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在岭南府的大街上缓步着,午后的烈日竟然无法将两人身上逼出半滴汗水。/\\
那男人身高足有九尺,虎背熊腰,气度沉稳如山,目光如闪电,顾盼间瞳中似有雷霆闪动。而他那把刀也大得夸张,根本无法挂在腰间,只能扛于肩头。
他身旁的女子长相堪称绝色,虽然穿着一身黑色男式劲装,但并未将她婀娜多姿的身段掩饰,反为她平添了几分英气。她的身高在女子中也算很高了,可是因那男子实在过于高大,所以她也只及他的胸膛。
‘唉,昔日我也曾来过一趟岭南府,那时岭南府富庶安宁,街市繁荣,可如今兵祸一起,却变得如此萧条。虽未致于十室九空,但十室空了七八,却是有的。‘那雄壮男子边四下打量着,边不无感慨地叹道。
那女子点了点头,道:‘当年七国乱世,最苦的就是那些百姓。可是如今百姓自己作乱,却不知苦的是谁。‘
那男子道:‘苦的应该还是百姓吧!百姓作反,也是逼不得已。要是有一口饱饭吃,有一身暖衣穿,谁还会作反?‘
那女子道:‘所以刚才你才没杀那个兵痞?‘
那男子苦笑,‘兵痞?他哪里是兵痞了,只不过是个被仇恨扭曲了人格,不分是非善恶的可怜人。这样的人,可以成为最勇猛的士卒,也可成为最可怕的强盗。但是他变成那样,错却不在他身上。‘
那女子追问道:‘那末,岭南府前城守的女儿就有罪了么?凭什么让她那样受人糟蹋?就算岭南城守是个十恶不赦的恶棍,可是祸不及妻儿,老子犯下的罪,凭什么要儿女来偿还?‘
那男子摇头道:‘父债子偿,天经地义。存此想法的人不在少数,甚至绝大多数人都是这么想。跟那些被欺压得起兵作反的百姓,是没办法讲道理的。要经束这一切,只有尽快结束战乱。‘
那女子道:‘可是现在的战乱不是当权者之间争夺帝位的战争,与七国之战大不相同。现在的战争,是一方为了生存,而另一方为了继续维持其统治而进行的,其结局必须是一方将另一方灭亡,中间没有任何和缓的余地。‘
那男子点了点头:‘说的对。大秦帝国和作反的叛军,必须有一方灭亡。但是现在这场战争已经开始变得说不清谁对谁错了,我已无法判断,究竟哪种做法是正确的。但是无论如何,魔门都不该掺合进这场战争中来。有了魔门兴风作浪,战争只怕会持续得更久,百姓便会更受战乱之苦!‘
那女子道:‘雷哥,我相信你。无论你的选择是什么,我都支持你。‘
那男子呵呵一笑,道:‘玲珑,你爹是当朝太傅,若我选择与朝廷作对,岂不就是跟你爹作对?你怎能为了我反对你爹?‘
那女子笑道:‘嫁夫从夫,我已是你秦家的媳妇,自然要一切随你。更何况,就算你将来真与朝廷作对,我爹一介文臣,是不会上阵打仗的,而你是冲锋陷阵的猛将,又怎会跟他碰面?至多将来在谈判桌上争辩几句罢了!‘
那男子哈哈大笑起来:‘说的没错!我秦雷,向来最讨厌掺合那些勾心斗角的政争。我若作反,怕是连谈判桌都不会上的,只会带着兵拼命冲锋就是了!‘
这一男一女,正是狂雷刀神秦雷及华玲珑。
两人本来都是参军平叛来的,可是他们所在的那支平叛军队,只与叛军交战一阵,便大败亏输,全军覆没。雷刀神与华玲珑见叛军势大,非数人之力所能抗衡,便混在乱军之中,离开了战阵。
雷刀神如今已达‘霸道‘中所谓‘霸杀道‘的境界。他现在的境界,杀气外放之下,等闲高手根本不可能近他的身,便会给他的杀气逼死,与三少吓死人不赔命的修罗魔瞳有异曲同工之妙。在乱军之中,雷刀神若全力施展的话,凭霸刀一往无前,有死无生的气势,斩杀数千人都不是难事。可是那次叛军足有三万,是以雷刀神也没办法硬拼,只能逃走。
若说百万军中来去自如当然是夸张了一点,可是十万、二十万军中,保证自身安全无恙,来去自如,雷刀神还是能做到的。三万人的叛军,即使带着功力远不及他的华玲珑,逃出来也是很轻松的。
两人自乱军中脱困之后,也没急着回逍遥山庄,而是在岭南一带查探魔门踪迹,看是否有魔门中人参与到叛乱中来。
体查民情之下,雷刀神渐渐感到自己开始分不清是非黑白。造反明明是十恶不赦的重罪,可是雷刀神也知道许多达官贵人为官不清,为富不仁,百姓的确是被逼得走投无路。
百姓造反也便罢了,可是许多达官贵人的家人明明未曾作过半点恶事,相反有的还相当善良,却也给造反的百姓或杀或剐,更甚者年轻女子都给卖进了最低档的土窑,任人蹂躏。
这其中的曲直谁能分辨得清?
无奈之下,不喜欢,甚至很讨厌动脑筋的雷刀神决定不去分辨。
乱世之中,活下去就是唯一的真理,掌握绝对力量就是活命的本钱。老百姓不想死,所以他们要造反。当权者欺压过他们,所以他们要报复。
跟失去了理智的人讲道理是比失去理智更蠢的事情,雷刀神以一己之力如何力挽狂澜?只得暗中诛除魔门中人,尽量不让魔门那些心念不正之人掺合起来掀风鼓浪。
秦雷查到岭南府现任城守,义军的一员干将,号称‘血刀无痕‘的陆飞凌有魔门背景,于是便与华玲珑来到这岭南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