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又是片刻的对视,他仿佛不认识她,手抄在兜里晃着步子哼着小曲儿从她身侧走过,一点都没有受到刚才那件事情的影响。
陆卿转身,望着他的背影,深深地叹了口气,轻声喊他:“唐谨言。”
男孩的脚步突然顿了一下,也仅仅是一秒不到,他就又继续往前走去。
背对着陆卿的唐谨言抿紧唇一步步往前走,离她越来越远,他在心里恨恨道:“我他妈的再理你我就是大傻逼!”
唐谨言没有带宿舍的钥匙,又不想回去找舍友要,便先去了体育场附近的洗手池将脸、头、脖子全都用冷水洗了一遍,洗完后他才觉得稍微凉爽舒坦了一点。
唐谨言从洗手间出来,甩了甩脑袋,很随意地坐到正巧有阴凉的台阶上,迷彩服的外套被他脱了下来,上衣只剩一件迷彩短袖,裤子被他挽到膝盖处,整个人随性又恣意。
他将双手撑在扔到地上的衣服上,上半身后仰,百无聊赖地仰头闭着眼睛胡思乱想。
须臾,他听到了一阵脚步声,步伐很轻盈,离他越来越近,最终在他的面前停了下来。
唐谨言眯着眼看过去,眼前的女孩撑着遮阳伞,眉清目秀,面容柔和,她的眼睛很漂亮,像是会笑,特别能吸引人,长长的头发被她梳起来,扎了一个很清爽的丸子头,有种微微凌乱的美感。
陆卿身上似乎有种与生俱来的温婉,她是那种清淡如水温柔淡雅的女孩子。
也正是这种气质,在她和唐谨言初次见面时一下子就将他吸引住。
她把手里拿的那瓶矿泉水递给他,对他浅浅柔柔地笑了一下,“喏。”
就是这样一个简简单单的笑容,一句只有一个发音的字,瞬间就把刚刚才发了誓的唐谨言击的溃不成军。
唐谨言在那一刻居然觉得,当个大傻逼也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