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剑破天门>429.感悟
,就不必为道德束缚。

别人不会因为自己不想杀戮而放过自己,所以他应该做到的便是保持本心。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衡量善恶的称。

杀人之后,陆尘继续朝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去,一路上,他遇到了很多部落在彼此厮杀,一些平民百姓流离失所,生活困苦。

杀戮在草原上很常见,由于军阀割据,势力混乱,这里的平民百姓时常受到压迫,过得比九州百姓还有困苦。

面对这些事情发生,陆尘也不再袖手旁观,而是用一种关怀世人的心态去帮助他们,解救他们。

杀戮是一种修行。

积善也是一种修行。

武者的世界不能只有杀戮,而且还要有一颗仁爱之心。

来到草原上的第三个月,陆尘逐渐领悟什么叫善恶,什么叫感恩,什么叫积德行善。

学会控制自己的七情六欲,便是对心境的一种提升。

不知不觉,他已经来到了草原部落深处,这里是金刀部落管辖的实力范围。

在一个名为白岩的部落,这里刚刚发生了一场厮杀,一群马贼袭击了这个只有千人不到的小村庄。

幸亏陆尘赶到,帮着部落里面一群勇士赶走了马贼,虽然死了七八个人,但是与其他地方相比,这点伤亡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热情好客的族长留住了他,晚上在部落中燃起了篝火,一群人载歌载舞,勇士纷纷前来敬酒,用部落最后几只草羊招待了他。

陆尘望着部落里这些淳朴善良的平民百姓,不禁暗自感叹,草原上时常有杀戮发生,这些部落子民每天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说不定明天就被另外一股势力杀死,一个个日子还过得挺开心的。

不得不说一句,草原上的子民心态可真好。

陆尘问他们族长,你们现在连吃喝都成问题了,明天怎么办?

族长是一个胡子老头,名字叫阿甘达,他抽着旱烟,愁眉苦脸的道:“哎呀,老头子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啊!”

“等着饿死吗?”陆尘问道。

族长苦笑道:“这件事老头子我已经考虑过了,咱们部落势力单薄,不能在继续流浪下去了。刚刚和长老们商议了一下,决定让族人全部投靠金刀部落!”

“投靠金刀部落?”陆尘皱眉。

族长阿甘达眼神昏暗,望着一群载歌载舞的族人,内心有些彷徨道:“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正确的选择,但是为了族人,不得不这么做。”

“金刀部落会接纳你们吗?”陆尘继续问道。

阿甘达摇摇头,一脸愁苦道:“不知道,在这片草原上有三大部落,其中血狼部落势力最强,天鹰部落次之,金刀部落势力为弱。”

“我们去投靠血狼部落,下场估计会很凄惨,金刀部落是三大部落里面对待子民最仁义的,我们去投靠他们,族人应该会有一个很好的保障。”

“只可惜,我们拿不出什么好礼物!”

陆尘闻言,整个人沉默了。

草原上像他们这样弱小的部落太多了,陆尘一路走过来,发自内心的去解救他们,帮助他们,可是毕竟一个人的力量有限。

不可能遇到所有难题都能迎刃而解。

每个部落都有属于他们的归宿,而陆尘心有余而力不足,人间百态不是他所能掌控的。

”雷蒙大哥,你今天真厉害,一口气杀了十几名马贼,我们想要和你做好朋友!”一个体胖腰粗的胖子端着大腕羊奶酒快步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一群年轻稚嫩的少年,皆是满脸崇拜望着陆尘道。

所谓的雷蒙便是陆尘的化名之一,因为他每到一个地方便会改一个名字,他不想被那些草原上的厉害势力关注。

今天陆尘来到部落的时候,瞬间展示出惊人实力,闪电般出手干掉了十几个厉害的马贼,帮助部落度过了一场危难。

草原上的男人都崇拜力量,尤其是陆尘这样的强大武者,令部落里很多勇士都非常佩服。

丘吉看上去挺成熟的,实际上今年才满二十,不过一个小青年而言。

这小家伙面相粗狂,力气不小,是部落里面的刺头,今天他一棍子打死了一个马贼,赢得了不少族人的赞扬声。

陆尘望着这一群少年,不由哑然失笑:“谢谢!”

他端着马奶酒,一口气全部喝掉。

那群少年看到这一幕,纷纷露出笑容。

这羊奶酒是草原上一种独有的酒水,香醇醉人,夹着一点奶腥味,喝起来别有一番味道。

想要交朋友,就必须喝下对方手里的羊奶酒,不然就是看不起他们。

既然陆尘喝了,那便代表陆尘愿意和丘吉他们一群人做朋友,大家自然开心。

“雷蒙大哥,你听说过没有,最近草原上出现了一个超级强者!”丘吉有些兴奋道。

“对,我也听说过了!”

“那个强者确实可怕,听说就凭他一个人屠杀了血狼部落两万人的军队,简直难以想象!”

“我要是有这个实力,一定让我们部落所有人都过上好日子!”

少年们彼此议论着,很多人都幻想着成为传说中的绝世高手,出人头地,受人崇拜。一张张小脸激动得涨红,满是憧憬和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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