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重生九十年代纪事>第四百一十七章 谁说儿子不如小棉袄(一更)

没人知道,任子滔晃动火花棒的动作很僵硬,他也很紧张;

没人清楚,他这是第一次在傻傻地给女孩画心;

没人了解,阅尽千帆后的他,今晚能一鼓作气,能冲动的干出这么滑稽的事,要需要多大的勇气,要封存多少回忆,才能勇敢地踏出这一步。

以至于火花棒燃没了,任子滔手忙脚乱地又点燃另一根,接着划心,这回熟练了些,心型终于划的大了点儿。

江男站在窗边,看到这样笨笨的任子滔,用手堵住了鼻子,似想堵住笑,又像是想堵住哭。

王爽和林沛钧她们,以为江男是感动极了。

可只有江男自己清楚,她是突然发现自己还相信爱情,所以才想哭。

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

因为爱情,简单的生长,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

因为爱情,怎么会有沧桑,它还在那个地方,我们也是年轻的模样。

江男手中的电话亮了,她带着鼻音接起:“喂。”

楼下的任子滔问她:“江男,做我女朋友好不好?我们朝朝暮暮一起吃、一起玩、一起哭、一起陪伴父母慢慢变老,开心的要同享,不开心的我会帮你承担,我们不再是一个人,是彼此,哪怕日子平淡、哪怕时光流逝也不怕,你愿意吗?”

在夜深人静的时分,一向挺直腰板的姑娘,松软下了肩膀。

她一手揉着眼睛,一手握着电话,哭着想:

再见,秦老三,你个我想一直弄死的人;

再见,林迪,和林迪你那个混乱不讲理的妈妈;

再见,犯过错误的老爸,我好累啊,我要放过自己,再不耿耿于怀。

再见,那个前期懦弱胆小,后期用强悍包裹住自己的江男。

再见,那颗被社会磨砺成大酱色的心。

从此,新的开始了,有男朋友了,是自己很喜欢的男盆友,是自己看他那张脸就很想摸摸的男盆友。

爸爸妈妈,我愿意,愿意再为任子滔勇敢一次,我还没尝过在恋爱里把自己变白痴,我要把大酱心变成粉色心。

江男哽咽不成句冲电话说:“我……”

就在江男“我”时,学校看门大爷摇晃着手电筒狂跑了过来:“哪个年级的猴崽子?给我站住!”

任子滔一看,雪人上的帽子围脖顾不上摘下来,铁锹也没空拿,大爷腿脚太好了,跑的太快了,他转头就嗖嗖嗖跑了起来,一手握紧电话,一手拽住棒球帽,身上的棉袄被漫天大雪和西北风吹的,随着他跑动鼓起个大包。

楼上几个姑娘,表情立即变成眼睛圆瞪、半张着嘴,有一个算一个,也包括江男,她还傻傻地拿下电话,看了眼还在通话中,还计时呢。

而此时任子滔已经跑到大墙边上,几步一蹿就骑在了墙上。

气的大爷边跑边骂,到了跟前又跺脚喊道:“赶明我给那上面扎上玻璃碴子,我看你还咋爬!哪个学校的?哪个班级的,你跑我学校纵火来了你!”

任子滔没管叫喳喳的看门大爷,骑在墙上问:“男男?你还没回答呢。”

只听电话里的女声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就急促促表示道“啊?我愿意,我真愿意,子滔哥,你赶紧回家吧,逮着多不好看啊。”

“得嘞,”说完还对着电话亲了一口,然后两条大长腿一翻,瞬间翻到了墙外。

……

这一晚,在任子滔彻底消失后,江男侧躺在宿舍铺上,美滋滋的有点儿失眠了,她将银行卡找出来,打算明天见到任子滔就上交。

辗转反侧的还有其他姑娘们。

她们有人两手压在脸下,嘴角带笑的闭眼眯觉,心里想象的是啥,没人知道。

有人干脆没睡,用指甲盖有一下没一下的刮着墙皮。

王爽是直勾勾盯着棚顶,一会儿呵呵一声,两会儿憋不住笑一下,又忽然坐起身,一把掀开江男床铺遮挡的帘子,豪气表态道:“管是谁呢,只要是你喜欢的,我都为你高兴。”

江男立马趴在枕头上,感动的撒娇:“小爽,你可真好。”

林沛钧叹了口气插话:“男男,你就害我们吧,得亏是会考,不会出问题,这要是高考,我们几个怎么办,难道真让学长包管男朋友?”

江男掀开帘子看对铺:“安啦,如果明天真是高考,任子滔才不会耽误我,他一定会憋到高考后表白的,呵呵。”

而此时已经坐进本田车里的任子滔,他也在傻笑中。

他是趴在方向盘上,从胸腔里隔一会就发出呵呵的声音。

又觉得不好意思,真的很害臊刚才有个傻蛋在放烟花,有个傻小子被大爷狂追。

后怕啊,得亏学校没养狗,要不然可热闹了。

任子滔问自己:怎么能干出这样疯狂的事,这太不像自己的风格了,赶紧坐起身搓搓脸,让自己冷静一下。

可是五分钟后,车视镜里的他,依旧眼里酝酿着浓浓的笑意。

他一边手指敲着方向盘打节拍,一边吹着口哨,时不时再飚两句歌声,随着这狂傲的歌声,本田车终于驶入幸福小区:

古老的东方有一条龙,它的名字就叫中国;

古老的东方有一群人,他们全都是龙的传人;

野火呀烧不尽在心间,每夜每天对家的思念……

——

“早上好,爸。”

任建国看傻了,这操作台上一堆东西:“你在干啥呢?”

“做饭。”

“我知道你做饭,可你这


状态提示:第四百一十七章 谁说儿子不如小棉袄(一更)--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