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言情总裁>带着空间快穿>51、第 51 章

沈凌摁门铃的时候还在想,今天是礼拜二,也不知道这个点,周凯在不在家。

但是等她摁完没多久,门就被打开了,周凯疲惫的打个哈欠,“你怎么知道我出差回来了?”

沈凌想怪不得这么些天看不见他的人影,原来是出差去了,她浅浅笑道:“我是碰巧而已。本来想请你吃顿饭,不过看你这个样子可能更想睡觉。”说完转身要走。

周凯从后面拉住她,“先别走,你那边有吃的没有,我快饿死了。坐了好几个小时的车,现在特别想喝一碗热汤。”

沈凌看他脸上满是疲惫之色,就没忍心拒绝,“冰箱里还有炖好的一锅鸡汤,做一碗鸡汤面怎么样?”

周凯连连点头:“最好出锅的时候往上面撒一些香菜。”

沈凌横他一眼:“是不是还要两道开胃凉菜?”

周凯笑道:“如果有,那是最好不过了。”

沈凌道:“这么麻烦,干脆你跟我过去吧!省得还要端来端去。”

于是周凯就跟着沈凌去了对过,沈凌脱掉穿好的外套,就开始在厨房忙活起来。

不到半个小时,两大碗鸡汤面就摆在了餐桌上,还有两道凉菜,一道是凉拌黄瓜丝,一道是葱丝拌豆腐丝。

周凯就着黄瓜丝和豆腐丝,很快就将一碗面吃的精光,他舒服的叹口气道:“还是你做的饭最合我胃口。”然后起身,“我回去补个觉,估计一直到明天下午都不会醒。你要是有事找我,可以等到明天晚上再敲门。”

沈凌点头道:“我知道了。”起来送他去了对门。

沈凌将自己那碗面吃完,回到空间继续码字。虽然没能庆祝自己的小小成功,但是却丝毫不影响她的好心情。

第二天不是休息日,沈凌照常起了个大早简单的做了点早饭,然后出门去学校上课。

下午的时候,只有两堂课,沈凌到家的时候不过才四点多。她原本是想直接写小说的,可是记得昨天周凯说的那话,便去空间里拿出了一只周凯拿过来没有吃完的乌鸡,准备煲一锅汤,万一他要是来蹭饭,这汤可以分他一半。要是他没有来,便放在空间留着以后喝好了。

沈凌将乌鸡汤炖上,又将碧粳米淘好倒进电饭煲,这才开始写未完成的小说。这篇小说里,她将男主刻画成了一个爱妻如命的好男人,不仅身份高贵,而且还对女主温柔体贴。

从前沈凌写小说的时候,一直基于自己在古代的经历,走的都是朴素路线的写实风。可是,在与其他作者对比后,她发现,比起写实风还是稍微浮夸些的甜文更受欢迎。就好比她那时,下了班以后,也是喜欢看那些甜宠文。

沈凌记得就在这几年,,当时将她迷的不行不行的。男主是王府的一个世子,平生最不喜欢女人靠近他,但偏偏对女主情有独钟,爱的死去活来。可是男主的父母都嫌女主出身低微,于是女主离家外出到一个小镇上隐姓埋名,但还是被男主找到,最终成功抱的美人归。

当时沈凌看得时候特别投入,每天早晨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抱着手机看作者更新了没。现在想想,她之所以那么喜欢那篇小说,最大的原因便是男主的痴情。她看的时候,不由自主的就把自己代入到了女主身上,想象有这么一个男人,为我痴,为我狂,为我痛,为我哭。

所以推己及人,把男主写成爱妻如命的男人绝对没错。写文的时候,她也会翻看墨点和碧水的热文,根据后世看了那么多年连载的经历,大概了解了现在的流行元素,男主不是世子就是侯爷,女主的性格则比较独立。

只要抓好这两点,也就相当于抓住了当下读者的眼球。

她写的正投入时,门被敲响了,开门一看,果然是来蹭饭的周凯。不过他这次上门却没空手,捧着一大束红玫瑰,言笑晏晏的看着她,“送你的,喜欢吗?”

沈凌低头嗅了嗅玫瑰花香,抬头时脸上便带了笑容:“谢谢你的花,我很喜欢。”

周凯脸上的笑意消退下来:“看来我这玫瑰花送的并不合你心意,下次换一种花。”

沈凌不知道他是从哪看出自己并不大稀罕这玫瑰花的,自己明明低头掩饰了一下嘛,实在也怨不着她,空间里的黑土地上长了那么一大片玫瑰花。看了这么些年,她早看腻了。

不过虽然被周凯看穿,但沈凌基于礼貌,还是将手中的玫瑰花找了个花瓶插上。

周凯唇边的笑意就多了些,轻轻嗅了嗅鼻子:“好香,你在煲什么汤?”边说边往厨房走去,还挽起袖子,一副要帮忙的样子。

沈凌也不拒绝,支使他择菜洗菜,有人帮忙,她也能节省一部分时间。有人在旁边打下手,沈凌炒菜的速度快了很多,二十分钟就搞定了三道热菜,加上一锅乌鸡汤,足够他们两人吃了。

吃饭的时候,周凯便问起沈凌昨晚请他吃饭的事,沈凌便说自己写小说挣了一笔小钱,就想去外面吃饭庆祝一下。

周凯一听她在网站写小说,便问她小说的名字。

沈凌当即道:“不行。我不喜欢熟人看我的小说。那样我会写不下去的。”

周凯软磨硬泡了半天,直到吃完饭,沈凌也没答应,他这才死了心,非拉着沈凌去看他这次出差回来给她带的礼物。

沈凌有了上次的经历,看见他脸上的笑容就觉得没好事,“去你家做什么,你直接拿过来不就行了。”

周凯看了沈凌好半天,直到把她看到有些不好意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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