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沈明寒抬头看向楼上的方向,三楼顶阁,一个清新脱俗的花娘倚着窗户而立,远看确实有几分姿色,秀丽淡雅,一看就没沾染上风尘气息,沈明寒心里蠢蠢欲动,“要不我们上去看看?喝杯茶而已嘛!”

“要去你自己去,我要骑马去了,天喻哥哥走啦!”沈明寒看着他们走了,留恋的看了眼花秋夕,拿扇子敲了敲头,算了!“下次再见吧!”冲花秋夕挥了挥手就跑远了。

“小姐,你今晚要迎客了,可惜了!如果哪位公子喜欢小姐能替小姐赎身就好了。”

“人各有命吧!强求不得。”

四人来到城外,远离热闹的街区,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小葵在草地上骑马飞奔,陆天喻和沈明寒手枕胳膊躺着看天,“你是不是真的喜欢那个花秋夕啊”

“也谈不上喜欢吧,我成长的那个环境你是知道的,什么美色没见过,我只是觉得新奇吧,有人心里清净却落在污秽之地,有人心里污浊却身处富贵之所。

“那你呢,你心里是浊是净?”

“都有吧,哦,对了,我之前暂时失踪是因为钱袋被抢了,还被人敲了一棍子,头现在还疼呢!”

“被敲了啊,那你失忆了没?”

“嗯?”

“没什么,人啊,一辈子问心无愧就好啦!”

“……”

“走吧,今晚在落马镇住一晚,明天接着赶路。”陆天喻起身招呼小葵。

沈明寒很有兴致“今天晚上选花魁哎,去看看吧!”

晚上的落马镇才是热闹的开始,整个花街灯红柳绿,喧闹非凡,花街中段有片空地,是一直以来选花魁搭高台的地方,各家寻欢阁派出最漂亮的姑娘,而且要是没迎过客的良家子,不管是否能得花魁称号,今晚也是她们迎客的日子,就看谁出价高了。

百姓不管男女老少都来一睹美人风采,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看热闹的也占一部分,比如陆天喻一行人。

小葵又换了一身粉色衣裙,可爱的模样也别有一番风味,有人喜欢成熟的,有人喜欢淡雅的,也有人喜欢可爱灵动的,至少陆天喻不讨厌小葵的可爱,而封回却很喜欢,这份可爱正好弥补了自己内心的缺失。至于沈明寒早已等在看台上翘首以盼了,堂堂二皇子看似爱美色,但也只是爱看而已,实战经营全无,但二皇子是不会让别人知道的。

“各位父老乡亲们,今天是一年一度的花魁选拔大赛,来自我们落马镇花街的十二家寻欢阁的十二位美丽的姑娘将参与竞选,本次比赛分为三轮,第一轮是比才艺,只有单身男性可以投票,第二轮是比谁会穿衣打扮所有女性可以投票,第三轮是拉票环节,你喜欢哪位就把手中的花给谁,任何人不得破坏规则,胆敢扰乱花魁大赛的,各寻欢阁的保镖护院可都不是吃素的,好了,花魁选拔大赛现在开始!”

人群一片欢呼,“开始了,开始了,我看哪个穿衣打扮好看,我也要学学!”

“好久没这么热闹了!”

“是啊,是啊,就是可怜了这些姑娘了!”

“人各有命吧,不在寻欢阁说不定就饿死了呢!”

“就是凭美貌吃饭,不偷不抢的,还算可以啦,把自己男人看好就行啦,哈哈!”

周围人的话稀稀落落的落进陆天喻和封回的耳中,封回本来就不是人体会不到人间疾苦,但那句“人各有命”说到了封回心坎里,作为妖神活了几万年,早已看透了天道命运,不为人死悲,不为物伤忧,相信一切自有定数。

陆天喻深知世道艰难,总有各种各样的困顿充斥人世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但自己能力有限也只能尽自己所能帮力所能及之事。

第一轮是才艺展示,第一个姑娘是跳舞的,舞步生硬,动作刻板,一看就不适合跳舞强行练就的,内行人一下就看出来了,比如二皇子,纸扇打在手心一下一下的:“这一号姑娘,身段有了,可惜不够柔韧,步伐刻板不流畅,脸蛋长得还行,顶多七分吧!”另外三人看着经验丰富的二皇子异口同声:“行家啊!”沈明寒一听就知道被挖苦了:“咳咳,过奖过奖,嘿嘿,接着看、接着看。”

第二个姑娘也是跳舞,身量矮小,身段纤细,跳起舞来很轻盈,像只蝴蝶,获得了一片掌声。“哎,沈明寒,快看第三个是花秋夕,她弹琴呢!”花秋夕抱着一把古琴,躬身鞠了一礼,坐于琴架前,芊芊玉手灵动的拨了一下,顿时琴音外泄,声音空灵动听,一声一声弹在人心坎上,连沈明寒都沉醉其中,可惜也只是流水无情而已,沈明寒欣赏花秋夕的琴艺,但也只能是欣赏,有些人碰不得,也不该碰,沈明寒内心很理智,只是可惜了这么一个有才情的女子。

第一轮最后一个姑娘表演的是笛子,来自苑漫阁的玉笛儿,只见玉笛儿身穿绿色衣裙,脸遮白色面纱,看不清面容,但也知道此人绝对天资容颜,众人都安静的看着玉笛儿。

这个玉笛儿吹笛了得,卖艺不卖身,听她吹曲就要百两金,无人见过其真面目,今天能在此免费听一曲,也没人管比赛要真面目示人的规定了。台上不知怎么从上面吊下来一个秋千,玉笛儿坐于秋千之上,衣袂翩飞,像仙子下凡。

笛声响起,音调干脆悠扬,婉转有度,听了此曲仿佛置身于森林中与世隔绝,岁月静好,无忧无扰,给人心灵一阵美妙的享受。一曲毕,玉笛儿也随秋千升至空中离开舞台,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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