掉下巴上的残酒,粗俗动作中,又眯着眼睛,说出带着文艺范的诗词,不知道多么古怪,靠坐在对面的中年汉子早已经意识迷糊,也不管听不听的懂,点头说道:

“是啊,我死了七个儿子,到今天我还记得他们的名字,沙大喜欢打架,一天到晚惹事,沙二脑子笨,每次打架冲在前面,受伤的全是他,沙三最像我,喜欢躲在一边,看到便宜再上,老四最胆小,一旦逼急了,又比谁都暴躁……。”

“沙大哥,别想太多了,巨人峡谷守不住,我们就到北部荒野,荒人不会死绝,指望那些活着还不如死了干净的蠢货靠不住,早作打算才对,可惜啊……。”

“可惜什么?剑老弟是直爽的性子,怎么说起半截话了?”

被称做沙大哥的中年汉子叫沙狼,曾是有名的勇士,杀人无数,战力不在伽罗众之下,要不是年纪大了,依然是一条好汉,遇到意气相投的剑风啸,便像多年的好友,说话也不客气。

剑风啸心中一直很压抑,想要找人倾诉,又没遇上顺眼的,曾经的经历让眼界开阔不少,压根就看不起一般的荒人战士,今天遇到沙狼也算是缘分,长叹一口气,开口说道:

“不知道沙大哥有没有听说过血崽子?”

半醉的沙狼突然吓得打了一个惊颤,猛地坐起身,瞪大眼睛,嘴皮子哆嗦道:

“见血无活口,杀遍半边天的血崽子?当年部落七千精锐战士与一千名血崽子对战,结果死伤五千,要不是血崽子没打算灭族,我早就死了……。”

沙狼说完,顿时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情绪,难道这就是缘分?当年他从血崽子手中活了下来,骄傲了半辈子,现在却和货真价实的血崽子坐在一起称兄道弟?

“荒人南征,我大哥是血崽子的统领,连战场都没上,就败的一塌糊涂,后来加入了云脉部落,又被人排挤,最后投靠了西部雄狮,这几年一直驻守在中部,战力是以前的百倍不止……。”

剑风啸没有理会沙狼的惊讶,自顾说起自己的故事,当他说起血崽军团每个人都能战胜伽罗众,数量达到三千以上,沙狼就已经不再说话,纯粹当做神话故事来听,后来又听到血崽子与地下人大战的场面,即使不怎么相信,也不由热血沸腾,在脑中幻想那史诗般的战争场景。

“东部和西部失去了联系,我们分为数十支队伍偷袭地下人军队,一开始还能连连胜利,后来地下人出动不少穿古怪盔甲的人,那个时候起,损失就大了起来,再后来,驻地被攻破,飞艇和战舰带着一部分人撤退,队伍也被打散了,我就逃到了这里……。”

将心中压抑许久的郁闷说出来之后,剑风啸并没有觉得好过,大哥剑封侯和统领冼钊一直没有消息,也不知道是死是活,而他的小队除了自己,全军尽没,甚至不知道血崽子还存不存在,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找到其他或者的弟兄,想到这里,又是一杯酒喝下肚。

“你说的都是真的?你们杀死过数以千计的地下人?你们整整挡住地下人半年时间?”

沙狼已经呆滞了,数千名伽罗众的战力是个什么情况?别说数千,哪怕只有数百就能横扫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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