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言情总裁>暗黑破坏神之毁灭>第三千四百一十一章 哈洛加斯,大雪的日子里,想你
喜,你已经能隐约看到混沌避难所的轮廓了,不算战斗花掉的时间,最多也就一两天路程,就能到达目的地。

如果你没找到,还认为自己已经错过了,大菠萝近在眼前,已经没必要回头特地去登记传送点了,那么也恭喜,你迷路了,活在梦里。

我找到了,所以没有迷路,整顿后从传送站点出发,只花了半个月时间就找到了混沌避难所,好像又创了一项新纪录,强,无敌。

……

哈洛加斯城门,我蹙着眉头,目露深思,提在手中的匕首久久未能下笔。

最后,龙蛇飞舞的在城门墙柱上奋力疾挥。

【天气冷了,多穿点衣服。】

右下角落款,【一年又七个月。】

附笔:【每天一笑,健康到老。】

拍拍冻僵的脸颊,扯出一个生硬笑容,嗯,每日任务完成了。

群魔堡垒花了比想象中多一点时间,本以为地方小一些,差不多两个月就可以通关,结果光是刷装备就花了将近一个月,又在火焰之河里……嗯咳,总之,稍微多了那么一点点,但总体而言,可以接受。

乘着这股气势,目标是,在两年时间内到达第二世界!

不过,要在半年时间内通关哈洛加斯,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并不是巴尔有多难对付,而是哈洛加斯区域,虽然只是一座山,但是它真的很大很大,一层层爬上去,到达亚瑞特之巅,所要经过的区域,走过的路,绝对不会比前面四大区域少。

此时正值夏季,哈洛加斯的风雪相对温和,偶尔还能阳光普照,是个历练的好时间,当然,再怎么温和的哈洛加斯,也比罗格营地要严酷许多,论环境恶劣,大概只有西部王国的沙漠深处能与之匹敌。

坐落在哈洛加斯山脚下的哈洛加斯城,野蛮人的故乡,从这里抬头,就能看到高耸云端的雄伟哈洛加斯山,它是野蛮人一族的圣山,更有人说它是世界之巅,大陆的心脏。

是不是大陆的心脏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有一块哈洛加斯的心脏,现在正耸立在教廷山,充当世界传送的媒介。

不好不好,一想起教廷山,又想到了女孩们,得想些开心的事情……对了,比如说大菠萝的爆落。

作为二号劳模,大菠萝也没令我失望,好吧,其实还是有点失望的,该说人心贪得无厌,总是想要更好的。

没有爆落暗金绿装,但是大菠萝给了一件不错的武器,终于让我告别了杀敌全靠技巧的时代。

一把金色的长戟。

看看双手握着的这玩意,都快有一人那么高了,伤害也是惊人,白板攻击力就达到了12-45,加上属性伤害加成,伤害高达21-74。

另外,因为是属于长柄类武器,和战斗镰刀类似,对德鲁伊职业还有隐藏加成,在德鲁伊手中攻击速度可以更快些。

鬼知道为什么德鲁伊会擅长长柄类武器呀,不应该是狼牙棒更合适吗?!

当然,坏消息也有,首先,这把金色长戟需求等级是25,力量需求75,敏捷需求40。

现在,我的等级是24,只要升一级就够了,到不是什么问题,关键是属性,因为等级低,获得的自由点数并不多,又很是投入了一些属性到体力上边,导致就算我把剩余属性点全加到力量和敏捷上,也许,或许,可能,大概还不够。

不过没关系,属性不够,装备来凑,这是冒险者最基本的常识之一。

在群魔堡垒时弄的抗闪电装备,早就可以扔到一边去了,在刷这些装备的时候,获得了一些副产品,拼拼凑凑,竟然给我找到了好几件加力量敏捷的装备,满足了需求。

现在,只要坐等等级再升1级就够了。

然后第二个坏消息,比较严重一些,我,德鲁伊吴凡,打钱……啊呸,是我不是很擅长……说不是很擅长都是往脸上贴金,应该是我根本不擅长使用长柄类武器,想当年本德鲁伊欧洲小王子,百般武器任由挑选,何曾要屈就于难度较高的长柄武器?

说白了,我最擅长的武器是……一双熊爪,或许可以再加把鲑鱼剑。

察觉到这一点,我当时就失意体前屈了。

如此奇葩的特长,当初为什么就没人提示一下,我该换点比较正常的武器,提升一下自身品味呢?

不管怎么说,我现在似乎有充分的时间来练习一下其他类型的武器使用方法,虽然感觉不是很有用,等恢复实力以后,不还是得靠一双熊掌打天下?

算了,特长不嫌多嘛。

就这样,在哈洛加斯一个难得的风和日丽的日子里,踏出了城门,踏入了第一站,血腥丘陵。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篝火中,熊熊燃烧的柴火弹出一丝火星,打在脸上,将坐在篝火旁边,托着腮帮处于半梦半醒状态的我,微微惊醒。

怎么回事,回到……现实世界了吗?

朦胧视线中,仿佛出现了维拉丝温暖人心的笑容,情不自禁的伸出手去抚摸,指尖传来热乎乎的触感,果然是真人吗?

而后,迷糊的景物逐渐清晰,眼前唯有一团篝火,伸出去的手,探入了火焰里面。

哦,难怪那么暖和。

我愣愣地发着呆,忘了把手缩回来,就这样呆住了,手在火里一直烤着,直到烫的不行,才吃惊的缩回来。

还好是冒险者,换成普通人,现在大概已经熟了,可以拿来下酒了。

说起酒……

我揉了揉眼,打着哈欠往物品栏里摸了摸,从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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