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万能少女:相公无限宠>16章 退亲!(5)

第二天,林美玉对爹娘说,想去鱼跃城再逛逛,眼看年关将至,得多备些东西好过年。

鱼跃国的女子15岁便可嫁人,像林美玉这么大的女孩子,有钱人家的便学习琴棋书画,亦可以考取功名;普通人家的,如果家庭需要,早早便开始做工帮衬家里了。所以,12岁多的林美玉一个人上街,乃是平常之事,大家也不会特别把她当孩子看待,。

然而爹娘只是不放心,都说想陪她一起。

她笑着说:“爹,娘,以前女儿从不愿意出门,你们担心;现在女儿愿意出门了,你们也不放心。你们就放心大胆地让我自己一个人去吧,有爷爷保佑着我呢!”

一听到“爷爷”二字,正在练武的爹和洗涮的娘都笑了,也由得她自己一个人蹦蹦跳跳地出门了。

其实,林美玉在51世纪已经习惯了一个人蹦跶,常常是单打独斗,偶尔团队会合作出任务,都是高手中的高手,可以互为助力的。

如今若是带着爹娘,她怕施展不开拳脚,倒不如让他们在家里来得好。

天寒地冻,路上行人稀少,拣着无人路段,但见四野开阔,从昨天开始跟着自己的小猫小狗也无处躲藏,林美玉便嫌走路费时费力,瞬移了一段路程。

今日出门前,林美玉便小小的装扮了一下,戴上昨夜时空球中顺来的隐形远视眼镜,眼看着离鱼跃城南门越来越近了,便收了行迹,乖乖地走路蹦跶。

进得城门,又是一番热闹所在。

只见商铺林立,琳琅满目的商品让人眼花缭乱。

林美玉见鱼跃城中女子温婉可爱,男子风度翩翩,着实养眼,心中自是喜欢。昨日因为急着卖玉,又有爹和大伯在旁,没能细细欣赏,今日倒可以先闲逛闲逛。

正逛得起劲,顺手买了些老人家爱吃的糕点,又准备去买些绫罗绸缎。

没走几步,远远地竟见一匹高头大马飞奔而来。

这街上不仅都是商铺,马路两旁还都是小商小贩,卖水果的、卖菜的、卖糖葫芦的、做糖人的、卖小饰品的……

这些小商小贩往马路两边一摆,马路就不见得宽敞了。

平日里如果达官贵人出行,街上早有人先行通知小商小贩收摊避让。若是骑马进城,一般都是下马而行。

但此时马上之人不仅未曾下马,速度还快得出奇。

林美玉正值纳闷,见这匹马一路冲冲撞撞,撞翻了摊点无数,也不见他减速。

眼看着卖鱼的翻了鱼盆,卖水果的水果洒了一地,卖小饰品的珠串跌落、满地翻滚……小商贩一个个叫苦不迭、心疼不已。

看着他们老的老、小的小,一个个伤心失神的样子,林美玉美眸圆睁,正想要发作。

哪知这匹马拐了个弯,直接冲进一条稍显僻静的街道。这条街道在林美玉的左上方,道路只横铺着四块大理石,约莫不到两米宽。

这街道两旁倒是没有小摊贩,甚至连行人也寥寥无几,但问题是,街道狭窄,这高头大马一进去,便没什么行走空间了。

鲜少的几个路人都钻进了两旁的店铺中躲避,林美玉正想飞奔过去捉拿肇事者。忽见眼底闪过一个人影,此人手中捧着一本书,从一家店面走出来。

此时她远远看见那人和高头大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偏偏那人一点反应也没有,完全不知道危在旦夕。

林美玉在51世纪最讨厌的就是这种人。51世纪他们有个非常好听的名字——低头族。捧的也不再是书,而是和书差不多大的电子产品——这种电子产品上知天文,下晓地理,无所不能,无所不会,打游戏,查资料,买东西,都如身临其境。不用出门,所有问题都能解决。偏偏这些人还不知足,出门也要捧着低头看不停,一不小心就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

林美玉这样的人,怎可能见死不救?!一有危险,就冲上去,救一个算一个。但这并不代表她喜欢这样的人。凡是连自己的生命都不珍惜的人,都是她最讨厌的人。

什么最重要?生命!活着!

此时她职业病使然,眼看着大马就要踩到那人了,也顾不上考虑太多,尽量把瞬移用的比较像“凌波微步”,手上的糕点也扔了,两只手轻轻一带,说时迟那时快,便将那捧着书的人从马蹄子底下捞了出来,飞身上了屋顶。

那匹马也受了惊吓,“嗷”的一声惊起前蹄,骑马之人反而没有停留之意,竟一顿马鞭催着马儿狂奔而去,也不知又有谁会遭殃。

林美玉倒没想惹是生非,只是手上还抱着个人,无法分身,又担心其他人再让那匹疯马踢伤,情急之中便将时空球中顺来的飞镖射了出去,不偏不倚,正中马的后腿肚子。

那匹马吃痛倒地,马上的人回头看了几眼。他带着面具,一时也看不清长相。那人见四周无人阻拦,众人都缩头缩脑,不敢上前,赶紧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飞快地跑掉了。

林美玉也不想深究,马已经不会伤人了,至于马上的人会不会再次伤人,此刻倒也考虑不了那么多。

抱着个人站在屋顶上倒也太过惹眼,再加上又看到昨天几个小鬼中的一个,林美玉决定先下了屋顶再说。

飞身落地,稳稳地站好之后,居然有不少看热闹的人鼓起掌来。

想她林美玉在51世纪出过多少任务救过多少人,但绝大部分人都认为这是她们职责所在,给她们鼓掌的人见所未见。

51世纪,什么都好,就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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